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西域记选译

作者:玄奘
大唐西域记选译

《大唐西域记》全书十二卷,加上最前的两篇序和最末的《记赞》,十三四万字,篇幅已不算小。依照《中国佛教经典宝藏》丛书编撰体例的要求,以下从《大唐西域记》中节选出部分章节。节选的章节,以记载印度部分的内容为主。在这些章节中,又以记载与佛教,尤其是与释迦牟尼佛教化事迹最有关系的内容为主,介绍给读者。节选的章节,包括卷五的羯若鞠阇国,卷六的劫比罗伐窣堵国和拘尸那揭罗国,卷七的婆罗痆斯国,以及卷八摩揭陀国(上)。文字主要以上面最后提到的《大唐西域记校注》的本子为根据,但重新又加以校正,标点和分段也做了一些改正和调整,并配上分段的小标题和今译。希望读者通过节选的这些章节,能约略了解到当年玄奘大师西天求法时所见到的一代佛教胜迹以及当时印度的风土人情。但更重要的,是从字里行间体会到大师万里跋涉,舍身求法,不屈不挠,追求真理的伟大精神。

猜你喜欢的书

标准与尺度

标准与尺度

论文集。朱自清著。1948年4月文光书局出版。收论文22篇。作者在《自序》中说:“本书收的文章很杂,评论,杂记,书评,书序都有,大部分也许可以算是杂文吧,其中谈文学与语言的占多数。”书内关于文学的论文有:《什么是文学?》、《文学的标准与尺度》、《什么是文学的“生路”?》等。评介中国现代作家作品的文章有:《中国学术界的大损失——悼闻一多先生》、《鲁迅先生的中国语文观》、《现代人眼中的古代——介绍郭沫若著〈十批判书〉》等。另外,还有关于语文教育及古典文学研究的文章若干篇,如《论国语教育》、《诵读教学与“文学的国语”》、《古文学的欣赏》等。本书之所以取名《标准与尺度》,是因为“书里有一篇《文学的标准与尺度》,而别的文章,不管论文,论事,论人,论书,也都关涉着标准与尺度。”(《自序》)朱自清认为,“文学终于要配合上那新的 ‘民主’ 的尺度向前迈进”,“现在渐渐强调广度,去配合着高度深度,普及同时也提高,这才是新的 ‘民主’的尺度”。40年代后期,作者成了革命民主主义战士,他的政治观与文学观,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948年11月,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将此书重排出版。

五百家注昌黎文集

五百家注昌黎文集

韩愈撰魏仲举编宋魏仲举编。仲举,建安人。书前题庆元六年刻於家塾。实当时坊本也。首列评论、诂训、音释诸儒名氏一篇,自唐燕山刘氏,迄颍人王氏共一百四十八家。又附以新添集注五十家、补注五十家、广注五十家、释事二十家、补音二十家、协音十家、正误二十家、考异十家,统计祗三百六十八家,不足五百之数。而所云新添诸家,皆不著名氏。大抵虚构其目,务以炫博,非实有其书。即所列一百四十八家如皇甫湜、孟郊、张籍等,皆同时倡和之人。刘眗、宋祁、范祖禹等,亦仅撰述《唐史》。均未尝诠释文集。乃引其片语,即列为一家,亦殊牵合。盖与所刊五百家注柳集均一书肆之习气。集四十卷,内诗十卷;外集遗文十卷,内诗十八篇。今合编为十卷。

养小录

养小录

清代顾仲编著。顾仲,字咸山,号中村、松壑、浙江饕士,浙江嘉兴人。著有《历代画家姓氏韵编》、《松壑诗》等。《养小录》共分上、中、下3卷,内分“饮之属”、“餐之属”、“饵之属”、“餐芳谱”、“果之属”、“嘉肴篇”等部分。该书记载了饮料、佐料、蔬菜、糕点、果品、鱼蟹、肉类等190多种食品,并简单介绍了每种食品的烹调方法,尤以浙江风味为主。它是研究清代浙江饮食的一部颇有影响的著作。

养疴漫笔

养疴漫笔

笔记。宋赵溍著。所记内容颇杂,奇闻异事、医术药方、市井传闻、两宋君臣轶事,皆见卷中。其中有较多文字涉及宋代文人及文学创作,如宋太祖与李煜谈诗,靖康难后中原某驿壁所题爱国诗,金人翟钦甫之诗才等等。然亦带有较多传说成分,如记苏轼知贡举泄试题与李方叔而为章惇二子所得,记陈亮与辛弃疾交而陈惧辛害而盗其骏马以逃事等。今有《续百川学海》、《古今说海》、《说郛》(宛委山堂本)、《学海类编》等本。

法书论

法书论

一卷。书论。唐代蔡希综撰。希综,天宝年间书法家,曲阿(今江苏丹阳)人,希逸、希寂之弟。希综工翰墨。是编自述家世及前代书家之书学渊源,其要旨则归本于论用笔。共计五段,一、述家世。其家历世皆传儒素,尤尚书法,自十九代祖东汉左中郎邕至第四兄缑氏主簿希逸、第七兄洛阳尉希寂,皆有时名为世所重。二、追叙诸家授受渊源。述及大篆、隶书、楷法、八分、章草之始兴,历数了自周宣王至东汉期间五十余位书家,结语赞曰:“若盛传于代以为贻家之宝,则八体之极是归乎钟、蔡,草隶之雄是归乎张、王,此四贤者,自数百载来未之逮也。”三、引右军、蔡中郎之论,议用笔之法。言欲须先“适意任情,”次须“正坐静虑,随意所拟,言不出口,气不再息,则无不善矣”。四、历述钟繇、右军学皆大成之经验。钟繇从师学而精思,三十余载,行坐未尝懈怠,寝息间,“画其被,皆为之穿”。用功若此。右军习字,尤重心意,“书之为意,取类非一”。求字字意殊,骨气雄强,爽然飞动,终得其精妙。评曰: “是知学成非一师之能致,非好奇博艺之士,不能有知。”五、议下笔之法,曰:“夫始下笔,须藏锋转腕,前缓后急,字体形势状如虫蛇相钩连,意莫令断。仍须简略为尚,不贵繁冗。至如棱侧起伏,随势所立。大抵之意,圆规最妙。其有误发,不可再摹,恐失其笔势。若字有点处,须空中遥下掷,其势犹高峰坠石。”盛赞古之君子张伯英、张旭、崔长史、蔡伯喈等硕学多闻,笔力精深,“匪直禄取一朝,故亦誉流千祀”。统观全篇,所论多杂采诸家之言,无甚深诣。有《书苑菁华》本、上海书画出版社《历代书法论文选》本等。

宋刑统

宋刑统

全称《宋建隆重详定刑统》或《重详定刑统》,又称《建隆刑统》。是建隆四年(963) 命工部尚书、判大理寺窦仪及苏晓、冯叔向等人制定的宋朝第一部综合性的刑事法典,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雕版印行的封建法典。它是就后周《显德刑统》稍加修改而成。就律文而言,只是《唐律》的翻版,很少增损,有将唐律的律疏一并抄录的。不同之处是: 第一,在体例上,全书共十二篇,三十卷,二百一十三门; 唐律除分篇条之外,未有“门”的分类。所谓“门”,即指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文。第二,在内容上,收集了自唐代开元二年 (714) 到宋初建隆三年( 962) 近一百五十年的敕、令、格、式中的刑律规范,附载在相应的律条之后。如据令敕增入的有“户绝资产”,据式敕增入的有“死商钱物(诸蕃人及波斯附)”,据杂令敕增入的有“婚田入务”等等,以适应社会新出现的生产关系的需要。第三,在刑制上,创制了“折杖法”,即将原来五刑的各个等级分别代之以轻重不同的臀杖和脊杖,变相地减轻了刑罚。《宋刑统》虽是宋代主要法典,但由于当时各种社会矛盾的复杂化、政治经济的不断变化,多用皇帝随时颁布的敕令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其效力并未因此而削弱。清沈家本说:“《刑统》为有宋一代之法制,其后虽用编敕之时多,而终以《刑统》为本。”(沈寄簃先生遗书》)。《宋刑统》原刊本已失传,现存《嘉业堂丛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