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绢上的花田
作者:安房直子
日本儿童文学作家安房直子的中篇童话。1972年由茜草书房出版。在一个寒冷的黄昏,邮递员良夫去送一封寄到菊屋酒店的信。这家酒店在20年前便被烧光了,只剩下一座破旧的酒库。不可思议的是破旧的酒库里竟住着一位老奶奶。老奶奶读了信,说要出远门,把一只陶壶托付良夫代为保管。这是一只神奇的陶壶,只要在壶的旁边摊开一块手帕,再唱“出来吧,出来吧,造酒的小人”,便会从壶里走出五个小人——爸爸、妈妈和三个孩子。他们在手绢上种满菊花苗,菊花苗转眼便开出花朵,小人们把花朵摘下,倒进壶里,然后他们回到壶中,便造好了一壶上等美味的菊酒。老奶奶说,作为保管陶壶的报酬,良夫喝多少菊酒都没关系,但必须做到两件事:一是小人造酒的事对任何人包括自己的太太都要保密;二是绝对不许卖菊酒赚钱。如果违反这两个约定,将会招致不幸。神奇的陶壶给良夫的生活带来了许多快乐。后来他与花店的小姐惠美子结婚了。有一次良夫躲着惠美子造菊酒时,被惠美子发现。从此惠美子用菊酒送礼,别人作为回谢,也送她许多珍贵的礼物,为了买新房又将菊酒卖给别人。惠美子卖菊酒尝到了甜头,不断增加小人们的劳动量,每天都要小人儿出来造酒,把小手绢换大手绢,大手绢换成包袱皮,最后换上了桌布。有一天,良夫发现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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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鲁迅先生
萧红撰。载1939年10月14日、16日至20日新加坡《星洲日报·晨星副刊》,原名《鲁迅先生生活散记》,后增补充实为《回忆鲁迅先生》,于1940年7月由生活书店出版。作者从自己的亲身接触中,通过点点滴滴的琐事,忆述了鲁迅先生的日常生活及其个性、为人,为读者刻画出一个活生生的、富有人情味的鲁迅形象。作为由鲁迅亲自培育成名的青年女作家,对于父亲般的导师是充满崇敬与热爱感情的,但作者在回忆鲁迅先生时,没有写一句刻意赞扬的话,没有任何激动的抒情,而是通篇以极其自然、真率的口吻,描写鲁迅先生明朗的笑声、轻捷的脚步,风趣而充满睿智的谈吐,以及有关先生衣食住行、招待客人、个性爱好、工作习惯等方方面面的生动细节,对先生的人格精神,仅于不经意间偶加点染。如借许广平的口说:“周先生的做人,真是我们学不了的,那怕一点点小事。”又如写“鲁迅先生感到自己身体不好,就更没有时间注意身体,所以要多做,赶快做”。直至写先生的去世:“十九日,夜的下半夜,人衰弱到极点了。天将发白时,鲁迅先生就象他平日一样,工作完了,他休息了。”以平静的语调,道出了鲁迅竭尽全部心力奋斗的毕生,也写出了在人们的心目中他的永生。叙述愈是朴素平易,描写愈是不加修饰,给人的感觉则愈是写出了真实、可亲、可敬的伟大的鲁迅。
探险队
现代新诗集。穆旦著。文聚社1945年1月初版,昆明崇文印书馆发行。为“文聚丛书”之一。收新诗24首。诗集收入1937年至1941年间的创作。是在全民抗战中一个青年知识分子对时代、对社会、对命运的感受。《野兽》、《从空虚到充实》、《还原作用》、《五月》、《智慧的来临》、《在寒冷的腊月的夜里》、《鼠穴》等写现实社会中的个人命运和个人感受,反映了诗人对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的思考。它们或者回响着民族抗战的有力呼唤,或者写现实生活中无尽的阴谋,社会不过是一座古老的监狱,“一个封建社会搁浅在资本主义的历史里”(《五月》),或者同情民众的苦难,赞扬生命的充实。《园》、《童年》、《玫瑰之歌》、《在旷野上》、《夜晚的告别》等写灵与肉的冲突。诗人惋惜“青草样的忧郁,红花样的青春”(《园》),憧憬于色彩缤纷样的希望;对诱惑的追捕使他感到疲倦,渴求灵魂的平静。他的诗忠于现实,但又不是平淡的反映,有着对人生和社会的思考,是一种情绪的表现。
弘光朝伪东宫伪后及党祸纪略
呜呼,自古南渡灭亡之速,未有如明之弘光者也!地大于宋端,亲近于晋元,统正于李,而其亡也忽焉!其时奸人或自称太子,或自称元妃,妖孽之祸,史所载如此类亦间有,而不遽亡者,无党祸以趣之亡也。党祸始于万历间,浙人沈一贯为相,擅权自恣,多置私人于要路;而一时贤者,如顾宪成、高攀龙、孙丕扬、邹元标、赵南星之属,气节自许,每与==相持。而高、顾讲学于东林,名流咸乐附之,此东林党祸所自始也。
十种德性相反相成义
梁启超的伦理论文。指独立与合群;自由与制裁;自信与虚心;利己与利他;破坏与成立等十种德性的相互关系。原为在日本东京大同高等学校时的讲稿,经整理后载《清议报》第82、84册,1901年6月16日、7月6日出版,收入《饮冰室合集·文集》第2册第5卷。他认为独立就是要有人格、人权,不要做奴隶,但要关心群体;自由就是要充分享受人权,但要服从法律,“人人自由,而以不侵他人之自由为界”(《梁启超选集》)。自信是对自己人格、人权、能力的自我肯定,但不能自傲,“愈自重者愈不敢轻薄天下人”(同上书)。自私利己并非恶德,“天下之道德法律,未有不自利己而立者也”(同上书)。但利己时必须爱他,方能真正利己。“善能利己者,必先利其群,而后己之利亦从进焉。”(同上书)崇信西方资产阶级一贯提倡的“合理利己主义”。最后提出要在破坏旧道德过程中建立新道德。他详论个人与社会之相互关系的目的在于要使人们明白,“知有合群之独立,则独立而不轧轹;知有制裁之自由,则自由而不乱暴;知有虚心之自信,则自信而不骄盈;知有爱他之利己,则利己而不偏私;知有成立之破坏,则破坏而不危险”(同上书)。
春秋正传
三十七卷。明湛若水撰。陆氏认为,《春秋》乃“鲁史之文而列国之报”,与晋之《乘》、楚之《梼杌》属同一性质。所以治《春秋》者,“不必泥之于经,而考之于事;不必凿之于文,而求之于心。大其心以观之,事得而后圣之心,《春秋》之义可得”。可惜的是,“鲁史之文世远而久湮,左氏之传事实而未纯,其余皆多臆说耳。自三氏百家以及胡氏之传多相沿袭于义例之蔽,而不知义例非圣人立也,《公》、《穀》穿凿之厉阶也。”因此湛氏乃取诸家之说以厘正之,其书取名“正传”,意即正诸传之谬。其体例是先例经文,再以“正传曰”释义,然后引诸儒三传之说,最后以己意折衷断之,与刘敞《春秋权衡》一书之体例很相近。此书卷首有《正朔月数论》,认为“春王正月为周之春月,但《经》强调王字,可知尚有原因,盖夏商之余民各因其故俗,而列国或各建正朔以自异,容或有不同者。”其说颇近情理。现存明嘉靖刻本、清乾隆二十四年湛氏刻本。
般若心经请益说
般若心经请益说,一卷,清道霈说,日本澄源与指掌合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