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逸经书标目

作者:道开
藏逸经书标目

藏逸经书标目,一卷,明密藏禅师道开遗笔,大藏经补编,第14册。

道开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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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典

法国启蒙运动时期劳动人民启蒙思想家、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的代表作,出版于1755年。这部书集中阐述了他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想。摩莱里作为一名启蒙学者,坚定地站在反封建营垒,但他把矛头对准了私有制度,因此又不同于当时绝大多数主张以资本主义制度代替封建制度的资产阶级启蒙学者。他是站在一种全新的高度去反对封建制度的。《自然法典》指出,“私有制是一切罪恶之母”,它使人间充满了不平等,使人类的道德堕落,使法律成为富人作恶的工具。《自然法典》批判了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的“民主”、“自由”、“分权”等口号,认为他们所理想的资产阶级政权仍然是私有制的维护者,不能改变少数人压迫和剥削多数人的本质。《自然法典》对未来社会的原则提出了天才的猜想和构思,这本书实际上就是摩莱里为未来社会制定的一部宪法。书中规定,未来社会应以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为基础,每个公民都有工作和依靠社会供养的权利,都拥有充分的机会为社会贡献全部才能。此外,还对未来社会的组织原则、政治经济生活、以及文化教育事业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划。《自然法典》对社会主义原则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思想,在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但是,他同时又在经济上倡导绝对平均主义,政治上鼓吹封建的家长制,这反映了小生产者的落后意识,说明了18世纪的法国还没有形成先进的无产阶级队伍。

恕谷后集

文集。清李塨(1659—1733)撰。十三卷。塨字恕谷,号刚主(一作字刚主、号恕谷),直隶蠡县(今属河北)人。康熙举人,年六十为通州学政,旋以病告归。博学工文辞,师博野颜元,又从毛奇龄论乐律。著有《周易传注》、《李氏学乐录》、《小学稽业》等。作者自弃康熙四十二年前规仿欧、苏诸家之作,而惟存其后,故名后集。此集成于雍正四年(1726),约十七万余字,分序二卷,记一卷,书三卷,传、墓志铭表、哀辞、赞论、答、考、杂著各一卷。收文一百六十五篇。作者初学唐宋八家,后受法于王昆绳,始有志于秦汉之作,而益求导其源于六经。发明颜学精蕴,尤为详尽,论学书甚具,并自撰年谱。从事传注,旁收博引,雄洁奥化不名一家。其文主识议,恢宏奇异,与慈溪姜西溟齐名。原刻十卷,后又续刻三卷。有《畿辅丛书·李恕谷遗书》光绪五年(1879)定州王氏校刻本、民国二年(1913)铅印本、民国十二年铅印《颜李丛书》本。

鄱阳集

十二卷。宋彭汝砺撰。彭汝砺字器资,饶州鄱阳(今江西鄱阳县)人。治平二年(1065)举进士第一。历官权吏部尚书,出知江州。彭汝砺为官耿直,敢言人所难言,曾陈十事,指谪朝政利害,风节凛然。史称汝“砺词命雅正,有古人风,而诗笔亦谐婉可讽。”明瞿佑《归田诗话》曾极推其诗词“情致缠绵”。王士祯在《居易录》中,曾引其梅花诗中“潇湘此日堪肠断,随处幽香著莫人”句,来考证朱淑真词耶律楚材诗内“著莫”二字的出处。其诗影响,由此可见一斑。汝砺曾著易义、诗义、奏议、诗文五十卷,大多佚失。《鄱阳集》乃诗集十二卷,本集有清嘉庆二十三年(1818)周彦、高泽履刻本,并增辑《补遗》一卷,和 《四库全书》 本存世。

迷宫

有几个对于侦探似乎没有多大好感的人,曾有这样几句类似讥讽的话:“侦探是靠罪案而生活的;所以罪案和侦探的名词始终连接在一起,永远不分离。
寻味这几句话的含意,显然在抱怨侦探是一种可憎可厌的不祥人物;他的足迹所到之处,罪案便会跟着发生。一般地说,这话是不合逻辑的,可是就事实上说,我也的确没法否认。因为罪案和侦探,有时候真会像“影之随形”。譬如我和霍桑不论走到哪里,那种种不可思议的罪案往往会跟着发生。

香宋杂记

诗话,一卷,民国赵熙撰。壬戌新春,举家嬉于灯事。馀独坐无憀,仿《汉书》下酒法,格上得诗钟小册,因依题刻晷,如当筵击钵者然。此体一名「折枝」,馀向盲焉,笔生而才尽,宜战北也。而册中多故人,心之所至,遂若群轰于坐者,随笔录之。刘子政云:亦可喜,多可观。赵熙记。

瑜伽经

印度古代瑜伽派哲学的最早经典。作者钵颠阇利(约公元前二世纪)。现存《瑜伽经》由于其中包含着后来加入的成分,约在公元300至500年间定型。该《经》分为四品,由194个简短的经句组成。第一品主要论述了“心作用”和三昧的分类等问题,认为“瑜伽是对心作用的抑制”;第二品说明了造成痛苦的原因和进入三昧的基本方法,具体论述了“八支行法”的前五支(禁制、劝制、坐法、调息、制感);第三品论述了“八支行法”中的后三支(执持、静虑、等执)及神通力等问题;第四品据许多学者考证不是钵颠阇利所作,其主要内容是对神通力的五种来源(生得、药草、咒文、苦行、三昧)和解脱状态等的论述。此《经》出现后,印度自远古流传下来的瑜伽修持方法得到归纳和总结。印度后世有不少对它的注与复注,其中最重要的是毗耶舍的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