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梵文字

作者:全真
唐梵文字

原名《唐梵两国言音文字》。梵文学习词典。唐全真撰。一卷。系梵汉对照本,约编撰于唐开成三年(838),书前有全真自序。全书收汉字一千一百个,分两部分:前一部分约收八百字,基本内容抄自义净的《梵语千字文》,体例也与之相同,上列梵语,下标汉字;后半部分约收三百字,大多为密教内容的字词。此书在国内久已失传,唐开成年间(836—840)传入日本,书名见录于圆行的《灵岩寺和尚请来法门道具等目录》。现见载于日本《大正藏》第五十四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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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清五十八愿文

太清五十八愿文,撰人不详。从内容文字看,当系南北朝或隋唐道士摘录灵宝经戒改编而成。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真部戒律类。内容分三部分。其一为《五十八愿文》,罗列五十八条愿念,如「若见饮酒,当愿一切制于命门,以远祸乱」;「若见恶人,当愿一切弃凶即吉,不犯王法」;「若见帝王,当愿一切奉仰王道,孝如父母」等等。其二为《十善劝》,有劝人礼敬三宝、为人忠孝、写经布施、除嫉去欲等十条戒文。其三为太极真人所说六条格言,劝人忠孝、信道、不杀生、不饮酒、不嫉妒等等。以上愿念戒律,出自《太上洞玄灵宝真一劝戒法轮妙经》、《太上洞玄灵宝智慧罪根上品大戒经》等早期灵宝派经典。

茫茫夜

《茫茫夜》于1922年3月15日发表于《创造》季刊第1卷第1期,是郁达夫从日本归国后所作的第一篇小说。小说在发表之初遭到了很多批评,当年六月的《时事新报·学灯》刊载了郁达夫《茫茫夜发表以后》一文,其中回应了评论界对《茫茫夜》的诸种批评,同时作家指出,虽然小说“似乎失了中心点的样子”,但自己意在描写的是“一个灵魂的生长”。小说以A城(安庆)为背景,主人公于质夫从上海与吴迟生在黄浦江码头告别,到A城法政学校的风潮;从在北门外商店搭讪少妇,到在妓院结识满足Three Conditions的妓女海棠,通篇看起来像是作者在安庆生活的日记。

刘公案

本书以清代名臣刘墉(刘罗锅)为主人公,共收录公案小说《刘墉传奇》、《罗锅逸事》、《满汉斗》、《双龙传》、《青龙传》等5种。讲述了平断冤狱,惩办贪官污吏的故事,突出了主人公正气凛然,执法如山但又睿智幽默的性格。此书语言生动质朴,故事悬念迭起,具有很强的可读性与吸引力,是清代早期的一部颇有特色的公案小说。作品充分体现中华民族的风格,气派和特色,极强的适应我们民族的欣赏习惯,且政治思想积极,内涵深刻,对社会进步和文学发展有不可低估的推动作用。

录鬼簿校注

戏剧论著。清王国维(1877—1927)撰。二卷。国维有《王国维遗书》已著录。王氏曾据《录鬼簿》参照他书而成宋元戏曲史及曲录等有关著述。后又将明朱权《太和正音谱》、清钱曾《也是园藏书目》等所录可与此书互证的资料摘出,校勘其他元代戏剧、杂曲流行版本所获资料,笺注其间。从而发现钟氏原本同曹寅等校辑本差异甚大,如曹本全删原本条目下之正名、作者生平后之小令(评语)和贾仲明序。惜王氏未见孟称舜校刻本和天一阁藏明正德间抄本,故校注多有失误。有《王国维公遗书》本(1983年上海古籍书店印行)。

谢金莲诗酒红梨花

元杂剧剧本。简名《诗酒红梨花》或《红梨花》。张寿卿撰。旦本。剧叙赵汝州慕洛阳名妓谢金莲,先寄书与同窗洛阳太守刘公弼,意欲与金莲一晤。后至洛阳,刘以金莲嫁人相告。赵本想辞归,刘强留宿于后园。夜间,有王同知之女至,与赵幽会,饮酒赋诗,并以红梨花相赠。不料被女之嬷嬷撞见,未尽欢而散。有卖花婆至后园采花,赵以红梨花炫示。卖花婆见后大惊,道:此物乃王同知之女墓上独有之物,王女已死,作鬼迷恋少年,其子李秀才因此而死。所言女子容貌,与赵所见无异。赵知遇鬼,不辞而去。赵赴京城,一举而中榜魁,授洛阳县令。刘公弼设宴相待,出谢金莲侑酒。赵大呼有鬼。刘以实告:恐赵迷花恋酒,不肯赴试,故使金莲等人设局说鬼,激其上进。当堂使赵谢结为百年之好。此剧正旦前为谢金莲,后为卖花婆,异于杂剧常格。本事见《情史》中的《赵汝州传》,而略有异同。明人徐复祚《红梨记》传奇亦本此剧。现存主要版本有:脉望馆校《古名家杂剧》本,顾曲斋本,《元曲选》本,《柳枝集》本,明刊《红梨记》(董氏影印)附录本。

梵网经记

律学著述。唐传奥述。二卷。系《梵网经菩萨心地戒品第十》卷下的注释书。作者自序称,“虽古德著疏文广义丰,致令后徒思而不学”,故略述其要旨,使本书文约义丰,便于学人领会、受持。注释书有慧颙的科文及《钞》。本书于北宋太平兴国八年(983)刻板印行。今见载于日本《续藏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