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一国师语录
作者:东福圆尔东福圆尔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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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娃的女儿
《夏娃的女儿》最初于一八三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次年一月十四日在《世纪报》上连载。当时分成九章,各章都有标题(1.两姐妹;2.两姐妹的倾诉;3.一个幸福女子的经历;4.一位名人;5.佛洛丽纳;6.爱情与上流社会的抗争;7.自杀;8.情人的得救和复失;9.丈夫的胜利)。一八三九年与《玛西米拉·多尼》合成两卷,由苏弗兰书屋出版,增加了献辞和序文。一八四二年编入菲讷版《人间喜剧》第二卷“私人生活场景”时,取消了序文和章节。小说的篇名已经点明了主题。作者试图证明:在严格的宗教戒律束缚下教养大的女子,往往比在正常环境中成长的更经不起禁果的诱惑,她们的单纯、无知非但不能帮助她们抵御腐蚀,反而更易在布满陷阱的社交场中被诱入歧途。
台湾地舆总图
又作《台湾地舆全图》。台湾地图。清佚名绘制并撰文。十九幅。六千余字。分全台前后山总图,台湾、台北、台南三府全图,淡水、新竹、宜兰、台湾、彰化、云林、苗栗、嘉义、安平、恒春、凤山十一县图,基隆、澎湖、埔里三厅图,台东直隶州后山全图。每图附说略,记叙设置沿革、所辖范围等
吴乘窃笔
《吴乘窃笔》是明代许元溥写的笔记体小说。
燕兰小谱
秦腔论著。五卷 附海瓯小谱一卷。清代吴长元著,是关于北京梨园艺人轶事的杂记和诗文,乾隆五十年(1785年)成书。吴长元,字太初,别号西湖安乐山樵。江苏仁和人,曾寓居北京多年。该书记载了当时北京著名秦腔艺人王湘云等人,因王湘云素善墨兰,故以燕兰为名。卷一收有咏赞清乾隆年间名旦王湘云画兰诗54首,词3首。卷二、卷三收有清乾隆年间在北京演出的花部(地方戏)戏曲旦脚演员陈银官、王桂官(王湘云)、刘二官、刘凤官、郑三官、蒋四儿、魏三(长生)等44人的小传及咏赞诗94首。卷四收有吴大保、四喜官、张柯亭等20名雅部(昆曲)戏曲演员的小传及咏赞诗44首。卷五收有戏曲杂咏18则,诗28首。咏赞诗中表现出旧时官僚土大夫阶层视艺人为娼妓的“狎伎”情调。但综观全书,对研究清代戏曲有一定参考价值。收入《清代燕都梨园史料》。
受十善戒经白话文
一卷,失译。说十恶业之名,授十善戒之法,及杀生偷盗邪淫之十报十过。十恶业品第一。佛为舍利弗说十恶业名,并示以授十善戒法,身三、口四、意三、三番归依而受,次授八戒斋法。十施报品第二。颂叹不杀功德,次说杀生十报,略叹不盗功德,次说偷盗十报,赞叹不淫有五功德,次说淫有十过,颂叹不妄语等功德,次说口四过恶业。
华严经章
佛典章疏。作者不详。一卷。首残尾存。首尾均无标题,据内容拟题。略述《晋译华严经》三十四品每品之基本内容,因卷首残缺,故疏释实际从“四谛品第四”开始。行文言简意赅,与法藏《华严经探玄记》或有不同,故颇有参考价值。文末为《四弘誓文》一篇:一者誓断一切烦恼;二者誓修一切功德;三者誓度一切众生;四者誓成一切种智。称“菩提难入,以愿邀期。是以初发心菩萨将欲逝恶修善,广化众生,远求佛果,要以弘誓为本。弘誓既立,则愿无不从。”“最胜菩萨一誓,过于声闻百千劫行。菩萨行愿乃有无量,略举此四,总收都尽。”表现出大乘佛教强烈的重视菩萨本愿的思想,与净土思想相通。此疏未为历代大藏经所收,历代经录亦未著录,现被日本《大正藏》收入第八十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