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弥律仪要略增注

作者:祩宏
沙弥律仪要略增注

简称《沙弥要略增注》、《律仪要略增注》。律学著述。明袾宏辑,清弘赞注。二卷。系《沙弥律仪要略》的注释书。弘赞在前言中称:“《要略》一书,乃云栖大师(袾宏)于《沙弥十戒经》等辑出,其义切要,而文简略,以便初机沙弥习学。”本书上篇“戒律门”,含不杀生至不捉持生像金银宝物,共十戒律;下篇“威仪门”,含敬大沙门至衣钵名相,共二十四章。本书见载于《嘉兴藏·又续藏》及日本《续藏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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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民政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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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民政要》收于丛书《宫常政要》中,尚未见有单行本流通。《官常政要》共四个版本,其中两个版本都收有《牧民政要》,一是明崇祯二年(1629)金陵书坊说锦池、讲恵畴刻本,又称“宮常政要二十二种本”;二足明崇祯年间金陵书坊增脩《重刻合并宵常政要全书》本。《宮箴书集成》所收《牧民政要》称“明崇祯金陵书坊成氏刻宫常政要本”,想必为明崇祯二年(1629)金陵书坊唐锦池、唐惠畴刻本。《牧民政要》作者不明,计一卷。全书内容分五大部分:(一)慎捕凡十条:(二)慎打凡三十二条:(三)慎监凡二十二条;(四)慎罚凡十六条:(五)催科法。除第五部分外,其余皆有关捕、打、监、罚等刑罚领域,且都强调“慎”字,“慎”的思想可谓辟穿全书。每部分又包含若干子目,子目下的具体内容大多较短,仅有一两句话的篇幅。

易经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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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卷,清傅以渐、曹本荣等著。 此书是顺治十三年(1656年)十二月,傅以渐、曹本荣等奉诏而作。于十五年(1658年)完成。顺治诏书称:“自魏王弼、唐孔颖达有注与正义,宋程颐有传、朱熹有《本义》出,学者宗之。明永乐间,命儒臣合元以前诸儒之说,汇为《大全》,皆于《易》。首载顺治十三年十月十五日谕旨,次载顺治十五年十月傅以渐等进书表,则是书完成于1656年至1658年间。次为傅以渐序文,略谓明永乐年间,官修《周易大全》综合元代以前诸儒之说汇为一书,虽对易理多所发明,但其中异同互存

灵应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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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小说。见《太平广记》卷四九二,无出处及撰人名氏,当为单篇流传的作品。亦有《古今说海》、《唐人说荟》诸本。《五朝小说》、《唐人说荟》另有题于逖《灵应录》者,非此本。鲁迅称此传“在记龙女之贞淑,郑承符之智勇,而亦取李朝威《柳毅传》中事,盖受其影响,又稍变异之。” (《唐宋传奇集·稗边小缀》)。传中主人公善女湫龙女九娘子自称洞庭君是她的外祖父,父亲为普济王,象郡石龙少子的遗孀,被父母强迫再嫁朝那小龙的季弟,坚拒不从。朝那兴兵逼其就范。九娘子率众抗拒,三战三北,求助于泾原节度使周宝,借大将郑承符助战,终于打败朝那。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略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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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一卷。略称般若心经略疏。唐代法藏撰。收于大正藏第三十三册。为般若心经之注疏。书中分教兴、藏摄、宗趣、释题等四门。卷首并附自序。本书之注疏本有题正记三卷(仲希)、连珠记二卷(师会)、探要钞二卷‘普寂)等。

作佛形像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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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卷,失译人名。叙优填王造佛之形像,说造像之功德。造立形像福报经之异译。

大方广入如来智德不思议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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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卷,唐实叉难陀译。与大方广佛华严经修慈分同本先出。佛住法林菩提光明宫殿,与比丘及剎尘数菩萨不可说八部俱。文殊菩萨兴问,伏一切诸盖菩萨演说如来不思议法。信者当得种种三昧,及陀罗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