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

作者:黑格尔
逻辑学

黑格尔的《逻辑学》,通称“大逻辑”,以别于《哲学全书》中的第一部分“逻辑学”,即通称的“小逻辑”。《逻辑学》共分“有论”、“本质论”和“概念论”三编,前两编合称客观逻辑,分别出版于1812年和1813年,第三编称主观逻辑,出版于1816年。全书三编出版后,黑格尔又着手修订,仅完成了第一编“有论”部分。论述绝对观念自我发展的第一个基本阶段,在此阶段,自然界尚未出现,只有纯粹思维的存在、运动和发展。作者以神秘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方式,将质量互变、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作为思维的规律加以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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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氏香谱

陈氏香谱

《香谱》四卷。宋陈敬撰。陈敬,字子中,河南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著有《香谱》一书。是书前有至治壬戌(1332)年熊明来序言一篇。书的主要内容是将沈立、洪刍以下十一家之《香谱》汇成一书。所收内容十分广博,为仿效《齐民要术》首引经典之例,也一味的引经据典,但所引用有关香的词句,却和《香谱》所载之香无大牵涉,关系较大的词句却没有引用,甚至引远而略近。如卷首引《左传》“黍稷馨香”,与《香谱》所言关涉不大。又如郁金香,载说文之说,而《周礼》郁人条下郑康成之注,却遗漏未引。然而因作者汇十一家之说于一书,使已佚之书,赖以相传,对于后世参验考证大有益处。现存路有钞本、《四库全书》本、《适园丛书》 本等。

为袁绍檄豫州文

为袁绍檄豫州文

《为袁绍檄豫州文》 汉魏时期陈琳作。陈琳(?~217) 汉魏间文学家。“建安七子”之一。字孔璋。广陵射阳(今江苏宝应射阳湖镇)人。生年无确考,惟知在“建安七子”中比较年长,约与孔融相当。《为袁绍檄豫州文》是中国古代檄文名作之一,为历来文人胜赞。

墨辩注叙

墨辩注叙

中国西晋鲁胜著。鲁胜,字叔时,据《晋书·隐逸列传》载,他曾有《墨辩注》和《刑名》两部逻辑学著作,但皆已散佚。现存有《墨辩注叙》一文,是中国自秦汉至清以前2000年间仅存的研究先秦逻辑史、阐述古代逻辑思想的著作,有极高的文献价值。《墨辩注叙》首先阐述了名学的作用,“名者,所以别同异,明是非,道义之门,政化之准绳也”。这实际上提出了一个广泛的逻辑研究的定义。关于先秦名学的发展,鲁胜这样阐述:“墨子著书,作辩经以立名本;惠施、公孙龙祖述其学,以正刑名显于世;孟子非墨子,其辩言正辞,则与墨同;荀卿庄周,皆非毁名家,而不能易其论也。”这里一反史家的传统主张,将墨子学说作为名家的核心和源头,并高度评价其作为逻辑学客观规律的科学意义,鲁胜还十分精当地阐述了先秦逻辑学所涉及的基本内容,并指出自秦汉以来500年中,这种传统的正名思想渐已亡绝。他认为在当时儒、佛、道、玄诸家论争的混乱情况下,有必要重新明确逻辑研究的主题。

大唐西域记选译

大唐西域记选译

《大唐西域记》全书十二卷,加上最前的两篇序和最末的《记赞》,十三四万字,篇幅已不算小。依照《中国佛教经典宝藏》丛书编撰体例的要求,以下从《大唐西域记》中节选出部分章节。节选的章节,以记载印度部分的内容为主。在这些章节中,又以记载与佛教,尤其是与释迦牟尼佛教化事迹最有关系的内容为主,介绍给读者。节选的章节,包括卷五的羯若鞠阇国,卷六的劫比罗伐窣堵国和拘尸那揭罗国,卷七的婆罗痆斯国,以及卷八摩揭陀国(上)。文字主要以上面最后提到的《大唐西域记校注》的本子为根据,但重新又加以校正,标点和分段也做了一些改正和调整,并配上分段的小标题和今译。希望读者通过节选的这些章节,能约略了解到当年玄奘大师西天求法时所见到的一代佛教胜迹以及当时印度的风土人情。但更重要的,是从字里行间体会到大师万里跋涉,舍身求法,不屈不挠,追求真理的伟大精神。

唯识三十论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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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三十论直解,一卷,明智旭解,相宗八要直解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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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宋居士沮渠京声译,王舍国有富者,名为厉,求生二子,一名佛大,二名僧大,僧大出家,佛大贪其弟妇,弟妇不从。佛大遣贼往杀僧大,僧大临死,截四肢,得四果,弟妇哭死,得生天,佛大遂堕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