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文

作者:佚名
石鼓文

春秋时期秦国的刻石文字。因刻于十件顶圆底平形近鼓的石头而得名。唐初发现于天兴县(今陕西凤翔)南三畤原,现存北京故宫博物院,每鼓刻四言诗一首,十首一组,记述秦国君的游猎情况,故也称“猎碣”。石鼓上原有六百馀字,因几经搬迁磨损和风化,现一鼓上字已磨灭,其馀九鼓也有残缺,合重文及合文计算,不过三百二十一字,而现存的宋拓本上全字也仅四百六十五字。字体属大篆,有的结构繁复,像《说文解字》中的籀文,有的结构简单,接近小篆,为从籀文演变到小篆的过渡形态。石鼓近人始考证为秦物,但其确切年代,从唐至今一直没有定论。有秦文公、秦穆公、秦襄公、秦献公等不同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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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牙遗意

易牙遗意

二卷。明韩奕撰。韩奕,字公望,号蒙斋,吴县 (今江苏吴县)人,生卒年不详。韩氏幼年端重慎言,博学工诗,好游山玩水,继父业行医隐居,不愿做官。著作除 《易牙遗意》外,还著有 《韩山人集》。《易牙遗意》主要记载食品、菜肴制作。一卷分为酝造、脯鲊、蔬菜三类。二卷分为笼造、炉造、糕饼、汤饼、斋食、果实、诸汤、诸药八类。当时著名文人周履靖校刊后,为当时豪门望族所珍藏。经《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编者考证:韩氏与王宾、王履齐名,明初称为吴中三高士,不可能精心食品、菜肴的制作,恐怕是好事者伪托。是书仿效古食经体例。周氏《夷门广牍》、胡氏 《格致丛书》、曹氏 《学海类编》所收古书十分之九是伪书,大多数不足为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据副都御史黄登贤家藏本列为存目。现有 《夷门广牍》本。1984年中国商业出版社出版了邱庞同注释的《易牙遗意》。

家诫要言

家诫要言

一卷。明吴麟征(生卒年不详)撰。海盐 (今属浙江)人。天启二年 (1622)中进士。官至太常寺少卿,明亡殉难。此编皆为吴麟征居官时,寄训子弟之书。由其子吴蕃昌摘录其语,辑为一帙,故名 《要语》。吴蕃昌字仲木,儒学家刘宗周的门人。

修真秘录

修真秘录

修真秘录,原题「前商州丰阳县主簿符度仁纂」。约出于唐宋间。《通志•艺文略》着录此书一卷。今《正统道藏》本收入洞神部方法类。此书为食疗保健著作,分〈食宜〉、〈月宜〉二篇。乃思仙与真人问答,论述饮食调养之法,大旨谓选择食物须应四时月令,以和五味,益五脏,治百病为主。〈食宜〉篇列举宜食之肉果谷菜诸类食物百余种,注明其性能及主治疾病。〈月宜〉篇依次列举四时十二月宜食之物。

民国野史

民国野史

从来天下愈乱,人才愈多,行出来的事迹也愈离奇。诸君不信,但看《三国志》同《战国策》这两部书便是先例。五花八门,处处引人入胜。盖中国自上古以来,帝王相传,唐虞以降,由传贤改为传子,由揖让变为征诛,都靠着武力取得天下。所以每逢易姓受命之际,除了一部正史之外,都有几种野史稗官,纪载些琐细事迹,推波助澜,这也是不可少的。因为这野史乃是私家著述,倒还可以言论自由;不比那正史,受了层层的束缚裁制,言不由衷,反不如野史有些价值。到了年湮代远之后,都把正史束署高阁,全赖几部小说家言,脍炙人口。然而这种小说说来说去,无非侈谈些君臣遭际,铺张些富贵功名,千篇一律,换汤不换药,纵然笔墨再好些也做穷了。

毛诗故训传

毛诗故训传

注释书。西汉毛公撰。《诗经》传至西汉,分为四家,齐鲁韩三家为今文,毛诗为古文,《汉书·艺文志》著录《毛诗》29卷,《毛诗故训传》30卷,然但称“毛公之学”,不著其名,今人一般认为作《故训传》者为鲁人毛亨(称“大毛公”),毛亨授赵人毛苌(称“小毛公”)。四家诗中,毛诗最为晚出,势力也最小,自东汉末郑玄为之作笺,始大行于世,以后三家诗渐次亡佚,毛诗遂成为《诗经》之唯一传本。《毛诗故训传》是目前所存最早的传注体训诂书, “‘诂训’第就经文所言者而诠释文, ‘传’则并经文所未言而引申之,此‘诂训’与‘传’之别也”(清毛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毛诗训诂传名义考》),“诂训”亦即“故训”,用来释字词,“传”则用来通诗义。全书以“故训”即解释字义为主,行文简约,大量采用直训即“某,某也”的形式,然而多是随文立训,所注均为句中使用义,或以大类名释小类名,或以小类名释大类名,或以今字释古字,或以通行字释非通行字,等等。故同一个字可能用不同的字来解释,而不同的字也可能用相同的字来解释。其他术语,有“某犹某也”、“某亦某也”、“某谓之某”、“某某为某”、“某某曰某”、“某言某某”、“某,某属”、“某,某貌”、“某,辞也”、“某,叹辞”、“某,某也,一曰某也”等,训释词与被训释词在词义上通常并不是完全的对等关系,而只限于本篇本句中的使用义。在“传”的方面,毛公不但解释句义、章旨、篇旨,也解释创作手法,标明“兴”体,还常介绍诗之背景材料。毛公的训诂体例和术语并非都是自己独创,而是渊源有自,继承发展了前代学者的成就(今人可以从《国语》、《左传》、《礼记》等书中考见其承袭之轨迹),把前人分散的诂训体例和术语汇于一书中,形成了完整严密的体系,奠定了传注体训诂学的基础。今通行者为《十三经注疏》本,又有宋刻单行本二部,藏北京图书馆。清段玉裁有《毛诗故训传定本》30卷,亦可参看。

显识论

显识论

梵名Vidya^nirdes/a -s/a^stra 。全一卷。陈·真谛译。收于大正藏第三十一册。内容阐明三界唯识之义。初说识有显识、分别识等二种,次举一切三界唯识等论旨。本论论题下有‘从无相论出’之语,而同为真谛所译之‘转识论’论题下亦有此语。又除高丽大藏经外,于宋、元、明三种版本中之本论卷首皆有‘显识品’三字,准此,推测本论系阐释‘无相论’中显识品之作,然因无相论于汉译中并无译本,故亦无法确知作者究系何人。此外,本论之夹注谓(大三一·八八○中):‘义疏九识第三,合简文义有两,一明识体,二明识用;一识体者出唯识论。’上引中‘义疏九识’之语,或指真谛所倡言之九识义,而转识论中亦有(大三一·六二上)‘具如九识义品说’之语,故推知本论与转识论当为姊妹作之关系。又上引中‘出唯识论’之语,似意味本论所说‘一切三界唯有识’等文乃出自唯识论,若然,无相论当系唯识论之异名。又若自本论之译语观之,则与真谛译之摄大乘论释等颇不一致,故推测本论或系由真谛,或真谛之门人所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