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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嵇中散集
诗文别集。嵇康作。原本散佚,现存刊本以明嘉靖四年(1525)黄省曾仿宋刻本为最早,凡10卷,包括诗1卷,文9卷。另有明薛应旂刻1卷本,张燮刻6卷本,张溥刻1卷本等。近人鲁迅根据明代吴宽丛书堂钞本辑校,题《嵇康集》,凡10卷,另有序跋及《逸文考》、《著录考》等,1938年收入《鲁迅全集》第9卷,1956年文学古籍刊行社影印单行本。近人戴明扬据明黄省曾仿宋本参诸别本校注,题《嵇康集校注》,并收有大量有关嵇康生平事迹及评论材料,1962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嵇康(224—263),字叔夜,三国魏谯郡铚(今安徽宿县西南)人。早孤,有奇才,博洽多闻,做过中散大夫,故世称嵇中散。崇尚老庄,讲求养生服食之道,为竹林七贤之一。为曹操孙曹林女婿,政治上被认属曹魏集团,遭司马氏集团杀害。本集存诗50多首,其中四言诗20多首,著名者为其《幽愤诗》,作于入狱遭杀之前,叙述了他托好老庄、淡泊寡俗的志向与高远的性格,感情充沛,风格峻切,甚为感人。《兄秀才公穆入军赠诗》19首也多为人称举。刘勰《文心雕龙》与钟嵘《诗品》等对其诗都有很高的评价。而其散文成就又高于诗歌。集中论说文存9篇,以《养生论》、《难自然好学论》、《声无哀乐论》、《管蔡论》,《明胆论》最为重要。“思想新颖,往往与古时旧说反对。”(鲁迅《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其书信今存2篇,以《与山巨源绝交书》为人推重。另有《圣贤高士传》,记自混沌之世至作者当时的隐士高人原119人,存52人之传、5人之赞。再有《琴赋》。全集所收诗文在魏晋文学中占重要地位,后世历被高评和师法。
俨山集
诗文集。明陆深(1477—1544)撰。一百卷。深,初名荣字子渊,号俨山,上海人。弘治进士。曾官太常卿兼侍读、詹事府詹事。少与徐祯卿相切磨,以文章有名于世。善书,仿李邕、赵孟頫体。平生著述甚多。有《南迁日记》、《蜀都杂钞》、《书辑》、《玉堂漫笔》等。其集由其子陆揖编辑,于嘉靖二十五年至嘉靖三十年(1546—1551)陆续刊刻行世。陆揖先发其所藏稿,编成《俨山文集》100卷,外集40卷,后又搜散佚随笔札录,编成续集10卷。文集前有徐阶、费寀序,末有文徵明后序。
大涤洞天记
元邓牧心编。道教地理志书。三卷。邓牧心为宋末元初隐士,居大涤山(今浙江余杭县境内)洞霄宫,曾与道士孙宗宝合著《洞霄图志》六卷,今《正统道藏》未收入。比较二书内容,实异名而同书,故《四库提要》认为《大涤洞天记》系明初道士重刻《洞霄图志》时将其删节而成,并改名。书前有明太祖洪武三十一年(1398)四十三代天师张宇初序,元至大三年(1310)吴全节序,元大德九年(1305)沈多福序。全书分宫观、山水、洞府、古迹、碑记五门,记道教七十二福地之一的大涤山奇秀风景、宫观沿革、仙圣游化事迹等,可作为研究道教洞天福地、宫观沿革的参考材料。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谱录类。
大扎撒
元代建立之前蒙古国之法律条文。“扎撒”,蒙语“法令”之意。宋代郑思肖《心史·大义略叙》:“又有三段剗杀,彼曰扎撒,此曰条法,彼曰大扎撒者,大条法也。”成吉思汗时代,蒙古开始出现成文法——扎撒,为部落首领发布之号令。窝阔台继位后,将成吉思汗之扎撒整理重新颁布,称为“大扎撒”,令蒙古世代遵守,直到蒙古灭掉西夏和金,占领中国北方领土之后,其断理狱讼、始采用金律(即金之《泰和律》)。
阙子
一卷。周阙子 (生卒年不详)撰。关于《阙子》的撰者名字、里爵已不可考。清人马国翰认为其六国时人。应劭 《风俗通义》曰:“阙,姓也,承阙党童子之后。有阙子著书。”《汉书·艺文志》纵横家类有 “《阙子》一篇。” 《隋书·经籍志》记载“梁有 《补阙子》十卷,亡。”《金楼子·著书篇》亦云: “《补阙子》一帙,十卷。金楼为序,付鲍泉东里撰。”新、旧《唐书》沿袭上说。《阙子》原书早佚,梁元帝 《补阙子》今亦不传。在《水经注》中引有一节,似先秦原书,非梁所补。清人马国翰引之,并为一卷,以《玉函山房辑佚书》 本刊行。
舍利弗阿毗昙论
梵名S/a^riputra^bhidharma -s/a^stra 。凡三十卷。又称舍利弗阿毗昙。姚秦昙摩耶舍、昙摩崛多等合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八册。内容系解释小乘诸法之名义,并加以分类组织。体裁同于六足论中之集异门足论。计分四分三十三品:第一问分十品,第二非问分十一品,第三摄相应分二品,第四绪分十品。其中,第一问分,就十二入、十八界、五阴、四谛、二十二根、七觉、三不善根、三善根、四大、五戒等作问答解释。第二非问分,先略解色界非色界等之一六○事、思业思已业等之二○五事、凡夫人非凡夫人之七十五事、正见正智等之二三四事;其次,再详释十二因缘、四正勤、四神足,又随释所引中阿含经卷二十四、杂阿含经卷三十等之文,复依增上法列举解释身念处乃至十一解脱入之三十八事,及恃生乃至六十二见等四二○事。第三摄相应分,初举苦谛系法非苦谛系法四二三事,次分性门摄事门,又阐释眼识界耳识界等七十二事,而说各法之相应关系。第四绪分,阐释因缘无间缘等十缘、因因无间因等三十三因、因起等六十六名色、见结等十结、身口意等三行、一五八触、圣心非圣心等一三七心、杀生等十不善业道、不杀生等十善业道、五支定五智定等二六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