毗尼后集问辩

作者:智旭
毗尼后集问辩

问。梵网云。于未受戒人前说七佛教戒者。犯轻垢罪。若谓但遮诵时。不遮讲时者。诵时仅宣文句。讲时备解义理。重筌轻鱼。有何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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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婴撮要

儿科著作。二十卷。明·薛铠撰。薛己增补。刊于1555年。前十卷论述婴儿初生护养法、儿科疾病诊法、小儿变蒸、五脏主病,以及幼儿内科杂病的证治;这十卷除临床医案部分为薛己补入外,均系薛铠原作。后十卷论述有关幼外科、皮科及痘疹等病证治及其医案,均为薛己所撰。其书自小儿初诞、护养、脉法始,迄于各种病证、疹痘,分门纂辑,计216目。论乳下婴儿有疾,必调治其母。母病子病,母安子安。

朴通事

《朴通事》的字数约比《老乞大》多三分之一,分成上、中、下三卷。全书用对话或一人叙述的方式,介绍中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涉及宴会、买卖、农业、手工业、词讼、宗教、游艺、景物等多项内容。两书反映的是中国北方特别是都城的社会生活。从内容来看,两书显然又兼有旅行指南、经商指南的作用。

李义山诗集笺注

又名《李义山诗集注》。诗文注。唐李商隐(约813—约858)撰,清朱鹤龄注。三卷。商隐有《李义山文集》已著录。鹤龄字长孺,江苏吴江人。此集成于清顺治十六年(1659)。录诗二百四十首。系注者据明末释石林(道源)注本,加以增补删改而成。鹤龄特重李诗内容,并揭示其诗多比兴寄托之特色。博考时事,解说翔实,一扫诸家穿凿附会之说,繁简颇为得当。此注本较佳。故后来注商隐集者如程梦星、姚培谦诸家大抵以此为蓝本。并附录诗谱。有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三多斋刻本, 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等。

大清著作权律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版权法。1910年(宣统二年)清政府颁布。共5章55条。其主要内容是:凡称著作物而专有重制之利益者,曰著作权。称着作物者,文艺、图画、帖本、照片、雕刻、模型皆是。著作人应用本人姓名;凡以学堂、公司、局所、寺院、会所出名发行之著作,应用该学堂等名义,附以代表人姓名,交样本二份,注册费银5元,呈送民政部注册发照后,方能取得保护。著作权归著作者终身有之;著作者身故,由其继承人继续30年;照片著作权,除专为著作附属者外,为专有10年。凡著作权年限已满者、著作者死亡而无继承人者、著作久经通行者、愿将著作任人翻印者,应为公共利益的著作物。节录众人著作成书,供普通教科书参考之用,节录他人著作供已著作考证注释者、仿他人图画以为雕刻模型,或仿他人雕刻模型以为图画的,将不以假冒论,即不视为侵犯版权的行为。该法规定,凡假冒他人之著作,即侵犯版权的行为,将予以法律处罚。该法对以后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的版权法具有重大影响。

金刚经疏

佛典注疏。作者不详。原著卷数不详。首尾皆残,据内容拟题。所疏为后秦鸠摩罗什译《金刚经》,现存残卷所疏经文自“何以故,此人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至“当来之世,……受持读诵”。其形式一般是先引经文,然后以“无著云”,引用无著的《金刚般若论》,或以“论曰”,引用世亲的《金刚般若波罗经论》。疏内并引用世亲《经论》中的无著颂而说明之。疏文还引用了《遗教经》、《摄大乘论》、《往生论》等多种经典,其中以真谛言论引用最多,研究者或谓作者与真谛或有某种关系。历代大藏经未收,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般若心经注解

般若心经注解,一卷,孚佑帝君乩注,前有观音降笔法语,后附三十二偈及节录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