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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上玉皇本行经集注
高上玉皇本行经集注,简称《皇经集注》。明朝全真道士周玄贞撰。十卷,收入《万历续道藏》。此书为《玉皇本行经》之集注本,汇集宋金元明诸家注解,其中有神仙之注。第一卷辑录诸家序文及经义考证约三十篇,并载诵经礼拜科仪。卷二至卷十为经文注释。全书分《玉皇经》五品为一百零八章,分章作注。其注采集儒释道诸家之言,大略以「三教一理,性道无二」为宗旨,推崇《玉皇经》为三教根本经典。宣称「元始为三教之首,玉帝为万法之宗」;「三教语莫胜于《皇经》」。书中反复阐述持诵《皇经》之功德灵验,鼓吹玉帝为「诸天之师,众圣之王」;凡人奉诵其经必得福报,可以保命度灾,致国太平。是为道士神道设教之书。
太清金液神气经
陈国符《道藏源流续考》认为本经卷上于西汉出世。卷中、卷 下引《真诰》等文字,为后人混入本经。卷上清虚真人述清虚太 皇所授三经,示炼丹之方。中卷黄帝述万神姓名,并述炼丹方。卷 上多隐名,卷中易解,卷下皆录自《真诰》,述神仙降授诸养生方。
宋刑统
全称《宋建隆重详定刑统》或《重详定刑统》,又称《建隆刑统》。是建隆四年(963) 命工部尚书、判大理寺窦仪及苏晓、冯叔向等人制定的宋朝第一部综合性的刑事法典,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雕版印行的封建法典。它是就后周《显德刑统》稍加修改而成。就律文而言,只是《唐律》的翻版,很少增损,有将唐律的律疏一并抄录的。不同之处是: 第一,在体例上,全书共十二篇,三十卷,二百一十三门; 唐律除分篇条之外,未有“门”的分类。所谓“门”,即指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文。第二,在内容上,收集了自唐代开元二年 (714) 到宋初建隆三年( 962) 近一百五十年的敕、令、格、式中的刑律规范,附载在相应的律条之后。如据令敕增入的有“户绝资产”,据式敕增入的有“死商钱物(诸蕃人及波斯附)”,据杂令敕增入的有“婚田入务”等等,以适应社会新出现的生产关系的需要。第三,在刑制上,创制了“折杖法”,即将原来五刑的各个等级分别代之以轻重不同的臀杖和脊杖,变相地减轻了刑罚。《宋刑统》虽是宋代主要法典,但由于当时各种社会矛盾的复杂化、政治经济的不断变化,多用皇帝随时颁布的敕令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其效力并未因此而削弱。清沈家本说:“《刑统》为有宋一代之法制,其后虽用编敕之时多,而终以《刑统》为本。”(沈寄簃先生遗书》)。《宋刑统》原刊本已失传,现存《嘉业堂丛书》本。
古农佛学答问
作者范古农。本书是近代范古农居士佛学答问汇集,可以帮人们解决不少佛学问题。佛家有云:空即是色,色即是空。这话很多人都熟悉,但是你知道它的真正意思吗?是告诫我们不要好色吗?如果你是这样认为,那你就错了。其实很多佛家用语我们都耳熟能详,但是真正了解典故含义的又有几人?如果你真的对佛教感兴趣,你不想再一知半解、人云亦云,那么看看本书。
提婆菩萨传
一卷,秦罗什译。与付法藏传所载大同。
三论游意义
佛教著述。隋硕法师撰。一卷。硕法师,吉藏弟子之一,生卒年及事迹不详。此书是疏解“三论”(即《中论》、《十二门论》、《百论》)之作。略开四门:(1)明经论游意,述佛去世后龙树菩萨出世的意义;(2)明四论大归,申“四论”的同异;(3)明中观宗旨,先逐字释“中”、“观”、“论”三字,再予以合释;(4)无方问答,即以自问自答的形式,解释“经”与“论”中“二谛”、“明中实”的同异,以及“佛”与“二智”、“菩萨”与“二慧”的关系等。此书国内诸藏不载,今见载于日本《卐字续藏》及《大正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