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佛法的纲要
作者:道源
道源长老所讲 “全部佛法的纲要”,核心围绕佛法的核心宗旨与修学路径展开,兼具理论指引与实践方法。长老以深入浅出的阐释,点明佛法本质是脱离生死苦海、证得究竟解脱,其纲要可归结为 “因果业力” 与 “觉悟修行” 两大核心。 长老强调,世间万物离不开因果规律,众生因无明造业,在六道中轮回流转,而佛法正是揭示这一真相的智慧。修学佛法的关键,始于对因果的深信,进而以 “戒、定、慧” 三学为根基:持戒断恶修善,规范身口意业;修定收摄心念,远离散乱妄执;发慧洞见实相,破除无明烦恼。同时,长老着重阐释 “四圣谛”“八正道” 的核心要义,指出苦、集、灭、道四谛是佛法的基本框架,八正道则是践行解脱的具体路径,涵盖了生活与修行的方方面面。 此外,长老倡导以慈悲为怀、菩提心为导向,既要自利修行求解脱,更要利他济世度众生,将个人修行与利益众生紧密结合。整体阐释通俗易懂,既阐明了佛法的核心原理,又给出了切实可行的修学方向,为修学者指明了把握佛法纲要、践行解脱之道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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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思福考察记
《贝思福考察记》是查尔斯·贝思福1898-1899访华后对中国的描述。作者描写了到达中国后拜访北洋大臣、被邀请参观旅顺港、拜访总理衙门、参观天津、唐山、烟台、威海、上海、南京、汉口等地的情况,还描写了中国的军队,俄国对中国的渗透,各国在中国的势力范围等等。
广语丝
《广语丝》是欧阳山于1989年至1990年间创作的杂文集,1991年由文心出版社出版,后收录于《欧阳山文集》中。 这部杂文集共收录了欧阳山的40篇杂文, 《广语丝》延续了鲁迅杂文针砭时弊、犀利深刻的传统,内容涵盖对社会现象、文化思潮、历史反思的批判与探讨。书中文章语言辛辣幽默,思想锐利,既有对改革开放初期社会转型期问题的观察,也有对传统文化痼疾的剖析,展现了作者深厚的人文关怀和独立思考精神。作为欧阳山晚年创作的重要成果,这部作品不仅体现了他一以贯之的现实主义立场,更折射出一代知识分子的忧患意识与责任担当。其文风简洁明快,寓庄于谐,至今仍具启示意义。
农候杂占
中国清代月令形式的农书。编者梁章钜(1775~1849年),字茞林,福建长乐人。本书于同治癸酉年(1873年)付刻。全书分四卷,卷一包括十二个月逐月占候,卷二至卷四分类列出天象、物象乃至草木虫鱼等天气现象和气候变化的谚语,大多是前人著述的摘录。主要根据南方农事活动摘引和注解, 而且还引用了一部分福建当地的谚语。如“清明谷雨。寒死老鼠: 小满立夏,寒死老郎爸”。现存浙江书局所刻的《二思堂丛书》本。1956年中华书局根据清同治福州梁氏藏版校刊。
瞿髯论词绝句
词论,夏承焘著,吴无闻注。此书收录夏承焘从30岁至80岁间撰写的论词绝句100首(1979年初版收绝句82首,1983年重版增收18首),绝大多数为论词人之作,也有少数几篇论词集、艺术风格和创作现象,如论唐教坊曲、填词、北宋词风、乐府补题、词坛新境等。一般一人一首,也有一人数首,如论苏轼的词有5首,论李清照词6首,论张炎词4首。也有数人合为一首而论者,如论苏轼与蔡松年、论周密与王沂孙等。全书共分二编:内编93首,外编7首。编写体例为:首列论词绝句,次为注释,最后为题解。全书所论主要为唐宋词人,亦涉及金和明清词人(独不及元)及日本、朝鲜、越南词人。其中论及的域外词人以日本词人为多,有嵯峨天皇、野村篁园、森槐南、高野竹隐共4人。全书以诗论词,形式独到新颖,注释详细周到,题解精辟透彻。此书创作之初即得朱祖谋支持,所收绝句大都言简意赅,切中肯綮,一语破的,也颇有诗味,对于我们了解词人及词作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初版,1983年2月第2版。
辽诗话
诗话。清人周春(1729—1815)辑。一卷。春有《阅红楼梦随笔》已著录。此编成书于乾隆二十二年(1757),五十八则,附录十三则,总七十一则。有沈德潜序及自序。周氏见历代均有诗话,独辽代阙如,乃广采群编,凡涉辽诗,无不摭人。辽代立国于东北,文献缺乏;辽诗历来资料零散,往往被诗论家所忽略。周春所撰《辽诗话》是研究辽诗的首创之作。据清人记载,史梦兰也著有《辽诗话》1卷,并曾刊行于世,但未见传本。周春以“辽人诗后世无传”,深感“其诗人有灵,苦心所诣,亦复不能尽泯”,因仿南宋人《全唐诗话》体例,辑《辽诗话》(《辽诗话》自序)。所采以正史为主,以地方志、笔记小说为辅,上自宫廷,下及谣谚,计数十则,汇为一卷。
春秋管窥
十二卷。徐庭垣撰。徐庭垣,秀水(今浙江嘉兴)人,曾官新昌县丞。徐庭垣《自序》驳宋以来诸儒所谓孔子特笔之失曰:“世但知推尊圣人,而不知孔子当日固一鲁大夫也。于周天子则其大君,于鲁公则其本国之君,于列国诸侯,则俱周天子所封建,与鲁君并尊也。身为人臣,作私书,以赏罚王侯君公,此犯上作乱之为,而谓圣人肯为之乎?如谓所诛绝者非在伍之王公,岂先王先公遂可得而诛之乎?昌言无忌,祸之招也。纵曰深藏其书,不轻示人,然圣人者不欺屋漏,明知犯上干禁而故作之,又深匿之以图幸免,亦必无之事矣。举世袭先儒之论,而不究其非。藉有妄人,亦曰我欲法《春秋》也,亦削天子位号,黜当代公卿,其将何辞以遇之?”徐氏之攻诸儒,正所谓以谬攻谬,其失一也。又云:“观《春秋》一书,与《礼经》相表里,礼存其体,而《春秋》着其用。故必先达于礼而后能达于《春秋》也。”又云其书之体例云:“以《左传》之事实质经,以经之异同辨例,于《公羊》、《穀梁》二传以汉晋宋诸儒论释其合于义例,先后无悖者,不复置议。如其曲说偏断,理有窒碍,则就经文先后之例以驳正之。”其书亦时有考证,如隐公年五月“郑伯克段于鄢”,《公》、《穀》以克为杀,徐氏引庄公之语“寡人有弟不能和协,而使糊其口于四方”证克为“角而得俊”之辞。《四库》系据抄本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