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决疑

作者:德清
金刚经决疑

亦称《金刚决疑》。佛典注疏。明德清撰。一卷。是后秦鸠摩罗什译《金刚经》的注释书。作者在前言中称,《金刚经》“解者极多,都不合佛意。独西域天亲菩萨以二十七疑分经极是”。故本书注解“先出疑在本文(指经文)之前,节节按迹而破之。忘言领悟,自得其宗”。全书列三十二疑。据作者于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所撰《刻金刚决疑题辞》记载,本书有多种刻本。见载于日本《续藏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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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地理。清周煌辑。十六卷。 煌, 乾隆进士。官翰林院侍讲。乾隆二十二年(1757)成书。约十一万字。首卷载御书三、诏敕六、谕祭文七。绘图有星野、琉球全图、国都、先王庙、册封中山王、针路等十二图。正文分星野、国统、封贡、舆地、风尚、山川、府署、祠庙、胜迹、爵秩、赋役、典礼、兵刑、人物、物产、艺文、志余等十七门。含建置、疆域、城池、炮台、气候、习尚、仪节、服饰、风信、针路等三十一小目。荟集明以来诸史杂录,相互考证,订其伪舛,并参前史,旁及百家有关琉球事记载,并质以亲自见闻。是一部较全面辑录考证琉球的地理书。共载崎山、石虎山等山岭三十余,以及潮候、风信和针路等。另载社坛、神庙、天妃宫等五十余;物产分谷、货、蔬、果等十一类,二百五十余种,为该地颇重要的历史地理资料。有《聚珍版丛书》本, 《丛书集成初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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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论著。东汉赵壹撰。,赵壹。字元叔,汉阳西县(今甘肃天水南)人。东汉光和间辞赋家,灵帝时为上计吏入京。有文学代表作《刺世疾邪赋》,表现了痛恨权奸当道,揭露黑暗政治的忧国之心。是篇乃如今可考的较早有关书法理论专著文章。认为对草书“专用为务”,“夕惕不息,仄不暇食,十日一笔,用数丸墨,领袖如皂,唇齿常黑”,实为迂腐儒生。疾呼要学经国之术,以免“志小者必忽大”。赵氏所言草书,主要指章草。第一篇确凿无疑的书法批评专文,《法书要录》、《书苑菁华》和《全后汉文》等均载此文。其文风如其《刺世疾邪赋》一样,极具批评锋芒,辛辣而不晦,直言而中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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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部。其一是北洋军阀时期曹锟1923年制定。他以巨金贿赂议员将他“选”为总统。为给其“总统”披上“合法”外衣,又贿赂议员给他抄制此宪,故俗称“贿选宪法”。13章141条,是中国第一部正式宪法。确认总统有权统率军队、总揽行政权和解散议会。为标榜“拥护民国”以骗人民,他选定1923年10月10日即中华民国国庆节隆重集会,“庆祝”国庆,同时宣布宪法实施,举行总统宣誓就职。其二是蒋介石制定,俗称《蒋记宪法》,中国第2部正式宪法。1946年12月25日通过,1947年1月1日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公布时通令全国“庆祝”三天,以宣扬其所谓“民主”、“自由”。此宪14章175条,确认总统独揽大权,统率军队,另设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五院分掌“治权”。行政、司法、考试三院院长由总统提名或直接任命,五院间的争执由总统裁决。总统受“国大”监督,但“国大”在总统任期内并不开会。可见,两宪都是确认总统独裁。后者还规定任何政党和个人都不得以军队为政争工具,企图要共产党将自己领导的人民军队交给其国家。

入道安心要方便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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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北印土沙门施护译,即《大宝积经》第二十八勤授长者会异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