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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真经注

道德真经注

二卷。元林志坚撰。此书原题:“玄门开真弘毅大真人广陵仁斋林志坚注”。其书前有注序称此书撰于元至正甲午年 (1354)。历代注释 《道德经》者,或依汉河上公本,或依魏王弼注本,此书篇章次第及章名,均依河上公本。此书先辑部分经文作为经序。其经序分五部分:第一部分:道之尊,德之贵;第二部分:天之道,利而不害;第三部分: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第四部分:盖闻善摄生者;第五部分:治大国若烹小鲜。并阐述分列的原因,实不免牵强附会。此书以经解经,以正经注于正经下,较为直捷。如: “道可道非常道”,注为: “道法自然”;“名可名非常名”,注为:“道隐无名,无名天地之始”等等。然而,某些注释取舍不当,又有晦涩曲意之处,是其不足。后世学者认为此书以经解经实为首创。叙述直接,无零乱繁琐之嫌,一改自河上公、王弼以来注释纷杂之弊,“使人熟读玩味,自然解悟正经之玄妙” (见 《道德真经注》序)。如果再参照 《庄子》、《韩非子》、《淮南子》诸书加以注释,再少作分裂经文之举,则此书将更为完善。现存明 《道藏》

蓝田女侠

蓝田女侠

章回小说。近代赵绂章著。十八回。叙清康熙年间,福建乡绅蓝翁倾资修堤,反遭暗算。其女沅华矢志复仇,投师学艺;其子投军平定三藩之乱,随军统一台湾。沅华学成后剪除仇敌,并助其弟建立大功,封官晋爵,荣归故乡,沅华则飘然不知所向。林语堂评语谓其虽“离不了旧小说窠臼,文却高人一筹”。成书于民国初年,民国二十八年(1939)上海广益书局印行,韬汉作序,内有人物绣像。1989年巴蜀书社以之与《花田金玉缘》合订为《林语堂外书》,排印出版。

雍正与年羹尧

雍正与年羹尧

王度庐作品大系武侠卷第二辑之一,清朝康熙年间,第四皇子广结天下豪杰为自己效力,终于在众豪杰的帮助下,登上了皇位。之后,便将其兄弟及众豪杰一一剪除,并大兴文字狱。大儒吕留良被灭九族,其孙女吕四娘武艺超群,夜入皇帝深宫,欲报血海报仇。

人间清醒大先生

人间清醒大先生

鲁迅文友曹聚仁所著,更具个性的鲁迅传记,他曾对鲁迅说:“与其把你写成一个‘神’,不如把你写成为一个‘人’的好。”他在本书撰写时保持“不需要仰视,也不必俯瞰”的视角,对鲁迅的生平、脾性、家庭、师友多有揭示,对鲁迅的心路历程、社会人生、文艺政治等观念也有阐发。 从鲁迅先生在绍兴的童年时期到日本留学,再到弃医从文,曹聚仁为读者还原了一个内心热烈如熔岩的鲁迅先生,他“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把他们放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他是野兽的奶汁喂养大的,是封建宗法社会的逆子,是绅士阶级的贰臣,而同时也是一些罗曼谛克的革命家的诤友”。而我们作为读者,也因鲁迅先生的经历,明白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勇气与清醒。

大清国籍条例

大清国籍条例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颁布,共五章二十四条。详细规定有关固有籍、入籍、出籍、复籍的各项原则。并制订《大清国籍条例施行细则》十条,具体规定出籍办法及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建设佛化家庭

建设佛化家庭

家庭是社会的一个雏形,而社会乃是家庭的集合体。要使社会佛化,必须先从家庭佛化做起。人类整个的生活,不外乎精神的和物质的二方面。父母、夫妻、兄弟、姊妹间的感情,亲戚朋友间的酬应,和休闲时间的娱乐,都是属于精神的方面;而衣食住等则是属于物质的方面。 我们假使能够遵守著释迦牟尼佛的教诲,来感化家庭,那末家庭的精神生活,可以做到慈爱、忍耐、诚实;物质生活可以做到勤劳、节俭、知足。因为佛教是从慈悲喜舍做出发点的。成佛乃是慈悲喜舍的行为达到圆满成功的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