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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集
朱自清的散文主要是叙事性和抒情性的小品文,有着构思缜密、布局巧妙的特点。文章富有浓郁的抒情色彩,清隽沉郁、文笔清丽,语言清新自然、优美典雅。朱自清的行文风格是对中国古典文学传统的一种继承与发扬,蕴含独特的民族风格,文章中创新讲究的词句锤炼,有极高的阅读价值。
将苑
亦称《新书》、《心书》,中国古代论将用兵的著作。旧题诸葛亮撰。本书名最早见于南宋《遂初堂书目》。现有明正德、万历、天启刊本,明王士骐《诸葛忠武侯全书》、郭子章《武侯兵要七种》、清张澍《诸葛忠武侯文集》以及《子书百家》、《百子全书》等文集丛书均有收录。全书50篇,约5000字,本于《孙子》、《吴子》、《六韬》、《三略》等书,论及兵权、逐恶、知人性、将材、将弊、将志、将善、将刚等50个问题。南宋《遂初堂书目》始有论载。明代王士骐编《诸葛亮集》时将其收入。
于公案
《于公案》又名《于公案奇闻》,清末小说,叙述清官于成龙出京西巡,途中断案破案、除奸拿贼事。一百四十五回。不题撰人。或前尚有一序,落款“时嘉庆庚申重阳选书”,文句不顺,似抄自前人《包公案·序》,今不取。嘉庆庚申,为公元1800年。本书整理时略有修正。书叙清康熙朝清官于成龙出京西巡,途中断案破案、除奸拿贼事。于成龙实有其人,见于《清史列传》,与评书中于公事迹不同。最初说此书,在于公出京前还有松棚会和于公私访煤窑两段书,从群福庆以后说此书者删去前文,而从于公奉命赈济山西、押资出京说起,到石铁驿一段书前,共有十个单段,叙于公在英雄义士东方普、伍公然、计廉、李云等协助下,四处诛杀恶人,所遇盗魁鲜有能脱逃者。书中有一些好人如臧青、侯杰等皆因某种原因落难而死,而有的说书人,如张荣玖讲说此书,为适应听众心理,则不把臧、侯等说死。该书叙至于公入山西后,情节逐渐紧张,间有闲情逸致,如“火中见莲”,引人入胜。后套还有盘蛇三套、冲天会馆、于公回京等回目,鲜见讲说者。光绪年间坊间刻本《于公案》、《于公案奇闻》与评书书道儿大异。到20世纪40年代,《于公案》一书已濒临失传,未见完整保存。
台湾外记
清初白话长篇历史小说,又称《台湾外纪》、 《台湾外志》、 《赐国姓郑成功全传》。三十则。康熙五十二年刊求无不获斋刊本,三十卷,后来的坊刻本亦题“求无不获斋刊”,并为十卷,嘉庆六年谢氏修辑之手抄本,为五十卷一百回。作者江日升,卷首有自序,署“九闽珠浦东旭氏江日升识”,另有陈祁永等序。江日升字东旭,清康熙年间福建人,书写成于康熙四十三年(1704),参见附录小传。历史著作。作者江日昇,字敬夫,号东旭,福建同安人。1684年(清康熙二十三年)亲临台湾,后据耳闻目睹及《先王实录》、《海上见闻录》、《郑成功传》等书撰成此书,凡10卷,29万字。
大清国籍条例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颁布,共五章二十四条。详细规定有关固有籍、入籍、出籍、复籍的各项原则。并制订《大清国籍条例施行细则》十条,具体规定出籍办法及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摄大乘论章
摄大乘论章,卷一,首尾缺,编号二八〇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