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文宝禅师语录
作者:方山文宝方山文宝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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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弗兰德斯
《摩尔·弗兰德斯》是《鲁滨孙漂流记》的作者笛福的另一部独特的杰作,被英国作家沃尔芙誉为“英国不多的伟大小说之一”。女主人公弗兰德斯生在监狱,在孤儿院长大,给贵族家庭当仆人。她被主人家的大公子诱骗后被迫嫁给她所不爱的二公子。婚后5年,丈夫病死,弗兰德斯成了寡妇。过了一段淫荡的生活之后,她再嫁给一个在殖民地拥有田产的人。不久,她发现丈夫就是她的亲哥哥,于是坚决中断了这种乱伦关系,重又开始贫困生活。弗兰德斯后来又几次嫁人,但都没有好结果。年过半百以后,她年老色衰, 只好靠盗窃为生,终于被投进监狱。流放到一个殖民地, 弗兰德斯遇见前夫杰姆斯,和他复婚。刑满后,他们返回英国,安度晚年。
道德会元
2卷。元·李道纯撰。此书原题“都梁清庵莹蟾子李道纯元素述”。卷首有至元二十七年(1290)自序,称:历代研究注释《道德经》之书,诸家解义,多“私意揣度,所见不同,各执一端。惟《河上公章句》、紫清真人(白玉蟾)《道德宝章》颇通”。书中于《序例》中设置“正辞”和“究理”两项。“正辞”以《河上丈人章句》白文本为主,将各种《道德经》注释本之差讹列出,凡大同小异者达200余处。“究理”则将各家解义与《老子》义理不符者表出,举异同谬误十余处,以此冠于经文之前,意在使后之读《道德经》者消除异同之感。关于本书对经文注释意图,其序云:“将正经逐句下添个注脚,释经之义,以证颐神养气之要。又于各章之下,总言其理,以明究本穷源之序。又于各章复作‘颂’,以尽明心见性之机,至于修齐治平,纪纲法度,百姓日用之间,平常践履之道,洪纤巨细,广大精微,靡所不备。”故总名曰《道德会元》。书中大抵以儒、禅解《老》,注多儒义,颂近禅偈。后世学者对此书能分析诸家异同,博采众说,且无偏执之弊,予以好评。其书有元至正、明初及明弘治十年(1497)等多种刻本。收入《道藏》洞神部玉诀类。
斯人记
现代长篇小说。张恨水著。1936年南京《人报》社初版。内收《自序》1篇。全书共24回。初连载于1929年2月15日至1930年11月19日北平《世界晚报》副刊《夜光》。后因被沦陷区书商盗印,为挽回影响,于1944年由上海百新书店重版。作者有感于当年北京政府统治下政治黑暗,社会生活糜烂,创作了这部小说。当时有些知识分子“只是捧戏子逛窑子酒食征逐。上焉者,也不过逛公园喝茶,弄弄风月文艺,而娼家和大鼓娘之类,却成了社会趣味的中心。”“这里所写的朋友,朋友之朋友不用说,继续糜烂下去的,自然到了今日,成了沦陷区的人渣,但也有不少经过一番磨炼,幡然觉悟的。”(《自序》)作者还在《写作生涯回忆》一文中说:“《斯人记》云者,是根据‘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的意思下笔的。这书里以两个不能追随时代的男女为主角。他们都是爱好文艺者,却因思想上不能彻底,陷于苦闷的环境中。书也就以苦闷来结束。在全书中,枝枝叶叶,仍然涉及北京的社会。”这男女主角就是梁寒山和张梅仙。小说以他们之间的友谊和文字之交为主要线索。本书发端写两人相约游格言亭和陶然亭,互相抒发对人生感慨之情。但其间穿插大量其它情节,主要有芳芝仙和吕芝仙从学戏到登台,遭遇不同的命运。芳芝仙到城南游艺园登台唱红时,巧遇当时伶界大王华小兰,结为夫妇。由此引出坤伶金飞霞、上海来客申志一、金海粟、陆幼华和名妓王月仙的故事。有研究者认为书中主要人物都有生活原型。作者写这类社会章回小说,笔法稔熟,得心应手。
清风闸
四卷三十二回。清浦琳撰。浦琳字天玉,扬州人,清代中叶著名说书家,生卒年及事迹不详。《清风闸》为长篇话本小说,套用冯梦龙《警世通言》第十三卷《三现身包龙图断冤》的情节框架,叙述宋代孙大理、孙文理及孙文理之妻先后被谋害,而清官包拯查明案情为其申冤的故事。孙大理之妻强氏借算卦先生说孙“当晚三更必死”的话,巧设机关,在家里人不知鬼不觉地害死亲夫的奇案,在冯氏《警世通言》中已经成型,该书对这一情节只是借用。但将一篇短篇小说改为长篇小说,该书除敷演添加了孙大理之女孝姑的丈夫皮奉山(皮五癞子)的故事、孙大理之弟的故事情节线外,主要是细节方面的丰富。所以该书已主要不是公案故事,而以反映清代中叶市井之民的生活面貌见长。尤其是关于皮五癞子的部分,从富家、穷户、衙门、酒楼、赌场、妓院等各个角度,陈列出封建社会末期城市中的众生百态。比较成功地刻画了凶狠歹毒的淫妇强氏、苦命女子孝姑等形象。尤其是市井无赖皮五的形象,写得既富于性格而又不失于简单化。语言则显示了说书艺人的口语特点。缺欠是结构松散,亦有封建迷信和道德说教。该书当时在书场讲说时极受欢迎,在民间流传颇广,在文学史上则很少被提及。有清嘉庆己卯(1819)奉孝轩刊巾箱本。同治甲戌(1874)重刊本。另有石印本。
仁王经科疏
仁王经科疏,五卷,明真贵述,石万程跋。
佛藏经
又名《选择诸法经》、《奉入龙华经》。印度大乘佛教经典。后秦鸠摩罗什译。三卷或四卷。鸠摩罗什(344~413)译于姚秦弘始七年(405)。又称奉入龙华经、选择诸法经。收于大正藏第十五册。属于大乘律之经典。内分十品:诸法实相品、念佛品、念法品、念僧品、净戒品、净法品、往古品、净见品、了戒品、嘱累品,论述诸法之无生、无灭、无相、无为,及诸法实相;并谓破戒比丘有十忧恼箭,而诃责其种种罪相;又告诫‘不净说法’之大罪报。本经未特别论说菩萨律仪,此为异于其他戒本之处。然强调若不理解诸法实相、无生、无灭等,则虽受持二百五十戒,亦形同破戒,并主张远离‘戏论分别’始得称持戒。又以本经阐释菩萨僧团必得由声闻僧团别立之种种原因,故列为大乘律之典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