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然法师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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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俗遗规
五卷。清陈宏谋撰。陈宏谋辑有五部论道德和教育的著作,合称《五种遗规》。即有关社会生活的《训俗遗规》五卷,有关教育少年的《养正遗规》四卷,有关教育子女的《教女遗规》三卷和《从政遗规》两卷以及有关官箴的《在官法戒录》四卷。著有《陈榕门先生遗书》、《女训约言》一卷、《湖南通志》、《手札节要》三卷、《课士直解》七卷等。《训俗遗规》即《五种遗规》中一种,集古今名言,人人易晓者,辑成四卷。后无锡华希闵重刻,又以邵宝手帖,顾宪成示儿帖,高攀龙《家训》及清张英的《聪训斋语》,及其先人所著《家劝》,共为一编,而成五卷。《训俗遗规》收入《五种遗规》,《五种遗规》有清乾隆八年(1743)南昌李安民刊本、同治七年(1868)金陵书局刊本、清光绪十九年(1893)上海洋布公所振华堂刊本、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 浙江书局刊本、《四部备要》本。
尉迟恭三夺槊
元杂剧剧本。简名《三夺槊》。尚仲贤撰。末本。此剧但有曲文,宾白极少。仅就曲文略述梗概:唐太子李建成和齐王李元吉阴谋篡位,但惧秦王李世民手下大将尉迟恭,遂于唐高祖李渊面前诬尉迟恭谋反。高祖将其下狱。大臣刘文静力言尉迟恭当年在榆窠园有救秦王之功,保他不会谋反。高祖决定由李元吉和尉迟恭比武。建成、元吉到秦叔宝家中,询间当年他在美良川与尉迟恭交战的情况。秦叔宝极夸尉迟恭之勇猛,劝元吉不要和他比武,以保性命。元吉不听。尉迟恭到秦王府对唐高祖发出怨言,表示明天一定要打死元吉。御园中2人比武,元吉使槊,尉迟恭3夺其槊,用鞭将元吉打死。最后尉迟恭得到赦免。此剧正末为刘文静、秦叔宝、尉迟恭3人,不同于杂剧常例。现存主要版本仅有《元刊古今杂剧三十种》本。
潘司空奏疏
七卷。明潘季驯撰。潘季驯(1521—1595),字时良,号印川,浙江乌程 (今湖州)人。明代水利家。嘉靖进士,以御史巡抚广东,行均平里甲法。嘉靖四十四年(1566),总理河道。隆庆五年(1571),主持堵塞邳州、睢宁黄河决口,并于万历初期主持治理黄淮两河,修筑水利工事,成效卓著。后潘季驯进为工部尚书兼左都御史,刑部尚书。张居正死后,以“党庇居正”为罪名落职为民。万历十六年 (1588)再次起用为河道总督,又加工部尚书。潘季驯奉命治河,先后达二十七年,卓有成效。他著有《两河管见》、《河防一览》,《宸断大工录》(即《两河经略》)。《潘司空奏疏》包括了他巡抚广东时奏疏一卷,督抚江西时奏疏四卷,在兵部时奏疏一卷。潘季驯历任之处多有政绩,本集所载对明代典章制度及时政之弊都有比较详细的反映,足以与《明会典》及其它史志的记载相参考。有 《四库全书本》。
历代纪事年表
一百卷。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成书。四十六年(1707年),康熙南巡,布衣袭士炯献历代年表,所载至隋而止,乃先后诏工部侍郎周清源、内阁学士王之枢重修,相续成书。该书所载史事上起帝尧元载甲辰,下迄元顺帝至正二十八年,共3750年,以年为经,以国为纬,维以正统居第一格,为全书之通例,不可限以一法者,则每代变动体例,在表首予以说明。该书网罗历代,总括始终,记录无遗而义例至密,翦裁得体而书法至明,读史者奉此一书亦可以知所津逮矣。
九经误字
一卷。清顾炎武撰。炎武因明国子监所刊诸经字多讹脱,而坊刻之误又甚于监本,极不便于经籍流传,乃考石经及各种旧刻经籍作成此书,以纠正经籍在流传中的错字讹脱。其原则是凡监本有笔误显然易见者不录,与石经异文而两通者不录。所摘监本、坊本误字,各经并不很多,只有《仪礼》错讹尤甚,靠此书得以校明,清代印行时得以补正,这是顾氏对经籍的一大贡献。但由于顾氏所依据的石经为裁剪本而非完本,造成了把监本本来对的地方反倒改错,而有些错的地方反倒置之不论,尚不及后人考证精密。不过,清代校经之学,实由顾炎武和张尔岐始,其创始之功不可没。现存有清抄本。
大乘经纂要义
亦称《十善经》。佛教著述。作者不详。一卷。敦煌遗书藏本。内容主要宣说应敬礼佛、法、僧三宝,断除十恶,勤修十善。在斯3966号背面有题记二行,文谓:“壬寅年(822)六月,大蕃国有赞普印信,并此《十善经》本流传诸州,流行读诵。后八月十六日写毕记。”则此文原本或为藏文,由赞普下令,颁发各州,令各诵读。本书中国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出土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