三朝圣谕录
作者:杨士奇
明杨士奇著,三卷。书前有明正统七年(1442)著者序。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南海吴弥光芬陀罗馆刊印,集在吴氏辑刊之胜朝遗事二编第七册。著者于永乐(1403—1424)初年历翰林编修、侍读、左中允。永乐五年(1407)进左谕德,后下狱,寻释。永乐十五年(1417)进翰林学士,兼故官。十九年(1421)改左春坊大学士,仍兼学士。仁宗(1424—1425)即位,擢礼部侍郎兼华盖殿大学士,进少保、少傅、并兼兵部尚书。宣德三年(1428)进少师。本书记著者生平历任各官时与明成祖(1403—1424)、仁宗(1424—1425)、宣宗(1426—1435)三朝皇帝应答之文,编年排列,未分门目。内有请谕法司禁诽谤、消弭试场舞弊之风、革贪风、论官田减租及逃民之赦宥等事,对研究明初和明中期之际的法制有一定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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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特旅行记
移民美国的法国人卡斯卡贝尔先生决定带领一家人从美国回到法国,他们做好了准备,以巡回演出的方式乘坐一辆大篷车出发了。但是他们却选择了一条不可思议的旅行路线,并且戏剧般返回家乡。卡斯卡贝尔一家的奇特旅行都发生了一些什么样的故事呢?
续茶经
论茶专著。清代陆廷灿撰。成书于清雍正十二年 (1734),有寿椿堂刊本。陆氏曾在主要产茶区福建崇安县任候补主事,“值制府满公,郑重进献,究悉源流,每以茶事下询。查阅诸书,于武夷之外,每多见闻”(凡例),历经数年,创为初稿,回故里后订辑成书。全书约七万字,分上中下三卷,附录一卷,并以陆羽 《茶经》列卷首,依 《茶经》分为十目。上卷续《茶经》的一之源,二之具,三之造。中卷续 《茶经》的四之器。下卷又分上中下:下之上续《茶经》的五之煮,六之饮; 下之中续 《茶经》 的七之事,八之出; 下之下续 《茶经》的九之略,十之图。另以历代茶法作为附录。自唐至清数百载,产茶之地,制茶之法,烹饮之器,多有变法。陆氏所续,虽是多种古书资料摘要分录,但征引繁富,颇切实用,补辑考定,足资参考。书前有雍正乙卯年(1734)黄叔琳序及陆廷灿所作凡例。
女儿经
对妇女进行封建道德教育的通俗读物。约刊行于明代。经过不断增删,在民间广为流传。著者不详。主要版本有明赵南星(1555~1636)加注刊印的《女儿经》、清同治年间贺瑞麟订正的《女儿经》、《改良女儿经》,以及清光绪年间屯溪聚文堂校印的《女儿经》等。其中尤以《改良女儿经》流行最广,直到1927年,国民党政府在南京还多次翻印。《女儿经》和《改良女儿经》一样,竭力宣扬儒家的妇女道德观,“男尊女卑”和“三纲五常”。《女儿经》虽版本众多,但内容大致相同。均由“大纲”、 “细目”、 “合总”、“广义”四部分组成。
太上升玄说消灾护命妙经注
太上升玄说消灾护命妙经注。元道士混然子王玠(字道渊)撰。一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真部玉诀类。
元史纪事本末
断代纪事本末体史书。明陈邦瞻撰,共27卷,约10万字,其中《律令之定》一篇为臧懋循补撰。作者撰成《宋史纪事本末》之后,经徐申倡仪,又据《元史》和商辂等《通鉴纲目续编》,于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撰成此书6卷,立27目。并有徐、陈二人之序及《凡例》。臧懋循补撰《律令之定》1篇。张溥有论正,并改目为卷,是为27卷。叙述简明扼要,对于元代政治、经济上的一些重要事件,特别是与明代有关联的问题(如科举、文武官级等),书中都有较详细的记载。它还全文收入欧阳玄的《至正河防记》。这是我国水利史上一篇很重要的资料。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
梵名Pa=n~cavim!s/ati -sa^hasrika^-prajn~a^pa^=ramita^ 。凡二十七卷(或三十卷、四十卷),计九十品。后秦鸠摩罗什译。又称大品般若经、新大品经、大品经、摩诃般若经。收于大正藏第八册。本经即大般若经之第二分(卷四○一~四七八)。旨在阐明般若波罗蜜之法。为大乘佛教初期阐说般若空观之基础典籍。本经之同本异译尚有光赞般若经十卷(西晋竺法护译)、放光般若经二十卷(西晋无叉罗译)。梵文二万五千颂般若与本经相当,分为八品,印度称之为中般若。龙树菩萨之大智度论百卷为本经之释论。此外,中国、日本对本经所作注释书亦甚多。[出三藏记集卷二、卷八、历代三宝纪卷八、开元释教录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