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译文
作者:佚名章节列表
升序↑- 虞书·尧典
- 虞书·舜典
- 虞书·大禹谟
- 虞书·皋陶谟
- 虞书·益稷
- 夏书·禹贡
- 夏书·甘誓
- 夏书·五子之歌
- 夏书·胤征
- 商书·汤誓
- 商书·仲虺之诰
- 商书·汤诰
- 商书·伊训
- 商书·太甲上
- 商书·太甲中
- 商书·太甲下
- 商书·咸有一德
- 商书·盘庚上
- 商书·盘庚中
- 商书·盘庚下
- 商书·说命上
- 商书·说命中
- 商书·说命下
- 商书·高宗肜日
- 商书·西伯戡黎
- 商书·微子
- 周书·泰誓
- 周书·牧誓
- 周书·武成
- 周书·洪范
- 周书·旅獒
- 周书·金縢
- 周书·大诰
- 周书·微子之命
- 周书·康诰
- 周书·酒诰
- 周书·梓材
- 周书·召诰
- 周书·洛诰
- 周书·多士
- 周书·无逸
- 周书·君奭
- 周书·蔡仲之命
- 周书·多方
- 周书·立政
- 周书·周官
- 周书·君陈
- 周书·顾命
- 周书·康王之诰
- 周书·毕命
- 周书·君牙
- 周书·冏命
- 周书·吕刑
- 周书·文侯之命
- 周书·费誓
- 周书·秦誓
猜你喜欢的书
未轩文集
十二卷。《补遗》 二卷。《附录》一卷。明黄仲昭撰。黄仲昭名潜,以字行,号退岩居士,莆田 (今属福建) 人。成化二年 (1466)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因直谏被杖谪官,弘治初(1488年)起江西提学佥事,旋乞归,以讲学为事,世称未轩先生。有《八闽通志》(已著录)、《未轩文集》、《延平府志》、《邵武府志》等,此集为其门人刘节所编,刻于清雍正十三年(1735),由黄迈琮在嘉靖黄希白刻本基础上,加以增修,另加补遗二卷,重新刊刻行世,凡正文十二卷,补遗二卷,附录一卷。陈田在《明诗纪事》中说《未轩集》十四卷,即是将补遗二卷也计算在内。黄仲昭并不看重诗词创作,他与章懋、庄咏共同遭贬,有“翰林三君子”之称。后章懋、庄咏皆聚徒讲学,而他则刻意于地方史志的撰写,因此虽在诗文创作方面,不及章懋、庄咏著名,但仍别具一格。林瀚在黄仲昭墓志中称其“作为文章,浑厚典重,无艰深聱硗之语。”藏书家徐时栋在《未轩集》题记中也说:“未轩诗质实无华,明之中叶流尚如此,然亦时有佳句。而其题丰园十诗,竟无一二语可以入摘句图也。”由此可见,他的诗文的文学价值并不很高。另外,还有《未轩公文集》不分卷的清抄本行世。
天府广记
明末孙承泽著。孙承泽,字耳伯、号北海,又号退谷,祖籍山东益都,本人是北京人。为崇祯进士,又在清朝作官,后以老病还乡。晚于《春明梦余录》而成,全书共44卷,分建置、形胜、险隘、分野、风习、府县治、城坊、学宫、武学、书院、国学、城池、宫殿、后市、鼓院、郊坛、祈谷坛、斋宫、神乐观、牺牲所、山川坛、神祗坛、地祗坛、太岁坛、先农坛、旗纛庙、地坛、朝日坛、夕月坛、先蚕坛、高禖台、帝王庙、文庙、庙祀、内阁、六科、尚宝司、中书科、光禄寺、宗人府、吏部、户部、仓场、礼部、贡院、兵部、戎政府、刑部、工部、宝源局、都察院、大理寺、通政司、詹事府、翰林院、太常寺、四译馆、太仆寺、钦天监、观象台、鸿胪寺、太医院、行人司、上林苑、衍圣公府、王军都督府、锦衣卫、京卫外卫、人物、麓、川渠、漕渠、水利、名迹、寺庙、石刻、陵园、赋、诗等门类。是一部明代北京各方面情况的资料汇编,其中不但有对明代宫廷建置、机构运行以及帝王生活起居、祭祀典礼场所的介绍,而且涉及了北京城市历史、地理沿革、文物古迹、人物掌故等广泛内容,是前承其《春明梦余录》、后启朱彝尊《日下旧闻》的具有方志性质的重要著作。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将是书收入《史部·地理类》,但由于一直未见刊本问世,故而仅在存目中著录。1962年,北京出版社根据多种抄本整理校改,出版是书。1982年,北京古籍出版社又再版此书
体玄真人显异录
不题撰人。录中《熟食遍众》故事,称王处一向门人王志坚 等显异迹。据此,该录当撰于全真第三、四代之时,即金元之际。 本书鲜见其他传本。体玄真人即全真道北七真之一王处一。本书 辑显异故事19则。
花案奇闻
《花案奇闻》这部小说选用的是传统的才子佳人的题材,但又不落窠臼,表现了一种具有进步意义的思想观念。《花案奇闻》抨击了社会的黑暗,抨击了淫僧、恶棍和甘愿任人玩弄的小官王子弥,讽刺了科举制度的腐败,对了解当时世情均有认识意义。
十诵律
凡六十一卷。姚秦弗若多罗、鸠摩罗什合译。又称萨婆多部十诵律。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三册。本书将戒律分为十项(十诵)叙述,故有此称,为萨婆多部(部派佛教说一切有部)之广律。此律之梵本多已发掘出土,且已刊印出版。律藏系整理佛陀所制定之戒律,故各部派所传,原则相同,但细部则不一致。十诵律首举比丘戒法有波罗夷法四条、僧残法十三条、不定法二条、舍堕法三十条、波逸提法九十条、波罗提提舍尼四条、众学法一○七条、灭诤法七条,合计二五七条,除戒条外,并一一解说。其次为七法、八法、杂诵二法等十七法(十七章),系说明僧伽之组织与管理,约为他律之犍度部。其次说明比丘尼戒,计三五五条。最后附增一法、优波离问法与比丘诵。唐代义净所撰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一载,十诵律与义净所译之有部毗奈耶,同为有部之根本律。兹以十诵律与有部毗奈耶五十卷及有部苾刍尼毗奈耶二十卷相较,义净所译者相当于十诵律之比丘、比丘尼戒法,而内容较十诵律广泛,多载录本生因缘故事。据出三藏记集卷三新集律来汉地四部序录载,大迦叶所传之法藏原为八十诵,至优波掘多时,因恐后世钝根者无法完全受持,遂删为十诵。或谓罗什所译者系迦湿弥罗国所传之略律,义净所译者则系摩偷罗国所传之广本。又传来我国之四广律中,十诵律最早译出,盛行于南方,南朝之僧业、僧璩、道俨、智称等师皆精研此律。
居士传
五十六卷。清代知归子撰。知归子,是彭绍升亦称彭际清之法号。该书收集从后汉到清康熙年间在家奉佛的人士(男性)三百一十二人的传记,编成列传体裁的专传或合传五十五篇,成为记载历代居士比较完备的一部书。作者在节取佛书,如《佛祖统纪》、《佛祖通载》、《传灯录》、《续传灯录》、《五灯会元》、《东林传》、《往生传》、《居士分灯录》、《先觉宗乘》、《居士禅灯录》,以及《弘明集》、《广弘明集》、《佛法金汤》等书的基础上,又引用了史、传、诸家文集,诸经序录,百家杂说。编成列传,详述每位居士学道的经历,不局限于一家之言,一宗一派的范围,加以融会贯通历述其详。此书从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起笔,至四十年 (1775) 完成,历时五年,凝注了作者的心血和汗水。在具体体裁上,分为专传、合传、附传三类。专传有十七人,合传有二百一十九人,附传有七十六人。编次大致依时代先后次序,郑一、卷二,为后汉、三国和两晋,共有十二人。卷三至卷十一,为两晋、南北朝、隋唐,共有四十六人。卷十二,为南北朝、唐、宋、明,共有十二人。卷十三至十九,为唐代,共有二十六人。卷二十至卷三十四,为宋、元,共有八十三人。卷三十五、卷三十六、为金、元,共有十人。卷三十七至卷五十二,为明代,共一百一十三人。卷五十三至卷五十五,为明、清,共有十人。卷五十六,载有《知归子传》,即撰者本人的传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