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类编
作者:张九韶
八卷。明张九韶(生卒年不详)撰。张九韶字美和,后以字行,《明史·宋讷传》附载张九韶传,即称张美和,清江(今属江西)人。元末累举不仕。明洪武三年(1370),荐举为县学教谕,迁国子助教,改翰林编修。致仕返回故里,后又征入校书,书成而归。他博通经史,所教诸生多有成就,为当时名儒。此书成于元至正二十六年(1366),凡三易稿。其初本名 《格物编》。临川吴当见之,认为此书所辑《天地》、《鬼神》、《人物》、《性命》之说,仅为“格物”的一个方面,不能代表“格物”的全部内容。因而改名为《理学类编》。此书主要是汇编宋代理学家关于天地、鬼神、人物、性命的言论。书前有临川吴当写的《序》。第一卷《天地》,分为“论天地之始终”,“论天地之形体”,“论天地之枢纽”三部分。第二卷《天文上》,分为“论日月星辰”,“论日月食”两部分。第三卷《天文下》,分为“论云雷风雨之属”,“论虹霓河汉”两部分。第四卷《地理》,分为“论地理之广阔”,“论潮汐之消长”两部分。第五卷《鬼神》,分为“论鬼神之情况”,“论祭祀之感通”两部分。第六卷《人物》,分为“论人物之始生”,“论人为物之灵”,“轮回生死之辨”三部分。第七卷《性命》,分“论性命之理”、“论本然之性”,“论气质之性”、“论心为性情之主”四部分。第八卷
张九韶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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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志斋集
诗文集。明王绅(1360—1400)撰。九卷。绅字仲缙,待制褘之仲子,义乌(今属浙江)人。褘死时,绅年十三,事母兄尽孝友。长博学,受业于宋濂,濂器之。往云南求父遗骸不获,述滇南痛哭记以归。建文帝时,用荐召为国子博士,预修太祖实录。献大明铙歌鼓吹曲十二章。卒于官。此集为绅殁后,共子稌汇辑。永乐元年(1403)成书。凡九万余字。卷首有其友邹缉、王达序二。正文含曲、各体诗四卷,论、序二卷,记二卷,书一卷。《四库全书》缺页颇多。绅为名父之子,显师之徒,其文演迤丰蔚,不失家法;诗亦有陶韦风致,无纤秾之习。于明初洪建间小有名声。有《四库全书》本,《续金华丛书》(仅有二卷)本。
梅花岭遗事
黎士宏氏记史忠烈公可法殉扬州事,又《江南野录》、《南都纪略》等书,俱言史公遗骸葬梅花岭。己酉秋,予游广陵,曾寻其阡址,无所得。同游方君,方君从兄芷{移},俱赅博多闻,因为予述梅花岭掌故。史公身后,尚有伤心事,情节曲折哀艳。新朝监谤令严,时人类深讳不敢道。
曹祠部集
二卷。附《曹唐诗》 一卷。唐曹邺(约859前后在世)撰。曹邺,字业之,一作邺之。阳朔(今属广西桂林)人。生卒年不详。约三十岁时入京应试,困居长安十年,落第九次,备受世人冷眼。后得到中书舍人韦悫的赏识,力荐于礼部侍郎裴休,遂于唐懿宗大中四年 (850)登进士第。咸通二年 (860)至咸通六年间,任太常博士,后任祠部郎中,出任洋州刺史,官至吏部侍郎。邺为唐代诗人,反对晚唐绮靡诗风,注重反映社会现实,并卓有成就。《唐才子传》称其能“返棹下流,更唱暗俗”。此书凡二卷,前有嘉靖蒋冕序,后附曹唐诗一卷。其诗表现了独到的史识,诗风古朴刚健,锋利冷峭,在晚唐诗人中独具异彩,与刘驾并称“曹刘”。此集版本有《四库全书》本,丁丙《善本书室藏书志》著录一种明刊影宋本,明人朱敬辑 《唐百家诗》、清人江标辑 《唐人五十家小集》,收录 《曹邺诗集》二卷本; 清席启寓辑 《唐诗百名家全集》 中收录《曹祠部诗集》二卷,补遗一卷本; 1980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梁超然、毛水清注的 《曹邺诗注》,收入《唐诗小集》中;此书是以 《全唐诗》为底本,再校以他书而成。
白话新唐书
《新唐书》,记传体断代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宋欧阳修、宋祁等撰。嘉祐五年(1060)成书。二百二十五卷。分本纪十卷,志五十卷,表五卷,列传一百五十卷。记载唐代二百九十年历史。此为《新唐书》白话文。
鸿猷录[四库本]
明高岱撰,共16卷。成书于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高岱,字伯宗。生卒年不详。湖广京山(今湖北京山县)人。嘉靖进士,官至刑部郎中。以力救董傅策、张翀、吴时来而触怒严嵩,出为景王府长史。生性孤僻,喜读书,善属文。其主要著作有《樵论》、《楚汉余谈》、《西曹集》、《鸿猷录》等。仿纪事本末体,所录凡60事。记述朱元璋起义到嘉靖年间的军事,对明初的统一,以及正统、成化、正德年间的农民起义及其被镇压经过,都有比较详细的记载。材料的来源,大多是根据当地人的记述、传志、书疏和案牍。
文殊师利菩萨六字咒功能法经
一卷,六字文殊法之本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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