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清金章十二篇

作者:佚名
上清金章十二篇

《上清金章十二篇》,撰人不详。约出于南北朝或隋唐上清派道士之手。一卷,收入《万历续道藏》。本篇言诵章仪法。内载五言颂诗十二首,题作「上清金章」。道士斋醮行仪时歌咏此章以赞颂神灵。《上清诸真章颂》一书收录本篇。北宋《玉音法事》一书亦节录本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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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道四明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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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地方志。知明州张津等以《大观明州图经》为蓝本纂修。十二卷。乾道五年(1169)成书。四明是明州(治今浙江宁波市)的别称。原书久佚。今本乃清咸丰四年(1854)徐时栋自李孝谦《四明文献录》中辑出,已非足本,图亦亡佚。篇首总叙全州,次叙各县的风土、物产、人物、寺观、祠宇、场镇、江湖、河堰、古迹等,殿以古诗赋与太守、进士的题名记,为现存最早的四明志。

终身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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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适。1919年3月发表于《新青年》6卷3号,附有作者的序和跋。作者说原是应朋友之约用英文写成,后译成中文。是中国最早的话剧作品之一。剧本描写一个中产家庭的独生女田亚梅为争取婚姻自主而离家出走的故事。亚梅留学归来,自主选中了多年在一起的朋友陈先生。田太太却求签算命,说命相不合、八字相克,因此反对。最后亚梅趁父母离屋吃饭,留下字条出走。留言说“这是孩儿的终身大事,孩儿该自己决断,孩儿现在坐了陈先生的汽车去了,暂时告辞了。”此剧是在五四运动前后的时代背景下产生的,剧情比较简单。但反封建的主题鲜明,被公认为明显受易卜生的影响,它的出现对以后的社会问题剧的创作和演出有推动意义。

禁火葬录

禁火葬录

本书收集的同治年间翰林钱宝廉根据石门县举人所反映的嘉兴地区土民进行火葬的情况而向清廷上折,奏请出示严禁,清廷据折饬令地方官出示晓禁的资料。清朝以满族统治为主,满俗亦习火葬,清初仍然沿用,至中期则一改旧例,严禁火葬,且诉诸礼法,这是满族汉化的标志之一。尽管政府颁布礼法,并鼓励设立义冢,火葬之风并未杜绝,这说明,葬俗不只是伦理问题,它涉及到政治、经济、人口、土地、社会意识、社会治安、宗教信仰等方面。该资料对研究近代社会史、文化史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本书有浙湖最乐斋善书坊光绪乙酉(1885年)重刻板,现据同善斋善书坊光绪丙戌(1886年)重刻藏板整理。原书藏于南京图书馆。 

中论

中论

儒学类著作。东汉徐幹著。今本二卷,共二十篇。《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皆云六卷。陈振声《直斋书录解题》、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并作二卷,与今本合。北宋曾巩在《校书序》中指出:“始见馆阁及世所有徐幹《中论》二十篇,以谓尽于此;及观《贞观政要》,怪太宗称尝见幹《中论·复三年丧篇》,而今书此篇缺;因考之《魏志》,见文帝称幹著《中论》二十余篇,于是知馆阁及世所有幹《中论》二十篇者非全书也。”书中提出:“大义为先,物名为后”的命题,反对当时“鄙儒”之“矜于诂训,摘其章句,而不能统其大义之所极”(《中论·治学》)。故其内容主要是阐明儒家经义。魏文帝曹丕称其成一家之义,足传于后。有《四部丛刊》本、《双鉴楼》本及《四库全书》本。

大方广圆觉修多罗了义经抉隐

大方广圆觉修多罗了义经抉隐

简称《圆觉经抉隐》。王骧陆居士著,抉隐意为挖掘隐秘。王骧陆老居士(1883-约1965),字相六,浙江海宁盐官人,王欣甫(豫熙)第六子,王宽基弟。无相密心中心法(印心宗)二祖。受家庭影响,擅长诗文、书法。二十年代末,随大愚阿奢黎修无相密乘心中心,得悟心要,方知念佛之落处。昄依太虚法师,常在海宁硖石惠力寺及万善坛讲经。

百法明门论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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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法明门论纂,一卷,明广益纂,德清手批,刘起相序,方远题后,程开裕后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