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玄灵宝道要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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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转灵砂大丹资圣玄经
九转灵砂大丹资圣玄经,撰人不详。从内容文字看,似出于唐宋。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众术类。经文乃太极真人为宝积真人讲授,言九转灵砂大丹之炼制方法。书分九篇。第一〈真父母篇〉:言炒炼依母水银之法。 第二〈圣胎产生篇〉:言制作真银法。 第三〈瑶池皓莲篇〉:言炼制皓莲砂(又名金谷种)之法。 第四〈仙掌月明池篇〉:言炼制紫磨黄金法。 第五〈紫府金莲篇〉:言炼制紫府金莲砂法。 第六〈紫府涌泉篇〉:言炼制紫府涌泉砂法。 第七〈七返金液还丹篇〉:言制取金液还丹法。 第八〈归元灵液金丹篇〉:言炼制灵液金丹法。 第九〈九转金丹篇〉:言制作九转金丹法。据称九转丹成,服之百粒则白日飞升。本书之末又附炼丹火候及制作药物之法,有二炁武火之侯、父母文火之候、阴制硫黄法、阴制水银法、炒青金法、阴制二气砂法。
周易窥余
南宋郑刚中撰。十五卷。《四库全书》录《永乐大典》本。此书以程颐《易》学主“义理”,朱震《易》学主“象数”,遂参取两家,阐发其所未尽之义。《自序》称:“《伊川易传》、《汉上易传》二书,颇弥缝于象义之间,但《易》道广大,有可窥之余,吾则窥之。”故名其书曰《窥余》。书中《乾》、《坤》二卦及《系辞传》以下原缺不解。其本罕传,朱彝尊《经义考》注曰:“未见。”唯《永乐大典》尚存其文,但缺《豫》、《随》、《大畜》、《大壮》《睽》《蹇》《中孚》七卦。四库全书云:“其七卦为原本所缺者,但录经文。”
安晚堂集
诗别集。七卷。宋郑清之撰。《宋史·郑清之传》载其“代言奏对,多不存稿。有《安晚集》六十卷”。此集为诗文合集,当时刊于临安。由于清之曾保护过江湖派之中坚陈起,陈在《江湖集》中亦曾收清之诗集。后六十卷本郑集散佚,唯存第六至十二卷,凡七卷,皆为诗,遂为藏书者所宝贵。明末汲古阁毛晋遂据此宋残本影印,称《安晚堂诗集》。清高宗乾隆(1736—1795)间收入《四库全书》。现有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民国年间古书流通处据毛晋印本影印。民国三年(1914),李之鼎重刻此七卷本,又从《江湖小集》中辑得郑集《补编》二卷,并辑《补遗》一卷、《辑补》一卷,收入宜秋馆所刻《宋人集》的丙编中。
台湾私法物权编
本书(九册一、七一二面一、○二七、二○○字)汇集台湾私法有关物权之事例,凡三章。此项事例之调查汇集,详见第七九种「台湾私法债权编」篇。本书系抄录清宣统二年时临时台湾旧惯调查会刊行「第一部调查第三回报告书台湾私法附录参考书」第一卷(上中下)而成。所辑事例,统属物权部分。第一章总谕,分土地开垦之沿革、物权之物体、物权之得失三节;第二章物权,分业主权、役权、瞨权、典权、胎权五节;第三章物权之特别物体,分海埔溪埔、鱼塭、盐埕、山川、茶园菜园槟榔番檨、坟墓、埤圳、石沪、厝屋九节;第四章物权之特别主体,分外国人、番社、学事、宗教、慈善事业、公业、共有七节。
耳庵嵩禅师语录
耳庵嵩禅师语录,一卷,清 嵩说,性恺编,徐善序,有附记。南岳下第三十世,嗣三巴掌(见玉眉亮禅师语录序文)。
优婆夷堕舍迦经
全一卷。又称优陂夷堕舍迦经。译者不详。收于大正藏第一册。本经与佛说斋经(支谦译)、八关斋经(沮渠京声译)皆为中阿含卷五十五持斋经之别译。内容为佛陀对优婆夷堕舍迦说斋戒之法及其功德。即于每月六斋日信持八戒,凡一日一夜,其功德远胜于将十六大国之珍宝施与僧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