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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漈遗稿
宋代诗文别集。3卷。郑樵著。作者曾居夹漈山中,故以名书。此书前后无序跋,不知何时何人所编。上卷辑入古近体诗56首,中卷有记1篇、论1篇、书2篇,下卷收入书3篇。作者一生除有《通志》著称于世,据其《献皇帝书》称,尚有41种已完成的著作和8种未完成的著作。《四库全书总目》称其“诗不甚修饰,而萧散无俗韵;其文滉洋恣肆,多类唐李观、孙樵、刘蜕,在宋人中亦自为别调”。他在《献皇帝书》、《上宰相书》、《上方礼部书》中贬斥古人,秦汉以来的著述无一家能中其意,在《与景韦兄投宇文枢密书》和《与景韦兄投江给事书》中更是自夸自誉、傲睨万状,显得器量浅狭。他才高盖世也是事实。此书除《四库全书》本,尚有清初刻本行世,并收入《函海》、《艺海珠尘》、《丛书集成》等丛书,“知不足斋”写本是其善本之一。
隋文纪
八卷。明梅鼎祚编。梅鼎祚仿冯惟讷《古诗纪》之意,辑陈、隋以前之文,编为《文纪》,此为其终。南北至隋一统,凡齐、周之故老,梁、陈之旧臣,咸荟粹一朝,成文章之总汇。而人沿旧习,风尚各异,乃至著作之林不名一格;终其一代,竟不能自为体裁。传奇至唐已为盛极,而仁寿、大业距离最近,遗篇琐语,真赝相参,故此编最为糅杂。书中如《隋遗录》、《开河记》、《迷楼记》、《海山记》、《大业拾遗记》,皆出依托,而《王度古镜记》尤为迂怪不经。此等搜神、异苑、睽车、夷坚一类之书,亦竟收载乃自秽其书。又如甲秀堂帖载炀帝跋曹子建墨迹,唐以来收藏赏鉴皆所未闻; 而词旨凡庸,显出其后,却一概阑入,未免失于鉴裁。至于唐高祖、太宗、褚亮、李靖、陈叔达、温大雅、魏徵诸人,不系于隋,毋庸置论,乃以其文作于隋末,遂而兼收。而李德林代静帝之诏作于周时、颜之推请考乐之奏上于梁代,此前各集文随人编,此集则人随文列,若文帝复姓令之误采史文,李德林之《修定五礼诏》题为文帝,祖君彦之《移郡县书》、与《袁子干书》,魏徵《与郇王庆书》,皆题为李密,孔德绍《遗秦王书》题为窦建德;以及罪蜀王秀文已见卷一,又见卷二,戴逵《皇太子箴》已见卷五,又见卷七而诸集之通病,不在所论。书中卷八之末载梁神洊等十二人(时代均不详),缘在梅鼎祚 《隋文纪》 以此为终,遂附于此。据 《千顷堂书目》载,梅鼎祚所编尚有 《三国文纪》、《东晋文纪》、《后陈文纪》、《三国》、《东晋》未见其本;“后陈”则未知为何代,疑传写有误,且亦未见其本。统观《文纪》所录,虽抵牾疏漏卷卷有之,然上起古初,下究八代,旁搜博采,荟合成编,使唐以前之文章源委相承,粲然可考,实为艺苑之大观,其功亦不为过掩。此书有《四库全书》本。
类编长安志
城镇志。元骆天骧纂,薛延年校正。十卷。天骧别号藏斋,长安(今属陕西)人。官京兆路儒学教授。骆氏在宋敏求《长安志》基础上,分门别类改编,故名“类编”。纂成于元贞二年(1296),十万余字。该书收集各种有关长安的传记方志,并搜录秦中历代碑刻、诗文及鸿儒故老记述,分类汇集,首创方志类书体例。全书共分34类,包括杂著、管治郡县、京城、宫殿室庭、圜丘郊社、明堂辟雍、苑囿池台、馆阁楼观、堂宅亭园、街市里第、寺观、庙祠、山水、川谷等。
金薤琳琅
二十卷。著录。明代都穆撰。穆(1458—1525年),字玄敬,吴县(今属江苏)人。弘治己末进士,援工部主事,历礼部郎中,加太仆少卿。一生好学不辍,搜访金石遗文。是编取金石文字,搜集编次,各为辨证;计周刻二、秦刻六,汉刻二十三、隋刻五、唐刻二十七,凡六十三。对于古碑都录其原文,其剥落不完者,取洪适隶释补之。所录碑刻,皆收载全文,有今天已不能见到者,对碑刻书法研究者颇有参考价值。有《四库全书》本。
天妃娘妈传
小说。明吴还初撰。二卷。原署“南州散人吴还初编,昌江逸士余德学校,潭邑书林熊龙峰梓”,作者身世未详。此书从字体、版式及文字内容看,是明万历时福建建阳书坊编写、刊刻的通俗读物。主人公天妃,是我国沿海居民信仰的女性保护神,其事迹最早出现于南宋《咸淳临安志》。明清方志亦有记载。此书叙天妃成仙事,虚构情节中汲取民间传说较多;文笔不算上乘,而时用八股笔法写些似骈似散句子,在同档次小说中可谓别具一格。有明刻本(孤本),日本双红堂收藏。题《锲天妃娘妈传》双行大字,回目二页,正文百五十六页,约五万字。
谈新诗
诗论集。冯文炳(废名)著。1944年11月新民印书馆出版。被列为“艺文丛书”第五种。该书的内容有:一,尝试集;二,“一颗星儿”;三,新诗应该是自由诗; 四,已往的诗文学与新诗; 五,沈尹默的新诗;六,扬鞭集;七,鲁迅的新诗;八,小河及其他;九,草儿;十,湖畔;十一,冰心诗集;十二,沫若诗集。系30—40 年代在北京大学任教时的讲义,其中前十二章 1944年曾以《谈新诗》为书名由北平新民印书 馆出版。1984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将作者抗战 胜利后续编的四章并入,仍用原书名出版。论 列胡適、沈尹默、刘半农、鲁迅等近20位诗人 及其作品,关注中国诗既成传统对新诗的制 约,坚持新诗的“新”在“内容”,并不在“形式”。 “新诗的诗的形式并没有”,为当时突出的一家 之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