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杀场

作者:哈伯德
地球杀场

《地球杀场》是一部英雄史诗般的科幻小说。故事发生在公元三千年的时候,地球已被外星入侵者——塞库洛统治了若干个世纪。塞库洛用毒气毁灭地球人类,对捕获到的幸存者施以暴虐;他们依靠庞大的星系矿业公司,主宰着银河系。在洛基山脉的一个贫瘠荒凉的小山村,幸存的人类过着野蛮人的生活。乔尼·泰勒决定出走山庄,去寻找乐土,不幸落入塞库洛的魔爪。在其他幸存者:苏格兰人、中国人、俄国人的帮助之下,乔尼巧妙地与宇宙间邪恶势力周旋,并运用人类的智慧,战胜了塞库洛和别的企图瓜分地球的外星入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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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游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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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光绪年间,官员蒋师辄,应台湾巡抚邵友濂的邀请,前往撰修"台湾通志"。在游历台湾时,蒋氏将其所感受到的台湾风土人情,环境景观,社会政治、经济、文教等状况记载下来,写成了这部《台游日记》。本书(一册一四一面八四、六○○字)分四卷,蒋师辙撰。师辙字绍由,江苏上元人。少负隽才,与兄师轼称「金陵二蒋」。清光绪十八年初,应台湾巡抚邵友濂之聘,于三月二十日抵台,至八月二十一日离去,留台仅六阅月(是年六月加闰);初则襄校台南、台北试务,嗣于四月间受台湾通志局总纂约。惟因与志局提调陈文騄(台北府知府兼)有所龃龉,迟迟未能开局,遂辞归。有谓「台湾通志」系由蒋师辙纂,实非。「日记」起于二月六日启程赴台,迄于九月二十五日返抵家乡。其间记绸缪「通志」事,有拟「采访凡例」、撰「修志八议」等项。余如记日与宦台人士交往以及耳目所接,尤为研究当年台湾政情之最佳史料。

蚕桑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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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后期流传很广的蚕书。沈秉成撰。秉成字仲复,归安(今浙江湖州市吴兴县)人,咸丰六年(1856)年进士。热心提倡蚕桑。同治光绪年间,他先后在江苏、广西、安徽任地方官,所到之处都大力提倡蚕桑。此书是19世纪60年代初他在镇江做地方官时所作。全书分4部分:①告示条规。是在镇江劝民栽桑养蚕拟订的规章和发布的文告。②蚕桑杂说。是辑集各家关于栽桑、养蚕、缫丝方法的论述。③蚕桑图说。绘制当时湖州一带蚕农常用的各种养蚕、缫丝工具简图,并附有文字说明。④蚕桑乐府20首,乃其高祖沈炳震的作品。其中蚕桑杂说及蚕桑图说二部分常为后出各书所引用。

传信适用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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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卷。宋吴彦夔(生卒年不详)撰。吴彦夔,字拙庵,南宋医家。此书旧本不著撰入姓氏,《宋书·艺文志》载此书亦不言作者,《四库全书》据陈振孙所言断为吴彦夔所撰,成于南宋淳熙庚子(1180)。全书分上、下两卷。上卷载治诸风、治感风中暑、治气疾及心痛、治脾胃、治瘴疟、治痰嗽、治吐逆、治泄泻下痢及补益、治眼目口鼻、治脚气等方药;下卷载治痈疽疮疖,小肠气淋疾,痔漏便血秘涩等疾,治杂病,治妇人众疾,治小儿众疾,治汤火虫蛇所伤、骨鲠竹刺等,解诸毒救危死及诸汤等方药,并附夏子益治奇疾方三十八首。此书所录皆经验之方,信实可用,其中如“八味圆问难”一条,详辨药品产地、制法、用量及品性等,深得制方之旨。此书对后世医家影响颇深,李时珍所著《本草纲目》亦借鉴了此书内容。书中有些方药流行于今,已成为成药。有《四库全书》影抄宋本,当归草堂医学丛书本,1956年人民卫生出版社据当归草堂本影印。

中国的牛津运动

中国的牛津运动

牛津运动(Oxford Movement)是一场发生于1833至1845年英国国教会中兴起的宗教复兴运动,由牛津大学的纽曼、弗洛德、凯布勒等人发起,故而得名。辜鸿铭在这里把以张之洞等为领导的“清流运动”称为“中国牛津运动”。这一运动反对现代自由主义,反对西方物质功利主义文明,主张更严格地按儒家的信条办事,辜鸿铭将之与19世纪中叶的英国牛津运动相比拟。也许只有辜鸿铭,才会在本世纪初,把清帝国的翰林院比作英团的牛津大学,把清代同光之际的“清流”活动,比作那以前三十年的“牛津运动”,而不顾二者之间有没有可比性。《中国的牛津运动的故事》,便是这样的一本书。辜鸿铭用英文撰写的这本书,按照他的序言所署的日期,初版刊行不不会早于1910年2月。我们仅找到1912年在上海刊行的第二版,封面社明文字依据向德国牧师提供的中文定本,并新增附录两篇。显然,这第二版,是辜鸿铭在辛亥革命后修改过的所谓定本,其中有些文字是他在民国成立那年添加的,与尉礼贤的德译本相一致。

大清报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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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由政府正式颁布的较为完备的新闻法。清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1908年1月)由清政府颁布。由商部、民政部、法部共同起草,经宪政编查馆议复后,奉旨颁行。是在此前的《报章应守规则》、《报馆暂行条规》的基础上,参照当时日本的报纸法制订的。共42条,1910年修订,增为45条。主要规定有:报纸创办前必须向政府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交纳保证金;每期发行时,必须于前一日晚12时以前,送交地方行政机关或警察机关审查;禁止刊载“诋毁宫廷”、“淆乱政体”、“扰害公安”、泄露外交、军事秘密及“攻讦个人阴私”的文字;禁止刊载“未经官报、阁钞发布的谕旨奏章”,违者或“永远禁止发行”,或处以徒刑、罚款。针对当时维新派和革命派大多流亡海外办报的新情况,规定在国外发行的报纸违反以上规定者禁止在国内传布,由海关查禁入境,私行运销者,入官销毁,另外还对编辑、印刷、发行人应具备的条件作了具体规定,该报律虽为压制进步舆论,维护封建制度而制订,但在形式上已具备现代新闻法的雏形。民国成立后曾被北洋军阀和一些省所援用,在中国新闻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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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杀四十八问,一卷,清周思仁述并序,出安士全书中万善先资,文有出入,又与第十五套第四册持名四十八法交互错简,见新编续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