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诃止观辅行搜要记

作者:湛然
摩诃止观辅行搜要记

凡十卷。唐代湛然(711~782)述。又称摩诃止观弘决搜要记、摩诃止观搜要记、止观辅行搜要记。收于卍续藏第九十九册。因摩诃止观辅行传弘决一书之内容过于广泛,故本书撷取其要点,并将该书中之误字加以订正,且将其文义不明之处加以阐释,便于止观修行者之应用。依作者之序文考据之,本书系其示寂之前三、四年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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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地方志。清张文治等修,范勋纂。八卷。文治, 山西介休人。康熙进士。康熙十四年(1675)任广宁(今辽宁北镇)知县。十六年,会同府派主纂范勋(参见《锦州府志》条)为编纂《盛京通志》而修此志。十八年完成初稿。明年成书。约一万五千字。卷首图十一幅。凡八卷:地理志、建置志、田赋志、典礼志、武备志、官师志、人物志、艺文志。北京图书馆藏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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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了红著。悬疑推理类小说。十二年前是谋财害命的道具,十二年后是伸冤复仇的催命符。呵!太神秘了!太神秘了!太神秘了!提起这一件太神秘的事情,最初的起因,是在一个佛教团体的讲经法会里。记得,那是在一个废历的九月中旬吧?本埠一处著名的佛教团体,举行了一个小规模的讲经会。这法会,并不宣讲整部的经典,每天只由主讲的法师,拈着自由的题材,阐扬一些佛教的教义。宣讲的限期,只有短短的十天。这种演讲,在佛教徒中间,有一个术语,称之为“讲开示”。这是宣讲的第五天。这天,循例由会中的主脑,拈着长香,迎请法师升座。两旁听经的男女居士们,肃立着,跟随执事的僧众,宣唱“炉香乍燕”的香赞,并称扬“本师释迦牟尼佛”的圣号。

集千家注杜工部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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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卷。作者不详。是书卷首载王洙、王安石、胡宗愈、蔡梦弼等四家序言。书中所采之注不过百家,但为了夸耀繁富,故虚称千家,与事实大不相符。其诗句、篇后之评论,皆为刘辰翁之语。《四库全书》编辑者怀疑此书为高楚芳所编。书中注评真伪错杂,后人多有评论。但有宋以来,以杜诗注释之书很少有专本流传于世,唯此书保存了不少珍贵资料,功不可没,不可废而不传。有嘉靖丙申明易山人校刊本、明靖江王刊本、阳湖孙氏刊本、宋建阳刊小字刘辰翁批点本、涵芬楼藏宋麻沙本、雪根书屋刊本、元麻沙本、明万历中许氏刊本、汲古阁刊本、《四库全书》本等。

词品

词品

明杨慎著。6卷。杨慎字用修, 号升庵, 新都(今四川新都)人。明正德六年殿试第一。授翰林修撰。嘉靖三年,召为翰林学士。以“大礼”之议触犯朝廷,遣戍云南永昌卫。嘉靖三十八年(公元1559)卒于云南,年72。《明史》有传;说:“明世记诵之博,著作之富,推慎第一。”后人辑其诗文为《升庵集》。《词品》论说填词,穷本溯源,直至梁陈隋六朝,为前人所未及。他在《词品》的序文中说:“诗词同工而异曲,共源而分派。在六朝若陶弘景之《寒夜怨》、梁武帝之《江南弄》、陆琼之《饮酒乐》、 隋炀帝之《望江南》,填辞之体已具矣。若唐人之七言律,即填辞《瑞鹧鸪》也。七言律之仄韵,即填辞之《玉楼春》也。若韦应物之《三台曲》、《调笑令》,刘禹锡之《竹枝辞》、《浪淘沙》,新声迭出。孟蜀之《花间》、南唐之《兰畹》,则其体大备矣。岂非共源同工乎!”该书对两宋词人及其作品介绍论述较多,金、元、明人亦及之。对诗词文体关系,亦时有评论,如在说到梁简文帝《春情曲》时说:“此诗似七言律……唐律之祖。而唐词《瑞鹧鸪》格韵似之。”如在评论王筠《楚妃吟》时说:“大率六朝人诗风华情致,若作长短句,即是词也。……予论填词必溯六朝,亦昔人穷探黄河源之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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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二册二四九面一四九、四○○字)汇集台湾私法有关债权之事例,凡二章,共十六节。此项事例,为日据时期台湾旧惯调查会所搜集。按当时日人为实施有效统治,尝对台湾旧惯进行调查。是项调查区分二部:第一部为法制之部,第二部为农、工、商经济之部。第一部於清光绪二十七年时开始进行,前後调查三次,历时十载。其每次刊行之报告书全用日文撰述,主为台湾私法一般性之介绍;至其「附录参考书」纯为台湾私法事例之汇集,仍存中文原蹟。宣统二年时,综合三次调查资料加以整理,复将第三次报告书及其「附录参考书」修正出版。该版报告共分绪论、不动产、人事、动产、商事及债权等编,可谓集其三次调查之大成。本书之内容系以修正出版之「第一部调查第三回报告书台湾私法第三卷附录参考书上卷」第四编之第四、五两章为主,再加前一年刊行之「第三回报告书台湾私法第三卷附录参考书上卷」第八章合编而成。所集事例,统属债槽部分。第一章债权总论,分债权之物体、债权之担保二节;第二章债权各论,分赠与、买卖、消费借贷、寄托、包、运送、调处、交代、行、会、保险、赌博、不法行为十三节。本书以外,另编有商事、人事、物权等编,分见第九一、一一七、一五○种诸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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