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灵集

作者:佚名
赞灵集

赞灵集,编撰者不详。约出于明初。四卷,收入《万历续道藏》。此书辑录赞颂洪恩灵济真君(即徐知証、徐知谔)之诗文数十篇,包括碑记六篇、表札九篇、序疏跋文九篇,诗数十首。书中有元人撰〈灵济宫记〉、〈重修灵济宫记〉、明永乐八年(1410)〈重修灵济宫疏〉、永乐九年(1411)〈鳌峰神秀图记〉等文,记述元明二代灵济宫修建始末。又有宜德壬子(1432年)户部主事所撰诗文,故此书应出于《徐仙翰藻》之后,反映明初崇奉徐仙实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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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武安县志

邑继治者不乏,而竟未创志以传,亦武安阙典也,大夫士恒病之。嘉靖甲辰(1544年)秋,介石子至,佥曰:"盍志诸盍志诸:何不修志?盍,相当于"何不"。诸,"之乎"的合音。?"介石子色泚泚:汗出貌,这里为自谦词。,然不敢应也,已而,唐云川侯起补是邑令。越二祀,政通人和,百废俱兴,佥曰:"有贤令矣,盍志诸?"介石子曰:"唯唯"。

北海屠龙记

《北海屠龙记》是1984年联经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还珠楼主。

古剧脚色考

戏曲论著。王国维著。成书于1911年。全文分前后两部分:前一部分对唐宋以来戏剧脚色的渊源及其特性加以考述。如宋金杂剧中的净、末尼、引戏、旦等四种脚色的起源和演变,元杂剧中由末、旦两种脚色派生出来的一些次要脚色的起源和性质。后一部分是论,即《馀说》,共四节。《馀说一》论述自唐宋至明清脚色之性质经历了自地位而品性、自品性而气质的三大变化。在唐代,脚色仅表其人社会地位而已,宋代脚色亦表所演之人之地位、职业者为多。元明始以品性定脚色,脚色之分,有表示善恶之意;如一剧之主角末、旦或生、旦多美鲜恶,下流之归,悉在净丑。至清代又有以气质定脚色,如孔尚任《桃花扇》以气质之阴阳刚柔定脚色,而这一变化更有利于刻画人物。《馀说二》和《馀说三》分别指出戏曲面具、涂面与唐宋以前的民间伎艺的渊源关系。《馀说四》是对男女合演问题的考述,隋唐前歌舞表演男女合演;至隋唐歌舞渐变为戏剧后,男女不相杂;元杂剧中男可装旦、女可为末,也不容合演。该书收入1957年中国戏剧出版社出版的《王国维戏曲论文集》。

白话南齐书

《南齐书》,纪传体断代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南朝梁萧子显撰。五十九卷。原本六十卷,今本佚《序录》一卷。分本纪八卷,志十一卷,列传四十卷。记事起齐高帝建元元年(499),迄和帝中兴二年(502)。此为《南齐书》白话文。

十一家注孙子

军事理论书。分上、中、下3卷。亦名《孙子注解》、《孙子集注》、《校定注释孙子十三篇》、《孙子十家注》、《十家会注》等。春秋孙武撰,三国魏曹操等注,宋吉天保辑。武有《孙子兵法》、操有《曹操集》,均已著录;吉天保生平无考。是书除照录《孙子兵法》原文外,所收注家有曹操、李筌、杜佑、杜牧、王晳、张预、贾林、梅尧臣、陈皥、孟氏、何氏等11家。一说“郑友贤撰——说三十则。盖本有十家注,友贤辑且补之,为十一家也。”余嘉锡《四库全书辩证》则谓:“自曹操至何氏,实十一家,郑友贤谓之十家者,盖注中引及杜佑,乃《通典》之说,佑本不注《孙子》,去佑不数,则十家耳。《书目》谓并友贤十一家者,误也。”《辩证》之说为是。是书本着“注不破经”的原则,对原文详加注解,且举出大量战例加以解说,亦有为注作注者,并多有阐发。如注“兵者,诡道也”句:曹云“兵无常形,以诡诈为道”;李云“军不厌诈”;梅云“非谲不可以行权,非权不可以制敌”;王云“诡者,所以求胜敌;御众必以信也”;张云“用兵虽本于仁义,然其取胜必在诡诈。故曳柴扬尘,栾枝之谲也:万弩齐发,孙膑之奇也;千牛俱奔,田单之权也;囊沙壅水,淮阴之诈也。此皆用诡道而制胜也”。是书系各家军事思想的汇集,对研究古代军事思想史,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曾有1961年中华书局影印宋刻本,197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铅印本。

血盆经

全一卷。全称大藏正教血盆经。收于卍续藏第八十七册。本经叙述目连尊者至羽州追阳县时,见许多女子在血盆池地狱中受苦。目连问狱卒原委,狱卒即道彼等受苦系由于女子月经、生产时所流污血污秽了地神;加之用水洗其不洁之衣,人们不知情,复用此水供养诸圣。女子有上述罪业,故死后堕血盆池地狱受苦。目连复问如何为彼等解脱此苦,狱卒答以孝顺、敬重三宝,及持血盆斋三年,后再行血盆法会,请僧诵血盆经,血盆池地狱中之罪人即可超生佛地。 本经未见记载于诸经录中,而被疑为伪经。然因具有上述之功德,故日本禅宗亦持诵之,尤以曹洞宗,于授戒会时,常将本经授予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