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公辅集
作者:林右林右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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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集传
八卷,元龙仁夬著。书成于至治辛酉年(1321年)。《吉安府志》:“仁夬《周易集传》十八卷,立说主《本义》(即朱熹《易本义》),每卦爻下各分变象辞占。”今存唯八卷,仅上、下经及《彖》、《象》完具。其书即象诂义,于卦象、爻象互观析观,反复推阐,多发前儒所未发,而上下经及《彖传》、《象传》俱全。其阐说《易》旨,宗主程颐、朱熹之解为多;但又兼重《易》象,颇有独到创获之处。《四库全书提要》指出:“是书成于至治辛酉。董真卿《周易会通》称其有《自序》一篇,此本无之。朱彝尊《经义考》于旧《序》例皆全录,而亦无是篇,则其佚已久矣。《吉安府志》云:仁夫《周易集传》十八卷,立说主《本义》,每卦爻下各分变象辞占。
古三坟
一卷。晁公武《读书志》以为张商英得于比阳民舍;陈振孙《书录解题》以为毛渐得于唐州,疑是北宋人所著。三坟之名虽见于《左传》,但西周以来的各种书籍都没有引用其说,汉唐以来也不见著录。此书分《山坟》、《气坟》、《形坟》,以《连山》为伏羲之《易》,《归藏》为神农之《易》,乾、坤为黄帝之《易》,各衍为64卦。并杂以《河图》、《代姓纪》等谶书的内容,又以燧人氏为有巢氏的儿子,伏羲氏为燧人氏的儿子。宋元以来,唯郑樵一人信其书。明代何镗刻入《汉魏丛书》,题为晋阮咸注,伪中生伪。
承明殿霍光鬼谏
元杂剧剧本。简名《霍光鬼谏》。杨梓撰。末本。本剧仅存有曲文,科白不全。正末扮霍光。 剧写:汉昭帝死后,大司马霍光和尚书杨敞立昌邑王为君。可是昌邑王为君不到一个月,就范下了一千一百二十七桩大罪,朝野怨声四起,杨敞进谏不从。霍光只得将他废弃,另立宣帝。宣帝加封霍光两子,霍光认为二子“念不的书两行,开不得弓一张”竭力阻拦。宣帝不纳,霍光恼怒成病。霍光死后,二子谋反,霍光鬼魂前往承明殿,向宣帝告密。次日,宣帝将二人治罪,抄斩了霍氏全家,并安排去霍氏墓上祭奠。
汉钟离度脱蓝采和
元杂剧剧本。作者不详。仙人汉钟离发现洛阳艺人许坚 (艺名蓝采和) 有“半仙之分”,便下凡度脱蓝采和出家,蓝采和不肯。汉钟离便让吕洞宾化为州官,借口蓝采和“失误官身”,杖责40板。此时汉钟离又来说服,使蓝采和省悟人世间有旦夕祸福,自愿出家。30年后,蓝采和功成行满,与汉钟离、吕洞宾同登仙界。剧本的基本内容是仙人度脱凡人升仙,属神仙道化剧一类。但剧中蓝采和的遭遇和性格,反映了当时社会艺人们的命运。蓝采和有自己的戏班和勾栏 (演出场地)。他热爱艺术,也有一定的水平,在洛阳等地声誉不小。但他的地位仍是低贱的,要迎合观众,屈从官府,否则便要祸事临头。剧本的重要价值在于它为戏曲史的研究提供了一些资料。如剧中反映了元代社会中家庭戏班 (也叫行院) 的情况,勾栏外部、内部(如戏报、舞台、观众席等) 的情况,角色分工、戏班中人员职务的情况以及衰落的家庭戏班失去立足的勾栏而在广场演出的情况等。
南台备要
本名《南台备纪》,《永乐大典》摘录时作今名,又作《南台类纪》。是元代江南行御史台有关典章制度的汇编。南台掾属刘孟琛等纂述。成书于顺帝至正三年(1343)。书中除南台记事外,还保存了一些有参考价值的元代江南社会经济和各族农民起义的档案资料。有《四库全书》本,仅存二卷,自 《永乐大典》卷二六一○——二六一一“台” 字韵中辑出。
郑氏关系文书
本书(一册八三面四九、八○○字)集刊三种文献:一为「郑氏关系文书」,二为「石井本宗族谱」,三为「海外异传」。所谓「郑氏关系文书」,乃为日本前东京帝国大学教授市村赞次郎於清光绪二十七年夏在北京(今北平)紫禁城内阁东大库检出有关台湾郑氏之文书。今台湾省立台北图书馆存有抄本,据以整理刊印。有「郑泰洪旭黄廷咨靖南王耿继茂总督李率泰文」、「钦命管理福建安辑投诚事务户部郎中贲岱等题本」及「南安县生员黄元龙密奏」三文并所附郑泰造报官员兵民船只总册及所谓「伪底册」等件,均为清康熙初年郑成功殁後闽海发生变化之原始资料。「石井本宗族谱」一名「延平郡王郑氏系谱」,据台湾省立台北图书馆所藏抄本编印。首有郑芝龙、芝鸾等序文诸篇,次为「井江郑氏历代人物」,又次为「南安县四十三都石井乡郑氏世谱」及「同安县感化里石澳保狮石乡郑氏图谱」。徵考各篇序文,有作於明崇祯十三年(芝龙、芝鸾),有作於清嘉庆六年(名山)、道光十三年(希石)及十四年(曾文峰),知原谱历修数次,此为断片抄本。在此不甚完整之谱牒上,可以获睹郑成功家世及其族人之状况。但有沿袭各种文献,如误芝龙平西侯、鸿逵靖西伯(「西」为「卤」之误抄,「卤」又为「虏」之同音字替代。并误鸿逵晋爵定虏侯为靖西侯),不可不注意及之。「海外异传」为一篇传记,日人斋藤正谦撰。此传记述山田长政之霸暹罗、滨田弥兵卫之胁红毛及郑成功之王台湾;後二人事,均与台湾史有关。由於前两种文献均为抄本,讹误脱漏所在多有;今本巳酌加订补,并作有「郑氏关系文书暨石井本宗族谱校勘记」附於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