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般若经疏论纂要刊定记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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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年的夏日
1898年是中国近代史上有名的一年。德国《法兰克福报》的记者保罗·戈德曼,受报社指派,在这一年来到了中国,专程对中国的经济、军事、司法等进行考察。他从香港登陆,经广州、上海深入中国腹地汉口、武昌、胶州、天津、北京,采访了李鸿章、荣禄、陈季同、广东总督秘书兼厘金局局长、上海道台等晚清人物。作为外国人探访中国的历史记录,该书具有不可替代的史料价值,读者可以通过富有现场感的“他者”视角,感受晚清帝国在艰难危局中转型的重要历史细节,进而看到清末中国社会的鲜活风貌。
乐书要录
中国唐代乐律学著作,10卷。武则天敕撰,《新唐书·艺文志》著录为武后乐书要录10卷。约成书于久视元年(700)。原书在国内早佚。日本灵龟二年(716)遣唐留学生吉备真备于天平七年归国时,曾将全书携回日本,在日亦亡佚甚多,仅存第5~第7卷。清末,由驻日使节搜寻归国并予翻刻,国内今以《佚存丛书》本与《丛书集成》影印本较常见。唐代乐律学崇尚实践,异于汉代与两宋以经治乐之风。此书残存之3卷中,除第6卷记述律吕之学大略因袭旧说而外,多富实践意义。今存第5卷有:辨音声审声源、七声相生法、论二变义、论相生类例、论三分损益通诸弦管、论历八相生意、七声次第义、论每均自立尊卑义、叙自古书传论声义、乐谱共10目。第6卷有:记律吕、乾坤唱和义、谨权量、审飞候共4目。第7卷有律吕旋宫法、识声律法、论一律有七声义共3目。其第5卷:"辨音声审声源"引蔡邕《月令章句》"古之为钟律者以耳齐其声"语,而阐述曰:"以度量者可以文载口传与众共知,然不如耳决之明也。此诚知音之至言、入妙之通论也。"这些话道出了唐人用律而不束缚于数的辩证之理。"论二变义"强调七声"出于自然","未有不用变声能成音调者也";批评"不知音者,莫识其源",并把"变徵变宫起自周武"之论斥为"佚文守见之谈,非知音达乐之说"。这些论述,可见唐代音乐思想之通脱。其第7卷则兼论顺旋(即宋代乐学理论之右旋)与逆旋(即宋之左旋)两种旋宫法,简明扼要,为结合实践需要、阐明古代旋宫真义的现存最早文献。其他各卷的佚文,仍有片段(或为转述)散见于日本多种古乐文献之中,目前尚未见辑佚成集的工作。日本羽塚启明论及《乐书要录》佚文,提及的有:《三五要录》中的"琵琶旋宫法";《阿月问答》中有关第10卷的材料;《音律通致章》述及第5~第10卷的提要。此外,《声明用心集》、《类笔治要》、《体源抄》诸书之中尚有若干具有一定联系的材料。
卢乡公牍
为作者庄纶裔於光绪28至31年任山东省登州府莱阳县知县所审案件,卷1至2有详文8件,卷3至4有堂判152件,总计160件。
春明梦录
《春明梦录》,近人何德刚撰。该书作者署名“平斋”,福建闽县人。光绪进士。长期在清末吏部供差,任主事。后外放府道。长期京官生活,熟谙清朝中枢各部内情,民国后追忆往事,撰成此书。其中记述户部在京各库之贪污、浪费、官吏之营私舞弊;官场佚闻、办理公务的规章制度,详尽具体,都是作者的亲历见闻。很有史料价值。1922年作者自刻,后部分内容收入《青鹤》杂志。1983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将其与《客座偶谈》合为一册影印出版,《近代稗海》本(第十三辑)及山西古籍出版社《民国笔记小说大观》本(第三辑)收录。
十诵比丘尼波罗提木叉戒本
全一卷。刘宋法颖集。又作十诵比丘尼大戒、比丘尼大戒、比丘尼波罗提木叉戒本、十诵律比丘尼戒本。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三册。系自广律集出者,计有三百五十四学处。敦煌出土之六朝时代古写戒本一卷,缺首部及尾题,记载三百五十八学处,其内容与用语类似鸠摩罗什之戒本。又有自库车发现比丘尼戒本之梵本断片。大正藏载此戒本为‘刘宋法显集出’,实系法颖之误。
华严发菩提心章
佛教著述。唐法藏述。一卷。分四部分:(1)“发心”,依据《大乘起信论》解释“发菩提心”;(2)“简教”,论证修行是否要依赖经教,主张“理教俱融,合成一观,方为究竟”;(3)“显过”;(4)“表德”。第三、四部分主要论述“色”与“空”的关系。其中“表德”列有五门:一、真空观;二、理事无碍观;三、周遍含容观;四、色空章十门止观;五、理事圆融义。而前三观是《华严法界观》的全文,故澄观、宗密均认为是唐杜顺撰。书首《凡例》则说为法藏《华严三昧观》的异名。见载于日本《大正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