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正道菩萨戒论

作者:汤芗铭
菩提正道菩萨戒论

菩提正道菩萨戒论,一卷,宗喀巴造,汤芗铭译。明建文四年(1402年)成书于热振寺。系《瑜伽师地论》中菩萨戒品的注释。乃集诸家注释之大成,系统阐述佛教戒律,告诫僧众必须严持戒律以及如何遵行戒律。对当时整顿西藏佛教有一定影响。

汤芗铭其它书籍

猜你喜欢的书

万历朔方新志

万历朔方新志

宁夏地方志。明杨应聘修,杨寿纂。五卷。应聘官宁夏巡抚;寿,为宁夏卫(今银川市)人。嘉靖进士。官户部主事。该志创修时,宁夏古志因战乱多有散佚,存者亦罕见,为使文献不致湮灭,杨氏二人遂于万历四十二年创修,四十五年(1617)告成,因宁夏古为朔方地,故以朔方名书,约四万字,分图考、建置、沿革、天文、地理、山川、食货、内治、外威、文学、叛乱、坛祠、寺观、陵墓、古迹、祥异、词翰遗事等二十一目。文字简雅,惜纲目零乱。唯记明万历二十年“哱拜之乱”较详,叙其残杀无辜,焚毁公署,掠城释囚,与鞑靼部相勾结图占中原,可补正史之缺。是明代宁夏最后一部志书。有万历四十五年刻本,清顺治十六年(1659)增补本。张维《陇右方志录·郡志》 (民国二十三年(1934)北平大北印书局铅印本)著录,考证精详。朱洁《介绍宁夏明代地方志五种》(《宁夏大学学报》1980、2—3可供参证。

南华真经注疏

南华真经注疏

唐玄宗尊庄子为“南华真人”,故《庄子》改称《南华真经》。《南华真经注疏》即指西晋郭象的《庄子注》和唐成玄英的疏。郭象将向秀《庄子注》述而广之,别为一书,以阐扬老庄思想,认为:“物任其性,事称其能,各当其分”;“苟足於其性,……小大虽殊,逍遥一也”(《逍遥游》注)。主张“物皆自然,无使物然也”。“无既无矣,则不能生有,……然则生生者谁哉?块然而自生耳!”(《齐物论》注)郭象通过注《庄子》建立了其“独化”本体论的哲学体系。成玄英《庄子》疏既发扬了老庄的思想宗旨,又引入了佛教大乘空宗和性宗的学说,认为:“世间万法,虚妄不真”;“寻夫生生者谁乎?盖无物也。故外不待乎物,内不资乎我,块然而生,独化者也”。“是非彼我,生自妄心”(《齐物论》疏)。主张“境智两忘,物我双绝”,“能”、“所”与是非双遣。提倡修道的方法应是“善恶两忘,刑名双遣,故能顺一中之道,处真常之德,虚夷任物,与世推迁,养生之妙,在乎兹矣”(《养生主》疏)。郭象的《庄子注》是魏晋玄学的代表作,成玄英的疏则在中国道教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收入《正统道藏》第507—519册。

通制条格

通制条格

元法令类编。为元朝法令文书汇编《大元通制》的条格部分。拜住、完颜纳丹、曹伯启、普颜等修纂。《大元通制》颁行于英宗至治三年 (1323),分四个部分:一、诏制,九十四条;二、条格,一千一百五十一条;三、断例,七百一十七条; 四、别类,五百七十七条。全书已佚,现仅存《通制条格》残卷,1930年由国立北平图书馆影印出版,共二十二卷,包括户令、学令、选举、年防、仪制、衣服、禄令、仓库、厩收、田令、赋役、关市、捕亡、赏令、医药、假宁、杂令、僧道、营缮等篇目。书中条格,基本上相当于唐、金两朝法律中的会,是元代社会的重要法规,与《元典章》一样,是研究元代典章制度的珍贵史料。有国立北平图书馆影印本,1986年浙江古籍出版社出版点校本。日本对此书较为重视,主要的研究成果有小林高四郎、冈本敬二《通制条格研究译注》,京大东洋史研究室编《通制条格、宪台通纪目次索引》,安部健夫《大元通制解说——代介绍新刊本 〈通制条格〉》等,可供参考。

靖难功臣录

靖难功臣录

太宗文皇帝于洪武三十二年七月初五日为奸臣齐泰等变乱 祖宗成法调兵杀害亲王车驾奉天征讨克怀来八月克雄县漠州攻围真定九月接应永平十月攻克大同十一月郑村坝大战大捷十二月取广昌三十三年正月取蔚州攻围大同四月白沟河大捷五月围济南十月克沧州十二月东昌大战三十四年三月夹河大捷闰月藁城大捷十月克保定西水寨三十五年正月克东阿东平汶上沛县四月小河齐眉山灵璧县大捷攻破营寨五月至泗州降之过滩河六月渡江十七日平定京师

大乘起信论述记

大乘起信论述记

大乘起信论述记,慈舟老法师述,妙灯、二埋记,慈舟大师传,大乘起信论述记序,悬谈,大乘起信论解释,马鸣菩萨传。

说罪要行法

说罪要行法

佛教律仪书。唐义净撰。一卷。述说忏悔之法。内容有三部分:一为月半、月末二时忆所犯罪,并对人“发露”,以除罪;次为“每食罢发愿法”;三为“洗净法”。此书见载于诸版大藏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