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猿泰山
作者:埃德加·赖斯·巴勒斯
《人猿泰山》(Tarzan of the Apes)美国作家埃德加·赖斯·巴勒斯(Edgar Rice Burroughs)所创作的系列小说。初次付梓是在1912年的10月,于通俗杂志《All-Story Magazine》上刊行,两年后的1914年发行书籍形式的初版。《人猿泰山》主要讲述英国勋爵克莱顿带着身怀六甲的夫人乘船去非洲赴任,不料途中船员哗变,勋爵夫妇被抛弃在非洲一个荒凉的海滩上。不久,孩子出生了,勋爵夫妇却不幸身亡。婴儿被在海滩觅食的猿人发现,母猿卡拉把他当做自己的孩子收养。从此,在西非原始森林中的一个人猿部落中,多了一只英国贵族血统的“白猿”,他就是人猿泰山。
埃德加·赖斯·巴勒斯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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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的证词
大象的证词 【Elephants Can Remember】又译作:旧罪的阴影、悬崖迷案,波洛健康时期的最后一案,携手奥利弗夫人。这又是一件对过去的旧案的调查,与《啤酒谋杀案》很有些类似,但结局仍然会给你一个恍然大悟的感觉。英国有句老话:大象从不忘事儿。奥利弗夫人应邀去参加一次盛大的文学午餐会。席间,她遇到一位让她讨厌的夫人,此人向她提出了一个让她难以置信的问题。原来奥利弗夫人有一位教女叫西莉亚,而这位夫人则是她的男友的母亲,她向作家提出的问题是:“是西莉亚的母亲杀了她父亲,还是她父亲杀了她母亲?” 这个问题让奥利弗夫人感到有些不快,更重要的是它引起了她的好奇心,她想知道事实的真相。原来十几年前,西莉亚的双亲——一对非常幸福的夫妇,他们外出散步时,随身带了一支左轮手枪。接下来发生的事就是两人都死了,警察认为是自杀,但无法确认究竟是谁开的枪。但是让人不解的是,他们关系很融洽、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人知道他们为什么自杀?
童年
苏联作家高尔基的传记性小说三部曲的第一部,写于1913年。着重叙述了高尔基童年时代的生活。高尔基生在俄国沙皇时代,那是一个黑暗的人剥削人的阶级社会。他五岁时死去了父亲,度过了困难的、充满痛苦的童年。但是,苦难的生活,却对这位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的成长,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他从小就从外祖父、两个舅舅等人的身上看到了残暴、吝啬和庸俗的市侩作风,他痛恨这一切。同时,他又从正直的青年工人伊凡、勤劳的老匠人格里哥里,特别是从无私的、慈祥而勇敢的外祖母那里,受到深刻的教育,使他从小就懂得痛恨压迫和剥削,同情受折磨的劳动者,逐渐形成他坚强的敢于反抗旧世界的革命气质。作者通过对童年生活的回忆,描绘出社会生活的广阔图画,反映了在社会“底层”长大的儿童的共同的不幸经历。
省斋集
10卷。附录2卷。(宋)廖行之撰。廖行之(1137—1189),字天民。衡州(今衡阳)人。南宋淳熙十一年(1184)进士。官岳州巴陵县尉,以亲老辞归。改宁乡主簿,未赴任。生平内行修饬,留心经济,入仕多循绩。《宋史·艺文志》载其有《省斋文稿》40卷,《别稿》10卷,其子谦刊。久佚。此本系《四库》馆臣从《永乐大典》所辑,收入诗词421首、文130篇。排次谨审,文尚质朴,词意笃实,切近事理。四六之作,则较流丽。卷首有戴溪序。后附两卷,为原跋十七通及行状、墓志铭等。有《四库全书》本。另有清乾隆抄本,现藏北京图书馆。行之又有《省斋书馀》1卷,载于《彊村丛书》与《百家词》。今人栾贵明《四库辑本别集拾遗》载四库本漏收省斋诗4首、文5篇。
伊洛渊源录
学术史著作。十四卷。南宋朱熹撰。成书于宋乾道九年(1173年)。《伊洛渊源录》是叙述程派诸人言行事迹的著作,伊、洛是河南二条河名,标志二程(程颢、程颐)学派发源之地,故名。《伊洛渊源录》,记载的是二程学派师徒们的事迹、思想。卷一记载的是二程的老师周敦颐的行状。第二卷、第三卷记有关程颢的行状、哀词、遗事(二十七条)等。第四卷记有关伊川先生程颐的年谱、祭文、奏状。第五卷记康节先生邵雍:墓志铭、行状略、遗事。第六卷记张子厚、张天祺的有关事迹、司马光的论谥书。第七卷记范祖禹等三人事迹、祭文、遗事。第八卷记有关刘绚、李端阳、蓝田吕氏兄弟的墓志铭、祭文、遗事。第九卷记有关苏季明、谢显道的遗志、墓志及苏季明的奏状。第十卷记杨文靖:墓志铭、行状、遗事。卷十一记刘安节和尹彦明:墓志铭、遗事。卷十二记张思叔遗事,马时中逸士状,侯仲良:遗事、墓志铭。卷十三记胡安国:行状略。卷十四列身列程门而言行并不显著者十九人的姓名字号等以备参考。该书是宋人谈道学宗派,分道学门户的第一部著作,不仅将程学的承传关系、来龙去脉作了清晰、详细的考察,也保存了大量的史料。《宋史》中的“道学”“儒林”诸传,多以此书为蓝本。有清同治五年(1866年)福州正谊书院刻《正谊堂全书》本,民国七年(1918年)成都老古堂刻本、民国四年至六年(1935至1937年)商务印书馆丛书集成初编本,丛书集成初编本经过校点,较佳。
三宜盂禅师语录
明明孟说,净范等编。十一卷。卷一卷至二,收越州云门显圣禅寺语录;卷二收住姑苏古朱门寺语录、示众,卷四收小参、晚参;卷五收,普说;卷六收,普说、问答机缘;卷七收,拈古;卷八收,颂古;卷九收,佛祖历传像赞;卷十收,佛祖像赞、自赞;卷十一收,佛事、塔铭。
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
简称《四分律含注戒本》、《含注戒本》。律学著述。唐贞观八年(634)道宣撰。初撰为一卷,永徽二年(651)重修后作二卷,今本作三卷。系后秦佛陀耶舍译《四分律比丘戒本》的注释书。道宣自序称,《四分戒本》卷首偈文为“广”“略”二教之通序,其后为二教大宗,又各分三分,即:序分、正宗分、流通分。“广教正宗分”指八篇,共二百五十戒之文;“略教正宗分”指过去七佛所说之戒文。注释书有:道宣自撰的《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四卷、宋道言的《释四分戒本序》一卷。本书及《戒本疏》后由唐鉴真传至日本。现存宋刻本,并见载于日本《续藏经》及《大正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