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普拉
作者:乔治·桑
《莫普拉》是法国女作家乔治·桑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发表于1846年。该小说描写一个封建家族的两个后代莫普拉和艾德梅的爱情故事。莫普拉在艾德梅的启迪下,改变了封建观念和流寇恶习,结成互敬互爱的夫妻。 该小说表达了对封建制度的讽刺和抨击。故事以莫普拉家族为背景,莫普拉家族中分长幼两支。长支中,孤儿贝尔纳由七个独身的叔叔看管。幼支的于贝尔骑士只有一个女儿爱德梅。双方已断绝来往。爱德梅被骗入莫普拉,贝尔纳爱上了她。骑上队围剿了莫普拉,贝尔纳的五个叔叔战死,两个逃跑。贝尔纳带爱德梅逃出。爱德梅把他带回家,并劝他改掉恶习。爱德梅与参加战争获得荣誉归来的贝尔纳在一起猎狐时遭到枪击,被误认为是凶手的贝尔纳被判了死刑。爱德梅在法庭上宣布了与贝尔纳的爱情。后来查出真凶原来是贝尔纳的两个叔叔。最终,于贝尔临终成全了两人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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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未信斋文编
本书不分卷,徐宗干撰。宗干字树人,号伯桢,自称「斯未信斋主人」;江苏通州人。由进士,历官山东、四川府州县。清道光二十七年,由福建汀漳龙道调台湾道。时在英人窥台之后,着防夷之论,立绅民公约,禁不与贸易。水沙连六社久请内附,宗干请准援乾隆五十三年之例,先设屯丁管理;后遂设官置治。咸丰初年,台地迭有事变发生,均经敉平。四年,擢福建按察使。其后,尝襄办皖、豫军务。同治元年,再擢福建巡抚。此时彰化戴潮春事变延及全台,又值福建上游太平军战事复亟,宗干兼筹并顾,台地以宁。五年,卒于官。尝辑「治台必告录」以授台湾道丁曰健(见第十七种「治台必告录」篇),并着有「斯未信斋文集」行世。「文集」分「文编」、「杂录」两部,「文编」有军书四卷、官牍七卷、艺文四卷;本书由「文编」中有关台湾部分选辑一百零一篇而成,实为斯未信斋「文选」。所选军书中之「雪夜探营图自记」,即作者一篇自传。
最后的幸福
长篇小说。张资平著。上海创造社出版部1927年7月初版。写于1926年11月1日至12月6日。作品描写了女主人公美瑛先不愿嫁人,年纪大后想嫁农民阿松又嫌对方穷,想嫁小商人松卿又觉得他丑陋,最终与表兄成亲仍后悔,遂与妹夫勾搭同居。去南洋寻夫时,她与松卿发生了不正当关系,染上梅毒流产将死。
燕市侠伶
1948年由上海励力出版社出版。讲述的是少年侠伶谢琴女扮男装的秦腔演员,为报杀父之仇,投身“贵华班”学京戏,趁唱堂会之机,进入侯爵府邸,谋刺仇人——侯爵辅大人,未果,在辅氏之女若梅及其未婚夫冉青云帮助下脱身的故事。
诸佛集会陀罗尼经
梵名Sarva -buddha^n%gavati^-dha^ran!i^ 。全一卷。又称诸佛集会经。唐代提云般若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记述佛陀怜悯众生怖惧生死,而于恒伽河畔集十方诸佛,共说息灾延命之咒及坛法。
息除中夭陀罗尼经
一卷,宋施护译。与诸佛集会陀罗尼经,一切如来金刚寿命陀罗尼经同本异译。
法印经
一卷,赵宋施护译。说三解脱门为圣法印。出于杂阿含经第三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