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形而上学原理
作者:康德
德国康德著。1797年出版。是阐述其法权哲学的著作。认为自然权利的原则是哲学的系统的知识,从事实际工作的法学家和立法者必须从这门权利的科学中推演出所有实在法的不可变的原则,这个不变原则即作为法律基础的道德的绝对命令。按照康德的体系,道德论、法的理论与永久和平论是从实践理性的根本命题出发的,所以该书开始的“序言”、“道德形而上学总导言”、“道德形而上学的总分类”是属于道德形而上学这个总类的范围内的,用以说明其权利科学的基础。在这一部分之后才是权利科学,即专门论述法权的部分。权利科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论私人权利,即私法,第二部分论公共权利,即公法。关于私法部分,该书论述了一切外在的我的和你的原则,即所有权的形式,其次是论我的和你的获得的主体的分类,即如何获得所有权。继续说明婚姻与家庭的成员的权利;由契约获得的权利的划分,即契约行为的原则。公法部分,首先论述文明社会中的权利,包含国家的权利、宪法、法律关系、国家形式,其次是民族权利和国际法,即世界范围内人的权利,他称为世界法,认为世界内人与人的关系、国家与国家的关系均应由其道德原则加以调节的说明。康德的权利学说以其实践理性和道德律为基础,强调人的行为可以分为道德的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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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秦文
《全秦文》是清人严可均所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之一集,1卷,其对于研究秦代的历史、文化、文学的重要价值,已为学界广泛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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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程廷祚撰。三十六卷。《四库全书》本。此书解《易》,专崇义理之学,而力排象数之说。《四库全书提要》指出:“是编因桐城方苞绪论,以六条编纂诸家之说:一曰‘正义’,诸说当于经义者也;二曰‘辨正’,订异同也;三曰‘通论’,谓所论在此而义通于彼,与别解之理犹可通者也;四曰馀论,单辞片语可资发明者也。五曰存疑,六曰存异,皆旧人讹舛之文,似是者谓之疑,背驰者谓之异也。六条之外,有断以己意者,则以“愚案”别之。其阐明爻象,但以《说卦》健、顺、动、入、陷、丽、止、说八义为八卦真象,八者之得失则以所值之重卦为断。其明爻义则求之本爻,而力破承乘比应诸旧解。其稽六位则专据《系辞》“辨贵贱者存乎位”之旨,凡阳爻阴位、阴爻阳位之说,亦尽芟除。盖力排象数之学,惟以义理为宗者也。
虱
霍桑正背窗吸着纸烟。那挟着雨丝的晓风一阵阵从窗口里飘进来,把烟雾吹得团团地打旋。我从烟雾缭绕中,瞧见他笑嘻嘻地向我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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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集,苏轼是宋代伟大的现实主义文学家,他以卓越的天才、广博的学识、开朗的胸襟,写出了大量辉煌的诗、文、词,表达了自己一生的真实经历和和丰富的思想情感。苏轼词内容广阔,气魄雄伟,语言朴素,一反过去绮罗香泽及离情别绪的局限,是宋词空前的划时代的革新,也是宋词进一步的发展。本书备搜苏轼词全部作品及后人的评论,另外还加以简单的注释和系年,为读者欣赏苏轼词提供了较多的方便。
古今纪要
19卷,南宋黄震撰。黄震,字东发,号于越,浙江慈溪人,宋理宗宝祐四年(1256)进士,学宗朱熹,后人将其归入朱子学派。《古今纪要》是一部简明的古今通史,它“撮取诸史,括其纲要”,上起三皇五帝,下迄北宋哲宗元符年间(1098~1100)。其体例有别于纪传、编年或纪事本末,《四库全书总目》将其列入别史类。此书每朝每帝先以事目的方式概述帝王的事功,然后列出这位皇帝在位期间的重要臣僚,简述他们的事迹,并对每人的功过进行品评,如第2卷汉高祖一朝,评张良说:“本战国策士资质,一时最优。”评陈平说:“奸诈小人,……误汉极多,汉初罪魁。”评叔孙通说:“采秦仪制礼、立原庙、进大猾,只谏易太子一事正”。这些史评是该书最值得一读的内容,作者不囿于前代史籍的定论,往往别出机杼,自成一说,显示了他与众不同的眼光和史识。第17卷以下是宋代的部分,每朝臣僚分为策士、宰相、参知政事、枢密使、儒学、文艺、隐逸、外戚、宦官等类,所记诸臣事迹较前代为详,但只是客观叙事,而不加品题,这是因为时代太近,是非恩怨难协众意的缘故。但北宋部分记载的某些人物生平可与史传相参考,具有一定史料价值。《四库提要》称此书“词约事该,颇有条贯”,这是一个比较恰当的评价。此书有《四库全书珍本丛书》本。
菩提道灯论
又称《菩提道炬论》。古印度阿底峡(Atisa,982~1054)集龙树、世亲、佛陀跋陀罗等各家学说而作。阿底峡为古印度僧人,佛教学者,生于萨护罗(今孟加拉国达卡地区),精于印度五明之术(声明、工技明、医方明、因明、内明),曾出任那烂陀寺、超岩寺住持。北宋宝元元年(1038)应邀赴西藏传播医学及佛法,病逝于西藏。本书成书于11世纪,共1卷69颂半,第1颂敬礼三宝,最后1颂述造此论的因缘,其余均为正论。在本论中,作者首先将修行者区分为下士、中士、上士之别,强调修行要依“三士道”的次第循序渐进,认为求菩提的人首先要供养佛像灵塔,“发菩提心”,然后“严持戒律”,使身、语、意三业清净,进而“修习止观”,获瑜伽智慧,成就神通,作者强调修习瑜伽时要“福慧双修”,由此认知一切诸法无生无我,自性本空而达到无分别境界。以上诸显宗修习阶段完成后,方可进入密宗修持,由师长传授灌顶,证大菩提而即身成佛。本论所阐述的修行次第是藏传佛教修行实践的基本准则,对藏传佛教有重大影响,藏传佛教噶当派,格鲁派皆推重此论。主要版本有藏文版,阿底峡与格瓦洛锥合译收入《藏传大藏经》丹珠尔中,法尊1978年译为汉文,编入1979年台湾大乘文化出版社出版的《西藏经义浅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