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弥陀经疏

作者:元晓
阿弥陀经疏

全一卷。新罗沙门元晓撰。收于大正藏第三十七册。亦为注释鸠摩罗什所译之阿弥陀经。初述大意,谓此经乃佛出世之大意,人、天等四辈入道之要门,耳闻经名则入一乘而无返,口诵佛号则出离三界而不还。次释经宗致,谓此经直以超过三界、二种清净为其宗,令诸众生于无上道得不退转。复次解释本文,以正宗分中多善根福德因缘发菩提心为正行,而以一至七日执持名号为助行,由此乃得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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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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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世纪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政治思想家洛克于1689至1690年相继写成和出版的主要著作之一,上篇分11章着力驳斥保皇派菲尔麦的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的反动观点,下篇分19章正面阐述了关于议会制度的政治理论,一般公认下篇要富有理论价值。洛克与霍布斯不同,他所描绘的自然状态是和平、善意和安全的,强调生命、自由、财产是人们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人们通过契约建立国家的主要目的是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侵犯,人们放弃给国家的只是由自己执行自然法和惩罚违反自然法者的权利;主张为更好维护人们的天赋权利,应实行立宪君主制,并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执行、对外主权,由议会和国王分掌,且立法权高于行政权,如果他们违背了契约的目的、有负于人民的委托,人民有权撤换他们或用革命的手段推翻他们,建立新政府;书中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的法治原则,宣称法律代表全民的意志,人人都要执行法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认为一个没有法律的政府是一种政治上不可思议的事情,是与人类社会格格不入的。这部著作所论述的不可转让的人的自然权利理论、分权学说和法治原则对以后的资产阶级革命和资产阶级政治法律制度具有重大影响,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意义。

唐祝文周四杰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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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历史小说。程瞻庐著。大众书局1932年初版。作品共100回,以唐伯虎卖身相国府、追求丫环秋香的故事为主,同时描写了周文宾和王秀英,文徵明和杜月芳、李寿姑的几桩姻缘以及祝枝山的巧谋妙算;情节生动曲折,充满趣味,基本取自苏州评弹《三笑》和有关民间故事。行文流畅自然,诙谐风趣,有才子格调。

西太后艳史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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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回体小说,全书共32回,以清朝道光十六年到宣统元年为时间跨度,讲述了中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叶赫那拉 慈禧的一生。其中既有慈禧荒淫无度的艳史生活,书中有大量男女床笫云雨之欢、交合之悦的情节和场面(比如慈禧[兰儿]与咸丰、荣禄、洋人等的性爱),基本上是一部黄色淫秽小说;又有社会历史演变的广阔画卷,丰富大气的清末宫廷生活展示,是借“一部风流新艳史”,来“在野史中说法历史”的典型作品。作者通过形象塑造和情节推进,从内因及外因中总结出历史的教训,这是难能可贵的,也因而使这部小说有了它的生命力。不过,该书在写到太平天国时,对农民起义的看法,反映了作者的阶级局限性,这是应该指出的。作者在小说中提出“再不革命,是无天理;再不革命,是无国法;再不革命,是无人情;再不革命,这严复提的世界,要变做阿鼻地狱”。这一“革命”思想,使它被列为民国时期禁止出版之书,而且还是中国历史上的十大禁书之一。

海门张仲村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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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明之际杂剧剧本。简名《村乐堂》。撰人姓名不详。末本。剧写苏州王同知有妻张氏,妾王腊梅。张氏的父亲张仲致仕后在苏州南面的海门修建村乐堂以娱老。王腊梅与都管王六斤私通,欲毒死王同知,将毒药放在汤中,由张氏递与王同知。王同知发现汤中有毒,王腊梅便诬张氏所为。令史张本奉命勘问此案,王同知暗中向张本行贿,要他定张氏罪而释腊梅。张本将贿金封存上交府尹。王同知恐事发累己,去向府尹求情,府尹让他去求张仲出首承认行贿罪名,方能了解此案。王同知与妻张氏往同乐堂去求张仲,张仲因女儿被连累,不得以而应允。于是府尹含混了结此案,只将王腊梅、王六斤定罪。现存主要版本有:脉望馆抄校本,《孤本元明杂剧》据以校印。

台湾私法物权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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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九册一、七一二面一、○二七、二○○字)汇集台湾私法有关物权之事例,凡三章。此项事例之调查汇集,详见第七九种「台湾私法债权编」篇。本书系抄录清宣统二年时临时台湾旧惯调查会刊行「第一部调查第三回报告书台湾私法附录参考书」第一卷(上中下)而成。所辑事例,统属物权部分。第一章总谕,分土地开垦之沿革、物权之物体、物权之得失三节;第二章物权,分业主权、役权、瞨权、典权、胎权五节;第三章物权之特别物体,分海埔溪埔、鱼塭、盐埕、山川、茶园菜园槟榔番檨、坟墓、埤圳、石沪、厝屋九节;第四章物权之特别主体,分外国人、番社、学事、宗教、慈善事业、公业、共有七节。

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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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译《迦他跋陀》,亦称《论争说》(巴利文Kathavatthayakarana)。南传佛教论典。为南传上座部根本七论之一。相传为第三次结集时由目犍连帝须(Moggaliputta-tissa)所作。作者站在大寺派的立场,对部派佛教的其他各派的观点作了解说和批判。全书共二十三品,二百一十七论。从内容上看,本论涉及了佛教教义和实践的基本问题,特别是部派佛教各派主要争论的观点都有所体现,因而受到学者的重视。但本论采用了问答体形式,并未有标明是哪一家的观点,阅读时须借助觉音的注疏。研究者认为本论约成于佛灭四百年,亦即出自南方六论之后。南传佛经《弥兰陀王所问经》中曾有不少教义分析,谈到五百正见、五百异见等问题,表明该经与本论有很大的关系。近代译本不少。1915年里斯·戴维夫人(Mrs. Rhys Davids)等将其译成英文本《争论之要点》(Point of Controversyof Subjects of Discourse),由巴利圣典会出版。日译本载《南传大藏经》卷五七、五八。另有日本学者佐藤密雄和佐藤良智共译的单行本(包括觉音注),由大东出版社于昭和八年出版。俄国学者米纳耶夫(Minayeff)也刊行过部分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