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静的力量
作者:拿破仑·希尔拿破仑·希尔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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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庵集
十六卷。明梁潜(1366—1418)撰。梁潜,字用之,江西泰和县人。洪武二十九年 (1396)举人。授四川苍溪训导,历知广东四会、阳江、阳春三县。永乐元年 (1403),召修《太祖实录》,擢翰林修撰,后迁右春坊右赞善。会修《永乐大典》,代礼部尚书郑赐为总裁,升侍读。永乐十五年 (1382)北征,仁宗高炽监国,以释陈千户事牵连坐死。著有《泊庵集》十六卷。该集共十六卷,前有王直、胡俨二序。胡俨序称是集为梁潜子梁婺所编。考萧镃 《尚约居士集》 有 《陈循墓志》,称 “梁公潜以职务违错,被逮且籍之。梁潜平日所作诗文,悉估书册,卖钱入官。循遣人访求,倍价赎还。今锓梓以传者,循所赎也。”则其稿为梁潜亲自编定,因陈循而传于世。胡俨序不载其事,而但称其文章遭际,大概是为讳言其被赐死之事。梁潜文格清隽,而兼有纵横浩瀚之气,在明初可自成一队。故郑瑗《井观琐言》称 “其丰赡委曲,亦当代一作家。”杨士奇 《梁潜墓志》称“其为文章,驰骋司马子长、韩退之、苏子赡,亦间出庄、骚为奇,务去陈言出新意。”可谓推崇备至。其文颇有气势,如江河之流汪洋衍迤,但文学色彩并不浓厚。集末附有康熙二十年(1681)梁潜裔孙梁天清续刻的 《家集小引》。该集四库已存目。
刘半农侦探小说集
刘半农(1891—1934),原名寿彭,后名复,初字半侬,后改半农,号曲庵,江苏江阴人。文学家、语言学家和教育家。刘半农是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先驱,但在其文学生涯早期,曾以“半侬”等为笔名,创作了一定数量的白话和文言侦探小说,并参与翻译不少国外侦探作品。《刘半农侦探小说集》收录了刘半农创作的“捕快老王”系列文言短篇侦探小说《匕首》《淡娥》、根据其早年在新剧社经历加工改编的白话侦探小说《假发》,以及“福尔摩斯探案”仿作《福尔摩斯大失败》(共五案),展现了清末民初时期中国侦探小说的特色。后参与《新青年》杂志的编辑工作,积极投身文学革命。
凤池吟稿
十卷。明汪广洋(?—1379)撰。汪广洋,字朝宗,江苏高邮人,流寓安徽太平(今黄山)。汪广洋少师余阙,淹道经史,善篆录,工为诗歌。元末举进士。明太祖朱元璋渡江,召为元帅府令史。官至右丞相,封忠勤伯。洪武十二年 (1379),坐贬云南广南县,于中途赐死。其事迹具载《明史》本传。著有《凤池吟稿》十卷。此集共十卷。辑录广洋所作之诗。其诗作开爽朗秀,自成一家,一洗元人纤媚之习。朱彝尊《静志居诗话》曾摘其“平沙谁戏马,落日自登台。湖水当门落,松云傍枕浮。怀人当永夜,看月上疏桐。对客开春酒,当门扫落花。天垂芳草地,渔唱夕阳村”等句数十联,认为可入唐人主客图。王世贞评其诗“如胡琴羌管,虽非太常乐,琅琅有致。”可见其诗虽当时为宋濂诸人盛名所掩,世不甚称。然终不愧为一代开国之音。有浙江汪汝瑮家藏本。
辽史纪事本末
纪事本末体辽代史书。清李有棠撰。李氏因《辽史》过于简略,记事重复,疏漏舛误之处多见,又因自袁枢首创纪事本末体,“嗣后沿作者多,历史俱备,惟辽、金尚觉阙如”,乃作此书。编纂工作始于光绪十年(1884),在任山峡江训导时撰成全书。本书依据《旧五代史》、《新五代史》、《宋史》、《元史》、《契丹国志》、《大金国志》、《资治通鉴》、《读资治通鉴长编》、《三朝北盟会编》,并参考诸说部、传记、文集等著述,撷取编排为40事,每事1卷。书前有关于辽、金纪事本末的两个奏折及《帝子考》、《纪年表》两篇。本书体例分正文和考异两部分。正文“区别条流,各从其类,均以正史为主”。考异则兼采群书,用小注双行分裁的形式,把诸书异同“分裁每条之下……以便观览而资质证”。是书“末议不参,以归简洁”,其考异部分对记事异同。词之详略、年月舛误、史实错讹、山川形势都参酌前人研究成果,详细做了考订;并对它书的有关记载进行了辨证。这些考证,对研究辽史颇有裨益。不过考异征引有时过繁,有时把与史文关系不大,甚或全无关系的资料也全文收录,致有臃肿之感。另外截取史文间或失之粗疏,还缺乏有关典章制度的专题,也是此书一大缺欠。本书版本有光绪十九年的初刻本,光绪二十九年经作者修订后的重刻本。1983年中华书局出版的《辽史纪事本末》点校本,即以重刻本为工作本,参校《辽史》、《契丹国志》等书而成。
唐御史台精舍题名考
中国封建社会的监察制度,至唐代已经趋于成熟,并进入定型阶段。唐代中央政府的监察机构称御史台,它是由秦汉时御史府发展而来的。唐高祖武德初设置御史台,唐高宗龙朔二年(六六二)改御史台为宪台。咸亨元年(六七○)十月复称御史台。武后文明元年《六八四》改称肃政台,同年又分左右台。中宗神龙元年(七○五)二月改左右肃政台为左右御史台。睿宗太极元年(七二)二月废右台,先天二年(七一三)九月复置,同年十月又废右台。此后只称御史台,直至唐末《以上据唐六典卷十三御史台、旧唐书职官志三、新唐书百官志三》。御史台长官为御史大夫,一员,正三品。副长官为御史中丞,二员,正四品下。「大夫掌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中丞为之贰」(新唐书百官志三)。御史台内设三院,即台院、殿院、察院,分别由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任职,合称三院御史,其品阶与职责各不相同,而御史台的监察任务则主要由他们担任。
浴佛功德经
一卷,唐义净译。说浴佛之方规及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