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梦

作者:达夫妮·杜穆里埃
蝴蝶梦

英国女作家达夫妮的长篇小说,发表于1938年。以第一人称的手法讲述一个孤女的爱情遭遇。她与曼陀丽庄园的主人德温特相识、相爱,闪电般结婚后,回到庄园,却时时刻刻生活在德温特亡妻吕蓓卡的阴影中。最大的打击是德温特涉嫌谋杀前妻。案情终于查清,当得知德温特无罪后,吕蓓卡的心腹、阴险的女管家点燃了大火,庄园和所有的过去都被烧毁。他俩的幸福生活才真正开始了。达夫妮·杜穆里埃在该书中成功地塑造了一个颇富神秘色彩的女性吕蓓卡的形象。主人公吕蓓卡于小说开始时即已死去,从未在书中出现,却时时处处音容宛在,并能通过其忠仆、情夫等继续控制曼陀丽庄园,直至最后将这个庄园烧毁。一方面是缠绵悱恻的怀乡忆旧,另一方面是阴森压抑的绝望恐怖,加之全书悬念不断,使该书成为多年畅销不衰的浪漫主义名著。

达夫妮·杜穆里埃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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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少年·青年》是托尔斯泰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全面展示托尔斯泰的成长历程和精神历程。这个三部曲表现主人公如何在周围环境影响下成长。他不满自己,醉心于反省和自我分析,追求道德完善。作品洋溢着贵族庄园生活的牧歌情调,但也表现了一定的民主倾向,尽管作家晚年说这是不真诚的。

文苑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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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诗文总集。北宋李昉等编。太平兴国七年(982)奉敕编撰,雍熙3年(987)成书。后经4次修订,由周必大(1126—1204)等校定,刊刻行世。本书选录上起南朝梁代,下至五代,与《昭明文选》时限恰相衔接,收作家2 200多人,作品近2万篇,其中唐人作品占十分之九。分诗、赋等38集,各类又下分若干门目,比《昭明文选》分目更细。是一部继《文选》之后的大型诗文汇编,与宋初官修《太平御览》、《太平广记》、《册府元龟》合称四大类书,内容浩繁,所辑文献相当丰富,计515万字左右,虽有繁滥之弊,却给后人的赏鉴、辑佚、校勘、考订工作带来极大的方便。它不仅因收录有大批诏诰、书判、表疏、碑志等可用来考订载籍的得失,补充史传的简漏,而且因唐人诗文得以大量的保存,尤其是收有不少唐人作品全卷,明清人辑补编订唐人文集、纂辑《古诗记》、《全唐诗》、《全唐文》等总集,均以本书作为重要的材料来源和校勘依据。本书于南宋宁宗嘉泰元年至四年(1201—1204)和明嘉靖四十五年至四十六年(1566—1567)曾两次重刻,万历年间并修补重印。1966年中华书局用宋刊残本140卷和明刊本860卷校订影印,末收宋彭叔夏《文苑英华辨证》10卷、芬格《文苑英华辨证拾遗》,又附《作者姓名索引》以备检索,以四角号码为序,并于作者名下分列所收作品篇题,按书中收录次序排列,使用十分简便。编者注:本版本缺卷五百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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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生学著作。1卷。清·王士雄(孟英)撰。刊于1861年。撰写此书时,正值兵荒马乱之际,“石米八千,齑四十,茫茫浩劫……枵腹无聊,丐得枯道人秃笔一枝,画饼思梅,纂成此稿”。因此,其选材合于民情,切于实用。书中对饮食的概念有所探讨: “水,食之精;谷,食之本也;调味为制宜之具,蔬果亦日用之常也,故曰饮曰食,而考之实,辨之详。羽毛、鳞介不言食,以非人人为常食也”。本书共收录供食疗的药物330种,分为水饮、谷食、调和、蔬食、果食、毛羽、鳞介7类,对各药的性味及其医疗用途、处方等均有较为详细的说明。对豆制品的推崇及发物的忌口等,均有新的发挥。本书现存最早为清咸丰11年辛酉(1861)刻本。又有《潜斋医书五种》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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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二册二四九面一四九、四○○字)汇集台湾私法有关债权之事例,凡二章,共十六节。此项事例,为日据时期台湾旧惯调查会所搜集。按当时日人为实施有效统治,尝对台湾旧惯进行调查。是项调查区分二部:第一部为法制之部,第二部为农、工、商经济之部。第一部於清光绪二十七年时开始进行,前後调查三次,历时十载。其每次刊行之报告书全用日文撰述,主为台湾私法一般性之介绍;至其「附录参考书」纯为台湾私法事例之汇集,仍存中文原蹟。宣统二年时,综合三次调查资料加以整理,复将第三次报告书及其「附录参考书」修正出版。该版报告共分绪论、不动产、人事、动产、商事及债权等编,可谓集其三次调查之大成。本书之内容系以修正出版之「第一部调查第三回报告书台湾私法第三卷附录参考书上卷」第四编之第四、五两章为主,再加前一年刊行之「第三回报告书台湾私法第三卷附录参考书上卷」第八章合编而成。所集事例,统属债槽部分。第一章债权总论,分债权之物体、债权之担保二节;第二章债权各论,分赠与、买卖、消费借贷、寄托、包、运送、调处、交代、行、会、保险、赌博、不法行为十三节。本书以外,另编有商事、人事、物权等编,分见第九一、一一七、一五○种诸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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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传体断代史书名。“二十四史”之一。宋薛居正等撰。原名《五代史》,后世为与欧阳修《新五代史》相别,改今称。开宝六年(973)成书。一百五十卷。分《梁书》二十四卷(本纪十卷,列传十四卷)、《唐书》五十卷(本纪二十四卷,列传二十六卷)、《晋书》二十四卷(本纪十一卷,列传十三卷)、《汉书》十一卷(本纪五卷,列传六卷)、《周书》二十二卷(本纪十一卷,列传十一卷)、《世袭列传》二卷, 《僭伪列传》三卷, 《外国列传》二卷,志十二卷。记事上起后梁开平元年(907),迄后周显德七年(960)。据五代实录与范质《五代通录》等修撰。文献颇备,事实较详。后《新五代史》出,书渐湮废。清乾隆时,邵晋涵等从《永乐大典》中辑录旧文,旁及《册府元龟》与百余种宋人著作,照原篇目编排成今本,乾隆武英殿本删去原附辑录出处与校语,对原文也有所改易。今人陈垣有《旧五代史辑本发覆》。张万起有《新旧五代史人名索引》。

诗说解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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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卷,明季本著。包括总论二卷,正释三十卷,字义八卷。征引该洽,不肯剽袭前人,多自申其说。其改定前人旧说,必反复援引根据,著明所以然。其解《南山》篇“必告父母”句,以为是鲁桓公告父母之庙;《九罭》篇“公归不复”,以鸿北向,则不复与兴为解;《下泉》篇“郇伯”,以为指郇之继封者而言,“皇父卿士”章,谓以宠任为先后,故崇卑不嫌杂陈;《頍弁》篇的“无几相见”句,为兄弟甥舅自相谓。如此之类,都可备解《诗》的一说。《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谓:“虽间伤穿凿,而语率有征。尚非王学末流以狂禅解经者比也。存此一编,使知姚江(王阳明为姚江人)立教之初,其高足弟子研求经传,考究训诂乃如此。亦何尝执‘六经注我’之说,不立言语文字哉。”今存《四库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