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解义

作者:慧能
金刚经解义

亦称《金刚经注解》、《金刚经解》,或称《金刚经口诀》、《六祖口诀》等。佛典注疏。唐慧能述。二卷。唐慧能解义并序,宋罗适后序,清汤翼圣跋,周克顺跋,又云金刚经注解,又云金刚经口诀,又云六祖解义,又云六祖口诀。本藏九二套重出口诀,只录罗序前半。是后秦鸠摩罗什译《金刚经》的注释书。依梁昭明太子分目,随经文开为三十二分,自“法会因由分”至“应化非真分”。清顺治十年(1653)及康熙六年(1667)均有重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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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产集

多产集

短篇小说集。周文著。列入巴金主编的“文学丛刊”第二集。上海文化生活出版社1936年8月初版。除《序》外,收1934年至1936年所写短篇小说15篇,附录2篇。其中《红丸》描写警察查获一罐烟土(红丸),在上交过程中,经手的巡警、传达、科长、督察员、局长等都想从中获利;《健康比赛》描写王奶妈奶养的主人的孩子肥胖康健,自己的儿子却骨瘦如柴;《第三生命》描写西南旧军队以鸦片烟枪为第三生命的腐败情形;《茶包》描写由内地往康藏背运茶包的农民的困苦生活。另外11篇是《山坡下》、《山坡上》、《俘虏们》、《三等车上》、《诊》、《不俗的一群》、《名》、《那首诗》、《陈司事》、《病马》和《退却》。《多产集》短篇小说集收入作者一九三四年至一九三六年间的短篇小说十四篇和散文《第三生命》、《茶包》两篇,一九三六年二月由作者本人亲自编定,一九三六年八月由上海文化生活出版社出版。此文集将两篇散文编入第三卷“文论·杂文”卷。

初真十戒

初真十戒

道教戒名。据《云笈七签》卷四十所载,初真十戒即:“第一戒者,不得阴贼潜谋,害物利己,当行阴德,广济群生;第二戒者,不得杀害含生以充滋味,当行慈惠,以及昆虫;第三戒者,不得淫邪败真秽慢灵气,当守贞操,使无缺犯;第四戒者,不得败人成功,离人骨肉,当以道助物,令九族雍和;第五戒者,不得谗毁贤良,露才扬己,当称人之美善,不自伐其功能;第六戒者;不得饮酒过羌,食肉违禁,当调和气性,专务清虚;第七戒者,不得贪求无厌积财不散,当行节俭,惠䘏贫穷;第八戒者,不得交非贤居处秽杂,当慕胜己,棲集清虚;第九戒者,不得不忠不孝不仁不信,当尽节君亲,推诚万物;第十戒者。不得轻忽言笑,举动非真,当持重寡词,以道德为务。”此十戒为初出家超俗者所受持的基本戒律。清初王常月《初真戒律》中的“初真十戒”内容基本相同,较《云笈七签》更为严格。规定凡初入道者,不论出家道士和在家道士,必须先受三皈依戒,次受老君五戒,若无破犯,经过百日之后,方可受“初真十戒”,再次方可受“三百大戒”,即“中极戒”。

吏学指南

吏学指南

八卷。元徐元瑞撰。本书成于元成宗大德五年(1301)。据作者自序称,“善为政者,必先于治,欲治必先明乎法,明法然后审刑,刑明而清,民自服矣。所以居官必任吏,否则政乖,吏之于官,实非小补。”鉴于“初学之士,妙龄而入,律书要旨,未暇师承,巧诋之风,薰染日著”,故 “摘当今吏用之字,及古法之名”,编成本书,“期在启蒙”。元代重用吏,显然,作者撰写本书的目的是让初入官场的人了解各方面的情况。于教导之中,有规诫之意,并倡导崇法爱民。本书的内容包括了政治、法律、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的术语,共分为九十一类,如 “吏称”、“才能”、“政事”、“官称”、“统属”、“法例”、“礼仪”、“狱名”、“听讼”、“服制”、“禁制”等。每类之下有若干术语,共列2109条。每条之下有简明的解释,指出词语的含义,有的再加申说。如“部曲”条称:“此等幼无所归,投身衣服,其主以奴畜之,别无户籍,唯随本主籍贯。若此之类,名为部曲,及其长成,许得通娶良人。”又“亲民官”条称:“临民之官曰亲。盖亲者,爱也。取爱养兆民之意。”就本书撰写宗旨及全书内容而言,亦可称为“元代官吏手册”,或“元代公文用语辞典”。本书原附入《居家必用事类全集》中,未单行。《四库全书总目》子部·杂家类存目七收入。因该《全集》是一部叙述家规家训之书,往往被人所忽视,且其性质又与《吏学指南》不相近,因此使《吏学指南》这部有价值的书被埋没了六百余年。《贩书偶记》始单独列出,注明为元刊本。作为《全集》本,有元、明刊本。而单行本,始有1951年日本东京东洋史研究会油印本。后台湾文海出版有限公司于1979年4月据油印本改版排印,出版了标点本,并改正了油印本中的许多错误,附有《吏学指南笔划索引》,颇便读者。是为目前最好的版本。另有浙江古籍出版社的点校本。

徐襄阳西园杂记

徐襄阳西园杂记

明徐咸撰,二卷。徐咸,正德六年(1511)辛未科进士。本书主要记述明代朝政典章、文士遗事逸闻、襄阳民俗民情等。对科举、任官、学校事亦有收录。如卷上记永乐十六年(1418)廷试取李骐为状元,弘治十二年(1499)己未科会试鬻题案、十八年乙丑科会试试题,提学官;卷下记正德辛未会试,同年何文璧逸事,等等。有盐邑志林本等,今有《中华野史》标点本。

金刚童子持念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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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童子持念经,一卷,失译,日本经严题记,尾题大忿怒金刚童子念诵供养仪轨,编号一二二四。

楞严经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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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通议,十卷,明德清述并序,清谛闲重刻序。附补遗一卷,出梦游集卷四十三,古本卷二十七。本藏甲三二梦游集存目,已见嘉续,今不重印。亦称《首楞严经通议》。佛典注疏。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德清述。是唐般剌密帝译《楞严经》的注释书。书前有作者所撰《通议提纲略科》。正文分三分:序、正宗、流通。“正宗”又分为二:初大开修证之门、二曲示迷悟差别。在“大开修证之门”中又设四科:示三观之体、示三观之相、示三观之用、结三观之名。并不详解经文,只在“议其条贯而通其大纲”。书后另有《楞严通议补遗》一文。本书于清光绪二十 年(1894)重刻,被誉为“教苑之司南,禅宗之正眼”。见载于日本《续藏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