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无尽藏法
作者:信行
中国佛教典籍,三阶教创始人信行所撰,一卷。 本文献是信行的早期着作,也是三阶教的基本典籍之一。信行在该文献中论述了三阶教的基本理论、修持方式以及自己创立三阶教的早期活动,对於我们研究三阶教的历史与思想均有重要价值。 本文献最早为日本矢吹庆辉发现於大英图书馆所藏敦煌遗书,为斯2137号。该卷首尾均残,卷下部亦有若干残缺,无首尾题。矢吹庆辉将其拟名为「信行遗文」,录文收入其所着《三阶教研究》之资料篇。其後,於大英图书馆所藏尚未公布的敦煌遗书中又发现斯9139号亦为本文献。斯9139号首残尾存,有尾题,存文亦比斯2137号为多。 本文献未为历代经录所着录,亦未为历代大藏经所收。
信行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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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说
印学论著。清陈鍊著。一卷。陈鍊,字在专,号西庵,又号鍊玉道人,福建日安人,后寓华亭(今上海松江)。精研印学,初得《朱修能印谱》,悉心师承,后与汪启淑交游,得睹秦、汉铜印数千钮,遂得心应手,遗貌取神,所作大变故态,篆法、刀法直追古人。著有《超然楼印谱》、《秋水园印谱》、《西庵诗抄》等。此文原刊《秋水园印谱》,成书于乾隆庚辰(1760),年方三十一,惜体弱善病,中年夭折,仅四十九岁。与所著《印言》均文简意远,半出前人,半出己意,颇可玩味研读。有《秋水园印谱》本、文瑞楼影印本(更名为《篆学丛书》),辑入《篆学琐著》、《历代印学论文选》。
格古要论
文物鉴赏专著。三卷。明曹昭撰。成书于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据明舒敏《格古要论序》称其为“吴下簪缨旧族,博雅好古”。此书共分十三论。上卷有古铜器、古画、古墨迹、古碑法帖四论;中卷有古琴、古砚、珍奇、金铁四论;下卷有古窑器、古漆器、锦绮、异木、异石五论。每论又各分为若干子目,如古琴论下又分断纹琴、伪断纹、唐宋琴、古琴色、古琴样等子目;古窑器论下又分柴窑、汝窑、官窑、黄董窑、哥哥窑、象窑、高丽窑、大食窑、古定窑、古磁窑、古建窑等子目。此书专述古今名玩器具之真伪优劣,是明代最早、也是最重要的一部文物鉴定学专著。编写方法为记事兼论述,从文物概述、作伪方法到真伪鉴别均有论述,还介绍了鉴别赏析的源流本末及典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该书的“真赝优劣之解,皆能剖析纤微,又谙悉典故,一切源流本末,无不厘然。”使人读后对各种古物有一个较系统的了解和增长鉴赏的水平。是较好的一部文物鉴赏书籍,为后人所重视。明景泰七年(1456年)至天顺三年(1459年)间,经吉水人王佐增补校订,变更章次,易名为《新增格古要论》,共十三卷,仍为十三论。对墨迹和古碑法帖等部分增补最多。新增本比原著内容丰富,流传为广。
太平经钞
太平经钞,原不题撰人。收入《正统道藏》太平部。据近人王明考订,此书应为唐末道士闾丘方远节钞《太平经》而成。原书十卷,每卷节抄《太平经》一部正文,其中甲部抄文并非汉代《太平经》原文,而系出自《灵书紫文》、《上清后圣道君列纪》等南北朝上清派道书。又据敦煌遗书《太平经目录》,今本《太平经钞》癸部实属原经甲部钞文,而癸部钞文则缺。此书概括《太平经》残佚卷帙之内容,为研究汉代道教思想史保存重要资料。南唐沈汾、南宋邓牧称赞此书「备尽枢要」,「文约旨博」,确如其言。
中国历史常识
《中国历史常识》是吕思勉先生的史学成名作,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中国通史。吕思勉在我国现代史学史上,是唯一一位在通史、断代史和专史等诸多领域里都作出重大贡献的历史学家,其史学研究通贯各时代,周瞻各领域,长于综合研究和融会贯通,国学基础深厚,治史意趣生动。《中国历史常识》从民族起源开始,叙述历朝历代史事直至民国开创。浓缩中国五千年历史于一书。
客座赘语
笔记。明顾起元(1565—1628)撰。十卷。起元字太初(一作璘初),江宁(今江苏南京)人。万历二十六年(1598)探花及第,授编修,官至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卒谥文庄。此编汇辑来客所语之往迹近闻而成此编,书因以名。该书主要是记述南京的故实及诸种杂事。他在序中说:“余顷年多愁多病,客之常在座者,熟余生平好访求桑梓间故事,则争语往迹近闻以相娱,”“既成帙,因命之曰《客座赘语》。赘之为言属也,又会也,属而会之,俾勿遗佚,余之于此义若有合焉。”由于顾起元与当时文人学士交往甚多,因而他对这些人的记述,对研究文学史甚有帮助。
四分比丘尼戒本
佛教戒本。传统题作后秦佛陀耶舍译,唐怀素集。一卷。北图有珍33等九十号左右。英、法、俄、日等藏有S.440、P.2310等数十号。传统认为此戒本是怀素在佛陀耶舍所译《四分律比丘尼戒本》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但历代经录无佛陀耶舍译《四分律比丘尼戒本》之记载。故此戒本或是怀素据《四分律比丘戒本》之体例,从《四分律》关于比丘尼之戒律中集出;或佛陀耶舍翻译,经录失载。戒本把比丘尼应遵守之戒律以条文的形式一一列出,成为中国比丘尼日常生活所依据的规范。敦煌地区尼僧数量颇多,故此类戒本颇受重视。历代大藏经均收,敦煌本保留了较早的形态,可供校勘。S.1167题记谓:“比丘尼 先为师僧父母,后为己身,时诵《尼戒》一卷。龙兴寺僧智照写。”上海图书馆127号题记谓:“子年十一月,比丘潜均写。”北寒100题记谓:“比丘常秘写。”北生22题记谓:“写,戊寅年五月十六日,梁再兴。”S.6637题记谓:“比丘尼灵相戒本。”北辰47题记:“戒意”,显然也是比丘尼的名字。由此可知,敦煌比丘尼所用之戒本大抵为比丘或俗人抄写。或者反映了当时比丘尼的文化层次与在教团中的地位均较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