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达摩南宗定是非论

作者:神会
菩提达摩南宗定是非论

《菩提达摩南宗定是非论》一卷。写本有:P.3047、3488、2045。胡适把第一写本校订编入《神会和尚遗集》卷二,作为《神会语录第二残卷》;第二写本编入该书卷三,作为《第三残卷》。第三写本由铃木大拙发现,内容包括第二写本的全部,又有此论最后部分及造论者的骈文论赞和韵文颂赞,最后有‘菩提达摩南宗定是非论一卷’一行。胡适将三本重加校订,分为上下两卷,1958年发表于台湾《历史语言研究所》第二十九本《庆祝赵元任先生六十五岁论文集》,后收入新版《神会和尚遗集》附录之中。此论由神会弟子独孤沛集录,记载神会在开元二十年(732)于滑台大云寺批判北宗,与北宗僧人崇远(山东远)辩论情形。论前有独孤沛加的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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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著作。8卷。日本川越正淑(衡山)著于文化元年(1804年)。正文每条首列原文,次为作者之阐论,释文较为详尽明了,同时对其他注家之得失确误亦有评论。于伤寒例、平脉辨脉,以及可与不可诸篇内容,作者以为均非仲景所著,故删而不录。收录于《皇汉医学丛书》第七册,上海中医学院出版社据1936年世界书局铅印本校勘翻印。

经验丹方汇编

经验丹方汇编

又名 《经验单方汇编》。方书。清钱峻撰,俞晓园等增补。不分卷。峻字青伦,吴兴 (今属浙江) 人。因病弃举子业,习岐黄之术。好辑方书,历十余年,积方八百余首,汇编成帙,约九万五千字。成书于康熙四十六年(1707)。凡六篇。贸药辨真假篇,提出辨人参、麝香、牛黄等三十八味药真假之法。

渔洋山人精华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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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别集。十卷。清王士禛撰。此集是士禛诗作的自选本,托名其门人盛符升、曹禾。士禛生前享大名,主持诗坛应酬繁剧,作品亦多,刻集不少,而平庸之作的广泛传播,必然给读者以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之感。士禛曾引东坡赞美晋人刘伶之诗云“诗文岂在多,一颂了伯伦”;又言黄庭坚、徐祯卿晚年自定其集,删其诗,所存之诗皆不多。因此,士禛也从已刊诗集——《渔洋山人诗集》、《续集》、《蚕尾集》、《南海集》、《雍益集》中选各体诗篇一千馀首,厘为十卷,其中古体诗四卷、近体诗六卷,托门人林估写刻,于清圣祖康熙三十九年(1770)问世。其佳作名篇,大多收入此编之中,故其流传极广,远过于《带经堂集》,后世读士禛诗者亦多读此集。《四库全书》即收此编,其他各集皆列入“存目”。后世注士禛诗者亦注此书,最早注本有清世宗雍正(1723—1735)间金荣《渔洋山人精华录笺注》,金氏始撰于康熙四十九年,成书于雍正十二年,前后历时二十五年。此书以笺注典事为主,较疏略,多错谬,但编年较准确,多引王氏自己文章、笔记以证其诗。高宗乾隆(1736—1795)间,著名学者惠栋撰《渔洋山人精华录训纂》,附《年谱》二卷及《金氏<精华录笺注>辩讹》一卷,指出金注本引书、地理、人物之错谬九十馀条。此书有乾隆二十二年丁丑(1757)精刊本。另有《渔洋山人精华录会心偶笔》六卷,乃伊应鼎选编并评注。此书以评论分析为主。刊于乾隆二十四年。

纂修四库全书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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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迄今为止有关清修《四库全书》资料最完备、最详尽的原始资料汇编。主要内容包括:(一)乾隆帝为纂修《四库全书》及禁毁书籍所颁发的谕旨,以及嘉庆帝为办理空函书籍所颁发的谕旨;(二)军机大臣及四库全书馆总裁、总纂等官员关于内府藏书的拣选,从《永乐大典》中辑出佚书,编纂、审阅、覆校《全书》情况及对各级纂校人员进行考核、议叙奖赏、记过罚傣和缮写并误情形的奏折、奏片、信函、清单:(三)各地总督巡抚及学政、盐政等有关征集、采购、私人进献图书、查禁书籍等情形的奏折、奏片、咨呈、书目清单;(四)办理《四库全书》空函书籍的奏折等。此外,还附录了同治、光绪年间有关抖晒、清查文津阁全书的奏折和书目清单,以及办理《四库全书》在事诸臣名单等。共收录的档案史料二千多件,几乎是目前所能见到的全部资料。这些档案多系首次披露,从各个侧面如实地反映了《四库全书》的纂修历史,具有极其珍贵的史料价值。

萧常续后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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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传体三国史。南宋萧常撰。47卷。萧常吉州庐陵(今江西吉安)人,乡贡进士。父寿朋病陈寿《三国志》帝魏黜蜀,欲为更定,未及成书而卒。萧常因述父志,费时20载撰为此书。以蜀国为正统,起昭烈帝刘备章武元年(221),迄后主刘禅炎兴元年(263)。分帝纪2卷,年表2卷,列传18卷,以吴、魏为载记,凡20卷。又别为音义4卷,义例1卷。因蜀汉昭烈帝续汉献帝,故名《续后汉书》。取材以《三国志》为主,多援引裴注,建安以前或据范晔《后汉书》。是书义例精审,笔削谨严,颇得史法,然偶有讹误。有《丛书集成初编》本,附有清郁松年撰《续后汉书札记》1卷。

定性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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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称《答横渠先生定性书》、《答张横渠子厚先生书》,北宋程颢著。论述己性不分内外物我,主张通过定性的方法,达到廓然大公、顺应万事而不动情感的道德境界。张载提出“定性未能不动,犹累于外物”的问题,为此,程颢特作《答横渠张子厚先生书》,表明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他认为张载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所谓定者,动亦定,静亦定,无将迎,无内外。”张载“以外物为外,牵己而从之,是以己性为有内外也。”既然以“己性”为内,“以外物为外”,就不免要产生“己性”为外物引诱、“定性未能不动”的问题。程颢主张“性”无内外,宇宙之心同为一体,没有物我之分和主、客观之别。“夫天地之常,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圣人之常,以其情顺万物而无情。故君子之学,莫若廓然大公,物来而顺应。”若能懂得不“以内外为二本”,就不会产生不能“定”的问题。世上一般人受外物之累而丧失“天理”的根本原因是“自私”和“用智”。“自私则不能以有为应迹。用智则不能以明觉为自然。”“自私”就会为追逐私利行为无所顾忌,和“廓然大公”相对立;“用智”就不能明白顺应自然的道理,和“物来顺应”相对立。程颢认为,“非外而是内,不若内外之两忘。”做到了“内外两忘”,应顺万事而不动感情,就能达到“定性”的道德精神境界,“两忘则澄然无事矣。无事则定,定则明,明则尚何应物之为累哉?”程颢的“定性”即“定心”。他作定性说的目的,是反对张载道德论中的唯物主义因素,为“灭私欲,存天理”提供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