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法明门论论义

作者:德清
百法明门论论义

百法明门论论义,一卷,明德清述,内题百法论义,即性相通说卷上,(卷下在甲二套)出梦游集卷四十六,古本卷三十四。嘉续三八重出,本藏甲三二梦游集原缺。收于卍续第七十六套第五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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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溧水县志

康熙溧水县志

县令刘登科修,程之望纂。《康熙志》全书二十多万字,共十一卷,另加卷首一卷,是一部纂辑门类比较齐全、收录内容比较详备的县志。该书在继承清初《顺治溧水县志》的基础上修纂而成。全书除“卷首”外,共分十一卷,系统介绍了清代初年溧水县的各个方面,在参考前志的基础上,进行了重新分类。自顺治十三年(1656)到康熙十五年(1576),县内政府官员的变动、科举考试的录取,自然灾害的发生,社会设施的修建,忠孝节义的表彰,林林总总的大小事件,《康熙志》都及时作了记录。质量虽比起顺治志有所下降,仍不失为了解了解清代溧水县的一手资料。

元始洞真慈善孝子报恩成道经

元始洞真慈善孝子报恩成道经

元始洞真慈善孝子报恩成道经。撰人不详,约出於唐初。系隋唐孝道派经书。现存两种文本:一、《元始洞真慈善孝子报恩成道经》,收入《正统道藏》洞真部本文类。二、《洞玄灵宝八仙王教诫经》,收入《正统道藏》太平部。今以前件为底本,徒件为参校本。

红楼梦影

红楼梦影

长篇小说。清佚名撰。二十四回。扉页署名“云槎外史”,但每回之前却题“西湖散人撰”,估计当为一人。此书成于咸丰末年,约十三万字。《红楼梦》自乾隆五十六年(1791)刊行以来,各种续书陆续问世,多达三十余种。此编晚出,首冠咸丰十一年(1861)西湖散人序,即自序。谓此书“虚描实写,傍见侧出,回顾前踪,一丝不漏。至于诸人口吻神情,揣摹酷肖……接续前书,毫无痕迹”。又谓“信夫前梦后影并传不朽”。小说写宝玉离家出走,贾政四出寻找,后在毗陵驿将其从一僧一道手中领回,即一改往日倚红偎翠之习,入为翰林,进了衙门当差。不久,与宝钗生有一子。第十回写当了父亲的宝玉尽享天伦之乐,他喜欢“抱着芝哥站在栏杆前看牡丹”,还把那块通灵玉挂在儿子身上辟邪。但他本性终究难改,儿女私情依旧,小说让宝玉在林黛玉20岁冥寿时前去潇湘馆祭奠,二人在梦中相见,梦醒后方知此番生死之恋如镜月水花之不可及,不禁怅然。

春秋分纪

春秋分纪

九十卷。程公撰。程公说字伯刚,号克斋,丹稜(今属四川)人,宋代着名经学家。此书采用《史记》之纪传体体例重新编排原为编年体的《左传》。其第一部分为《年表》,包括周王及列国、王后,鲁、晋、宋、郑四国执政之卿,共九卷。第二部分为《世谱》,包括王族、鲁晋宋郑卫等国之公族以及诸臣,于鲁国则另增妇人名、仲尼弟子,燕则有录无书,附有考异,共七卷。第三部分为《名谱》,凡见于《春秋》经传之人,分列国君臣、古人物、五官五正、五纪官、四夷名录五类录之。第四部分为《书》,有《历书》(实为春秋长历)、《天文》、《五行》、《疆理》、《礼乐》、《征伐》、《职官》七门,共二十六卷。其中最重要的是《疆理书》,附有地图,又有《地理释异》,最便学者检阅。第五部分相当于《史记》之《纪》,有《周天王事》、《鲁事》,共八卷。第六部分为《世本》,相当于《史记》之《世家》。以晋、齐、卫、陈、郑等国分为大国、次国、小国列之,其事则以经传所载分隶之。条理分明,叙述典赡,后还有《附录》,共三十八卷。此书之编纂,既便于初学者检索,亦便于研究者探讨,故《四库提要》誉之曰“诚读《春秋》者之总汇也。”程氏既重视《左传》之史实,亦兼采《公羊》、《穀梁》,旁及诸子。其全书大旨,则仍以胡安国之说为宗。此书卷首《述纲领》云:“以圣经为本,而事则按《左氏》;其《左氏》间若近诬,则采《公羊》、《穀梁》及先儒义之精者以证之;文句有小未安者,用啖赵《集传》例,颇为删削;若所论述大纲,本《孟子》,而微词多取程氏、胡氏之论;杜预为《左氏》学祖,其师说今注虽本之,而至其曲说以求通,则不免有所更定,别以新注。”淳璠三年(1243),程公说之弟程公许刻其书于宜春,此本今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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径中径又径,四卷,清张师诚著并序,许淨中序,首录清代诸帝诗文。

普光坦庵禅师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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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卷。清机峻说,全弘录,罗开麟序(依驹本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