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三宝纪

作者:费长房
历代三宝纪

凡十五卷。隋开皇十七年(597)费长房撰。又作开皇三宝录、开皇录、三宝录、长房录、房录。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九册。本书为佛教传入我国后至隋代之弘法记录,亦为译经与著作之目录,此外,另附有佛家传记。全书共分四部分:(一)前三卷为帝王,包括自周至隋各朝纪年,乃佛教史大事,如将佛陀诞生之年推定为周庄王十年(689 B.C.)。(二)次九卷为各代译经编年史,计有:卷四后汉录、卷五魏吴录、卷六西晋录、卷七东晋录、卷八前秦后秦录、卷九西秦北凉魏齐陈录、卷十宋录、卷十一齐梁周录、卷十二隋录。每卷前皆有叙论,次列经录,依次附译人略传。(三)卷十三、卷十四分别为大小乘录入藏目录。共收佛典一○七六部,三三二五卷。(四)卷十五为上开皇三宝录表、全书总目录。

费长房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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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马经

相马经

我国现存最早的相马术著作。春秋战国时期孙阳(伯乐)撰。成书于公元前168年以前。该书总结了以往及当时相马家的经验以及作者自己在相马实践中的体会。介绍了关于马的外形学的知识和理论,揭示马体各部位之间的相互关系和马体内外联系,阐述如何根据外形识别牲畜的优劣和选留种畜,指出相马中的一些关键。该书对后世相马术和良马培育颇有影响,奠定了我国相畜学的基础。

黄庭内景经

黄庭内景经

道教上清派经典。传说其乃仙真降授予 在南岳修道的魏华存。全书分为36章,均为七言韵语。 将道教思神守一、宝精爱气之说与古代医学脏腑理论相结 合,阐述修炼长生成仙之术。认为人的头脑、五官及脏腑 肠胃均有真人神仙居住,修道者如能诵此经并默念神名, 存思身神之形状、服色、居处及其职司,便能通神感灵, 形神相守,延年益寿,得道成仙。书中重视积精累气之 术,又言及吐纳元气、漱津咽液、服食五牙、房中固精、 飞奔日月等方术。对后世内丹修炼者影响颇大,自晋代以 来,历代道士为之作注者甚多。为早期上清派所奉的主要 经典之一。南岳黄庭观殿壁上原刻有此经,相传为魏华存 手书,已佚。现观内石刻经文系后人所书。此经收入《道 藏·洞玄部》。

创造

创造

茅盾的第一篇短篇小说,1928年2月完成,最初发表于同年4月,《东方杂志》25卷8号,署名茅盾。先后收入大江书铺1929年7月出版的《野蔷薇》、天马书店1933年4月出版的《茅盾自选集》,及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3月出版的《茅盾文集》第7卷、1980年4月出版的《茅盾短篇小说集》。叙述父亲已死、且小有财产的青年君实要亲自“创造”一个半新半旧——继承中国五千年文化传统而又是解放了的女子——的理想夫人。但两年后,君实创造结束之日,也是他理想失败之时,夫人不辞而别。这是一篇通过谈妇女解放来谈中国社会解放的作品,证明了中庸之道的失败。说明被解放了的思想是束缚不住的,它将冲破一切阻拦,勇往直前。表明了革命虽失败,并且还会失败,但最后终于要胜利的信念。《创造》标志着写《幻灭》以后,茅盾第一次思想上的变化。在艺术上,茅盾构想用古典主义戏剧的“三一律”来试写小说:两个人物,在一个早晨,在一间房子里发生的矛盾。

西斋话记

西斋话记

宋代文言轶事小说。北宋祖士衡撰。原书一卷, 《宋史·艺文志》著录,今已佚。原本《说郛》卷四中收录三则。从所存三则轶文看,本书为记朝野遗史之作,亦稍涉神异之说。 《钱俶》一则叙宋太祖即位后,钱俶亲奉职贡,辞归时说:“子子孙孙尽忠尽孝。”宋太祖答: “但尽我一世耳,后世子孙亦非尔所及也。”记录了宋初怀柔藩国的珍贵史料。 《文秀才》一则记蔡州秀才文宏惟夫妇,年近百岁, 自耕耘不懈,每获常倍熟,邻里颇得益,时人疑其有道术。太守蔡汶问其化民之道,但答云: “六籍载之备矣,外复何求?”后不知所适。 《曾若虚》则写曾针砭有起死回生之妙,其所救一已死复生之人苏醒后述经历云:始者若梦故夫相随,出郭外,远历郊野桥梁,复入丛林草莽,展转不相舍。俄而故夫为一物刺中其足,不能履步,由是独行,忽若梦觉耳。所叙与国外用现代科学手段研究人濒死时感觉十分相象。可知本书虽稍涉神怪,亦汉忠实记录传闻而已。

天妃显圣录

天妃显圣录

《天妃显圣录》刻本一册,原为日据时期台湾总督府博物馆所购,后移交总督府图书馆典藏,故书上既有博物馆购书日期的签注,又盖有“台湾总督府图书馆藏”之篆章。台湾光复后,该书归台北“国立图书馆台湾分馆”收藏。1970年,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曾将此本点校铅印,编入《台湾文献丛刊》第77种,始流行于海峡两岸,成为妈祖文化研究不可或缺的参考资料。

学礼质疑

学礼质疑

二卷。清万斯大撰。斯大字充宗,晚号跛翁,学者称竭夫先生。浙江鄞县人。曾从学黄宗羲。入清后,不满清统治,弃举子业,研习诸经,尤精《春秋》、《三礼》。其治《礼》不拘汉、宋,不盲从前儒,研读间多所辨正。着有《学春秋随笔》、《学礼质疑》、《仪礼商》、《周官辨非》等。是书考辨古礼,多立新说,与毛奇龄相伯仲。如其谓:“士止为小宗,不得为大宗”,以为士无祖庙也。然考《丧服小记》云:士不摄大夫、士摄大夫惟宗子;又《荀子》曰:“放王者天太祖,诸侯不敢坏。大夫、士有常宗”,杨倞《注》“继别子之后为族人所常宗,百世不迁之大宗也”。据此士亦得为大宗明矣;显见斯大此创论非也。又说“大社祭地在北郊,王社祈谷在籍旧之中”,然考《五经通义》则云:“大社在中门之外,王社在籍田之中”,孔、贾之疏及《通典》具宗此说,知大夫不在郊而在国,亦贝斯大新说之误。如此之类自立新说者颇多,却略无显据,不足为训。然其亦多有精确之论,如辨商、周改月、改时,周诗周正及兄弟同昭穆,论辨极为精确,而《宗法》十余篇,也颇见推阐。斯大之说,可弃其非而存其是,亦不失一家之言。有《万充宗先生经学五书》本、《皇清经解》本、阮氏经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