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悉地羯罗供养法
作者:善无畏善无畏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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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加索灰阑记
德国剧作家布莱希特的“叙事剧”。取材于中国元代李行道杂剧《包待制智赚灰阑记》的灰阑断子的故事。情节移到封建时代的格鲁吉亚,而且用“戏中戏”的手法把这个古老的传说镶嵌在当代苏联社会主义生活的“框架”里。剧前的楔子写苏德战争刚刚结束,高加索两个集体农庄为一个山谷的归属而发生争执。民间歌手演唱了“从中国来的”故事《灰阑记》。说的是古时候的格鲁吉亚,贵族叛乱,推翻了大公,杀死了总督。总督夫人仓猝出逃,竟忘记了尚在襁褓中的独生子。叛乱分子杀死总督后还要斩草除根,四处寻找这个孩子。总督府厨房女仆格鲁雪发现大难临头的孩子,决定搭救他,带他逃出总督府。这个贫苦的姑娘冒着生命的危险,把孩子冒充自己的亲生子,忍饥受辱,抚养他。战乱平息以后,总督夫人找到孩子的下落,要求格鲁雪归还给她。格鲁雪拒绝,被告到官府。一个乡村小文书在战乱中偶然当了法官,令人用石灰在地上画个圈子,把孩子圈起来,让两个争子的妇女同时往出拉。总督夫人虽是孩子的生身母,但并不爱他。她要孩子,因为孩子是总督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她爱财重于爱子,因此不顾孩子死活,拼命把他拉到自己一边。而格鲁雪为了孩子茹苦含辛,历尽艰险,真正疼爱孩子,怕伤害他而不肯使劲拉。明察秋毫的法官对这一切了如指掌,因此把孩子判给了格鲁雪。民间歌手最后唱道: 一切归善于对待的,比如说,孩子归慈爱的母亲,为了成材成器, 车辆归好车夫,开起来顺利,山谷归灌溉人,好让它开花结果。
剑桥中国秦汉史
《剑桥中国秦汉史》原为费正清、崔瑞德共任全书主编的《剑桥中国史》的第1卷,于1986年在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全卷16章,分别执笔的学者大都对章节论述的范围有长期深入的研究。例如第1章《秦国和秦帝国》的作者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退休教授卜德,30年代即已出版《中国的第一个统一者》一书;第3章《王莽,汉之中兴,后汉》的作者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毕汉斯,著有《汉朝的中兴》;第6章《汉朝的对外关系》的作者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余英时,著有《汉代的贸易和扩张》;第9章《秦汉法律》的作者荷兰莱顿大学退休教授何四维,著有《秦法律残简》、《汉法律残简》;第7章《政府的结构与活动》、第12章《宗教和知识文化的背景》等的作者英国剑桥大学东方学院鲁惟一博士,著有《汉代的行政记录》、《通往仙境之路》等书,诸如此类,不遑枚举。还有的学者,如法国法兰西学院的戴密微、日本东京大学退休教授西嵨定生等,更是大家所熟悉的。因此,本卷的作者阵容在西方学术界可称极一时之选,这部书也可谓西方研究中国秦汉史的结晶。
社会问题之商榷
1927年李宗吾写成的《宗吾谈》中有一篇文章,叫做《解决社会问题之我见》。1928年扩大为一个单行本,名叫《社会问题之商榷》。书前冠自序。内文包括公私财产之区分马克思主义和孙中山主义之比较(此章本书未收录),人性善恶之研究,世界进化之轨道,解决社会问题之办法,各种学说之调和,共六章。
江上孤忠录
清赵曦明著,江阴抗清81天史实著作。
尚书日记
十六卷。明王樵撰。此书不载《尚书》原文,仅按原书次第逐条诠释。其说解大抵以蔡沈《书集传》为宗,蔡《传》于《尚书》名物制度诠释未详者,采旧说补之。又取金履祥《通鉴前篇》所载,凡涉及当时事迹者,全部采入。此书引据详明,考证颇有精当之处。书前有李维祯序,其序称此书“于经旨多所发明,而亦可用于科举。”评论较为中肯。明刊有《尚书日记》未定本。又刊有《书帷别记》。樵晚年增删《尚书日记》,又以《书帷别记》并入此书中,遂成十六卷。此书现存明万历十年(1582)于照明刻本、万历二十五年(1597)蔡立身刻本,又有明刻崇祯五年(1632)庄继光重修本。
阿弥陀经疏钞事义
阿弥陀经疏钞事义,一卷,明袾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