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大乘僧伽吒法义经卷

作者:佚名
佛说大乘僧伽吒法义经卷

佛说大乘僧伽吒法义经,七卷,宋金总持等译。存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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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集

华阳集

北宋王珪(1019—1085)撰。四十卷,一作六十卷、附录十卷。珪字禹玉,成都华阳(今属四川)人。后徙舒(今属安徽)。庆历进士,历官翰林学士,知开封府,官至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掌朝凡十六年,无所建树。其集原本久佚,清乾隆间,四库馆臣自《永乐大典》中辑抄成编为六十卷,又附录十卷,清内府刊印《武英殿聚珍版书》时,将“其中青词、密词、默词、醮词、齐文、道场文、功德疏,及教坊致语之类,均非文章正轨,谨禀承圣训,既加删削,重编为四十卷。”诗词作六卷,有诸体诗二百四十六首,帖子词、宫词、歌词百六十四首。文三十四卷,奏状三十三篇,札子三十六篇,表百七十一篇,内制文七百二十七篇,外制文二百十一篇,册文、祝文、祭文等七十八篇,问、议、序、启二十三篇,神道碑七篇,志铭、墓记三十二篇,凡一千三百一十篇。其文宏侈瑰丽,多台阁之体。其诗以富丽为主,讲究摛藻敷华,精思锻炼,细润熨贴。《明堂庆成》、《上元应制》诸篇,工丽独绝。有《丛书集成初编》据《武英殿聚珍版书》本排印本。《四库全书》本作六十卷,附录十卷。今人栾贵明据残存《永乐大典》与乾隆《聚珍版书》本互校,又辑得十六条。见《四库辑本别集拾遗》。

大清律例

大清律例

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清朝初入关时,沿用明律,至顺治三年(1646)制定《大清律集解附例》,后经康熙、雍正两代屡次增订,乾隆时重修,对原有律令逐条考证,于乾隆五年(1740)编成《大清律例》。该法典从开始修律到最终完成历时近百年,是清朝具有代表性的法典。篇目分为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7篇,47卷,包括律436条,律后附有例1409条。

洪宪宫闱艳史演义

洪宪宫闱艳史演义

《洪宪宫闱艳史演义》是一部章回体小说,系民国时代的文人所做。主要写了袁世凯的身世,讲述了他如何发迹,窃夺国柄,直至病死的全过程;重点写洪宪后及诸妃、洪宪太子与公主及皇孙皇女等人以及帝制取消后袁世凯的宫闱艳史。书中所载,皆宫闱之中形形色色的遗闻轶事,作者不怕琐碎,一一备列。本书虽然并非信史,但是对我们认识袁氏其人及民国那段历史仍然颇有教益。

亲征录

亲征录

《亲征录》一卷,一作《辛巳亲征录》,南宋周必大撰。是书即选自其中的杂著类,记自绍兴三十一年十月至绍兴三十二年六月间朝廷军政大事,由于事皆周氏亲历,故史料价值颇高。本整理本即以《庐陵周益国文忠公集》本为底本。

世本四种

世本四种

《世本》是先秦史官的档案记录的汇编。原书已佚。作者未详。后人据各种古书征引的文字,推断本书原是周王朝分门别类保管的历史档案,由秦汉间人汇编增补而成。《汉书·艺文志》著录时,称本书有15篇。现知最早为本书作注的有东汉应劭、宋衷,三国宋均等。至北宋,书已完全佚亡,诸家所注亦随而散逸。南宋以来,学者搜集本书佚文,始于高似孙的辑佚。清代复有十余家,如钱大昭、洪饴孙、秦嘉谟、茆泮林、张澍、雷学淇、王谟、孙冯翼、陈其荣等辑佚。

太极通书

太极通书

北宋周敦颐著。原名《易通》,共40章。许多地方直接引用《易大传》并加以发挥。其中心观念是“诚”。诚包括天道和人性两重意义。书中说:“诚者圣人之本。‘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诚之源也;‘乾道变化,各正性命’,诚斯立焉。”诚是人真实无妄的本性,它源于宇宙本原即万物资始的乾元。书中又说:“圣,诚而已矣。诚,五常之本,百行之原也。静无而动有,至正而明达也。五常百行非诚,非也,邪暗塞也。故诚则无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