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仙秘传火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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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林余话
二卷。叶德辉撰。该书为《书林清话》刻成之后所作,此前所采宋、元、明人及近今诸儒笔记小说,涉于刻书之事,未得编次收入者;以及己所论述,为前书所遗者,略加条理,分为上、下两卷,故名《余话》。书中对于刻书阙文,用白匡、墨块,论之甚详。又论刻板,有双线、单线,白口、黑口,鱼尾、耳子等,极为精核。民国年间有活字排印本。
古三坟
一卷。晁公武《读书志》以为张商英得于比阳民舍;陈振孙《书录解题》以为毛渐得于唐州,疑是北宋人所著。三坟之名虽见于《左传》,但西周以来的各种书籍都没有引用其说,汉唐以来也不见著录。此书分《山坟》、《气坟》、《形坟》,以《连山》为伏羲之《易》,《归藏》为神农之《易》,乾、坤为黄帝之《易》,各衍为64卦。并杂以《河图》、《代姓纪》等谶书的内容,又以燧人氏为有巢氏的儿子,伏羲氏为燧人氏的儿子。宋元以来,唯郑樵一人信其书。明代何镗刻入《汉魏丛书》,题为晋阮咸注,伪中生伪。
结社集会律
清朝末年颁布的一项单行的行政法规。该法是清末社会大变动的情况下,清政府为加强对社会生活的控制而制颁的。《结社集会律》颁布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二月初九日,计三十五条。该律规定,严禁“秘密结社”,对“各省会党”要严行惩办,并给“政事结社”、“政论集会”、“整列游行”设立了各种苛刻条件及违律罚则。如第十九、二十条规定:“无论何种结社,若民政部或本省督抚及巡警道、局、地方官,为维持公安起见,饬令解散或令暂时停办,应即遵照办理;无论何种集会或整列游行,巡警或地方官署为维持公安起见,得量加限禁或饬令解散”。故清政府的这一《结社集会律》,基本精神是抵制日益高涨的民主主义思潮和不断深入的民主革命运动,维护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秩序。
尚书通考
十卷。元黄镇成(1287-1362)撰。镇成字元镇,江浙省邵武(今属福建)人。元代经学家、文学家。屡试不第,历游南北,后归隐故乡着书,以荐授江南儒学提举,未及赴任而卒。着述除《尚书通考》之外,尚有《秋声集》。镇成工诗,其诗多忧时感事之作,而尤以描摹山水者着称,王士祯《居易录》称其诗“具有风调”。镇成说解《尚书》,博引他书以考据虞、夏、商、周之名物典章,间或附以论断,颇为详赡。其说重在考据,不尚空谈。唯其考据过于烦琐泛滥,乃此书之缺憾。该书最早刻本为元天历刻本,张金吾《藏书志》、瞿氏《铁琴铜剑楼藏书目录》均有着录。现存元至正刻本三部,其中两部藏北京图书馆,另一部藏北京大学图书馆,此外还有《通志堂经解》本,清抄本等。
说苑
西汉刘向撰。二十卷。向有《新序》已著录。此编成书于鸿泰四年(前17),原二十篇,七百八十四章。北宋初年残剩五卷,经曾巩辑得十五篇,与残稿五篇合为二十卷,六百三十九章,清人补为六百六十三章,分二十类,约三十五万字。此书系作者分类辑纂先秦至汉初史事和传说,杂以议论,以阐明儒家政治思想和伦理道德为主旨。由于博采群书,后世已佚古籍,赖此以存一二,具有一定文献价值。但亦有时代舛误,为后人所诟病。 所辑之传说、 寓言、格言、谚语颇多意味深长,文字生动者,是为魏晋小说之先声。体系或近小说,风格朴实,对后世小说及民间故事、谣谚有一定影响。 通行有《四部丛刊》、《四部备要》及《丛书集成》本。一九八五年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赵善诒《说苑疏证》可参考。此书参照前人疏证体例及研究成果作疏证,前有《前言》,后附清人卢文弨《拾遗》,及作者标校时所得佚文,辑《说苑》佚文一卷(三十四条),又从史志中辑《说苑》序跋为附录,为今人研究此书之佳本。
虚堂集
凡六卷。全称林泉老人评唱丹霞淳禅师颂古虚堂集。又作虚堂录。宋代僧丹霞子淳撰,林泉从伦评唱,元成宗元贞元年(1295)刊行。收于卍续藏第一二四册。系从伦摘取‘丹霞子淳禅师语录’卷下之颂古百则,重新编纂,加入示众、着语、评唱等,以表达其宗乘见解,堪为学人参学悟道之指南。内容包括青原圑级、石头曹溪、药山坐次、船子夹山、天宁夜半、天宁上堂、保寿上堂、三界唯心等公案古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