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里禅外悟人生

作者:李叔同
禅里禅外悟人生

《禅里禅外悟人生》是弘一法师一生人生体悟和学佛心得的集大成之作,在这部著作中弘一法师以大才子、大学者、大艺术家的俗家修为向常人揭示出佛门的真谛和人生的真义。书中除了弘一法师的著作之外,还包括他的演讲稿与处世格言,这些内容被梁实秋、林语堂等名家誉为“一字千金,值得所有人慢慢阅读、慢慢体味、用一生的时间静静领悟”。本书还配有弘一大师的照片、画像、亲笔手书的格言、佛教造像等,让读者在领悟人生真谛、佛学思想的同时从多侧面、多角度领略一代文化巨人和佛学大师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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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川语小

二卷。南宋陈昉(生卒年不详)撰。陈昉字叔方,号节斋,温州 (今浙江温州)平阳人。以父任荫补得官,历任吏部尚书、端明殿学士等。卒谥清惠。此书主要考究典籍异同、朝廷掌故等,与洪迈《容斋随笔》体例十分相似。其论文多辨别经史句法,又颇似陈骙《文则》。全书分上、下二卷,大体考据详核,如辨女娲补天非炼石,则取张湛之说;辨同姓不必同氏,则从许慎之论;以及名称字义沿讹袭谬而不知者,皆一一订证。书中还保留不少风俗习惯的资料,如“国朝之令,非妇女小儿不准衣纯红黄,唐制庶人服黄,系铜铁带,非庶人不服黄,与本朝之制不同”。为后人研究唐宋服饰提供了重要资料。书中也有疏舛之处,如谓履端为闰月之名,则未考 《左传疏》、《史记注》; 谓叵罗不知何器,则未考《北史·祖珽传》及李白、岑参诗;谓只字毛诗以外别无所出,则未考楚词大招;谓䤩尾讹为獭尾,由黄幡绰,则未考王建诗及王得臣《麈史》; 谓林逋诗郭索钩輈用本草语,则未考扬子法言及李群玉诗等等。比起王观国 《学林》、王应麟《困学纪闻》来,稍逊一筹。但比起那些专记俳谐、叙述神怪的书籍来,有益之处很多,足资研究文史者参考。此书成书后,不知何时刊印,后原本散失,仅靠《永乐大典》保存部分内容。清修 《四库全书》时,从 《永乐大典》中按韵抄出,以类相从,编为上下二卷,以广流传。今传本尚有《守山阁丛书》、《丛书集成初编》 本。

周易像象述

十卷。明吴桂森(生卒年不详)撰。桂森字叔美,无锡 (今江苏无锡)人,万历四十四年(1616)贡生。吴桂森曾经从顾宪成,高攀龙在东林书院讲学,后来又师从钱一本学习《周易》。钱一本曾撰有《像象管见》一书,桂森依据此书本意,加以阐述,而成此编。为说明师承,故称之为“周易像象述”。此书经文用注疏本,而删去卦首六画。卷首列《像象金鍼》一篇以标明大旨。卷中注释都是一字一句,推究义理,颇有新意可供参考。根据作者自序可知,此书成于天启五年 (1625),其上朱笔批语,称“景逸高先生批”者,为高攀龙所批,称“钱先生批”者,即钱一本手笔。此书除《四库全书》本外,还有北京图书馆藏明崇祯原刊本、明末抄本、上海商务印书馆据文渊阁本影印的 《四库全书珍本初集》本。

茶具图赞

茶具专著。旧题审安老人撰,今考定为董真卿撰。成书于宋咸淳五年 (1269),有明代沈津 《欣 赏编全本》本、汪士贤 《山居杂志》本、孙大绶刊本、喻政 《茶书全集》等刊本。该书集绘宋代著名茶具12件,每件各 有赞语,并假以职官名氏,计有韦鸿胪、木待制、金法曹、 石转运、胡员外、罗枢密、宗从事、漆雕秘阁、陶宝文、汤 提点、竺副帅、司职方。此书可见古代茶具形制,其中铁碾 槽、石磨、罗筛等为宋时制造团茶专用,明朝已无这些器具。 该书有芝园主人茅一相序、朱存理后序,另有明正德六年 (1511) 沈杰总序。

春明丛说

俞蛟,会稽山阴人,字清源,号梦厂居士。自幼失学,一生不得志。乾嘉年间曾于豫、楚、西粤、燕、赵、齐、鲁等地“辗转为幕”,“奔走四方”,见闻较广。《春明丛说》二十九则。其所闻所见,辄留意于笔端,总名之曰《梦厂杂著》,《春明丛说》即其中的一种。其杂记官衙内幕,市井百态,琐事轶闻居多。其笔法与《聊斋》相似,然“其叙事一本于现实……盖摒去《聊斋》、《阅微》、《新齐谐》、《今古奇观》之诞妄,以历史家之眼光加以组织而成”,具有独特的史料价值,为清代野史笔记中的名篇。今据民国石印本整理。

普贤行愿品颂疏

一卷,周叔迦居士撰。将释此颂,略开四门:一、释名题;二、述缘起;三、叙传译;四、解文句。

正理滴论

亦名《正理一滴》、《正理方隅》。佛教因明书名。因明七论之一。古印度法称著。一卷。德格、北京、那塘等版的藏文《丹珠尔》中有译本。汉文有王森与杨化群二人各自的译本,藏文还译有律天和法上的注释,莲花戒的《正理滴论所破前宗略说》和胜友的《摄义》。藏人自撰的注释有贾曹杰·达玛仁钦的《正理滴论嘉言心要疏》。全书分为三品:第一品略讲现量的性相及四种差别;第二品是为自比量品,讲因三相及三种真因,于未缘到因较详;第三品是为他比量品,于过类较详。全书在整体上依循陈那的因明体系,但在局部问题上又与陈那及商羯罗主有区别:(1)按照不可得、自性、果三种情况,对*因三相作出更详细的说明;(2)主张废除喻支,把同喻体和异喻体归入因中;(3)在宗过中,废除自教相违, 能别不极成、所别不极成、俱不极成等过;(4)认为不会出现相违决定的因过,并将法差别相违、有法自相相违、有法差别相违三种因过归入“法自相相违”过中;(5)同喻、异喻各增加四过,将喻十过变成十八过。古印度法上(9世纪)著有梵文注释书,流传于耆那教中。为因明学的简明纲要,藏族早期学者和现代国外学者大都从此书入手研究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