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祯稷

徐祯稷
  • 姓名:徐祯稷
  • 别名:字叔开
  • 性别:
  • 朝代:明代
  • 出生地:华亭(上海松江)人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徐祯稷[jì],生卒年不详,明末诗文作家。字叔开。华亭(上海松江)人。万历二十九年(1601)进士,除刑部主事,历员外、郎中,出为夔州知州,迁四川副使,致仕归。起为浙江副使。其诗作秀整深婉,如《秋夜》:“悔别青山入帝都,西风苦雨忆江鲈。徒闻金币输中帑,欲问麟凤半五湖。戎马频年生瀚海,商羊六月沼东吴。清秋灯火浑无赖,拟草持盈帝鉴图。”朱彝尊《静志居诗话》称引其入蜀之后的佳句,如“千盘白鹄云中路,三暮黄斗峡口船”,“卧阁秋云生白帝,登台春雪和巴人”,“云边古堞三千雉,花边春城十万家”,“水白瞿塘闻榜枻,雨晴赤甲见桑麻”,注意选词炼声,格调轻脱潇洒,颇见工力。著有《余斋集》、《余斋耻言》。据《松风余韵》记载,他尚有未刊诗集《荆华馆草》、《白云草》、《望华亭草》等。

徐祯稷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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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经注释

地理文献考证著作。清赵一清撰。《水经注释》四十卷、附录三卷,五十三万余字。 《水经注笺刊误》十二卷,十七万余字。一清字诚夫,仁和(今浙江杭州市)人。国子监生。赵氏尊其师全祖望之说,以郦道元《水经注》因久传写不仅造成舛误多,且使经注混淆,又有佚卷,故纂是书以正之。成书约在乾隆十九年(1754)。以文义离析原《水经》与道元《注》之文字,用大字与细字分别书写。作者考证、校定、注释文则以双行书写,语不相杂,而文义联贯,统属分明。编者据《唐六典》注称桑钦所引水一百三十七,而今流传本仅一百一十六水;又考宋《崇文总目》载: 《水经注》三十五卷,说明宋代已佚五卷,今本乃为后人将篇帙离析, 以合原卷数,所少二十一水当在已佚卷内。故在全祖望研究成果基础上,探讨原著,博采他书,一一考其所佚二十一水之名。所据有关史志文献颇富,汲取前人成果亦广,考证、补订颇为精赅,更有独创之处。此二编,向为世人所重。明清时研究《水经注》者众多,而以一清与戴震最为有名。是研究《水经注》和地理、方志的重要参考文献。有乾隆十九年(1754)赵氏刊本, 《四库全书》本。

与妻诀别书

林觉民撰。亦称《寄妻绝笔书》、《与妻书》、《绝笔书》等。载《广州三月二十九日革命史》。清宣统三年三月二十九日广州起义前三天,即1911年4月24日写给妻了陈意映的一封绝笔信。信中委婉曲折地倾诉了自己对妻子的厚意深情,请她理解自己勇于赴死的原因,表达了对帝国主义和封建统治者的满腔仇恨,反复阐明了个人和家庭与祖国前途和革命事业的关系,并鼓励妻子要“为天下人谋永福”,不要为他悲伤。此信表现了作者先公后私、先人后己、个人利益服从革命利益的高尚品质和为拯救祖国危亡,使亿万苦难同胞从帝国主义魔爪和封建统治桎梏下解放出来,甘愿抛头颅,洒热血的大无畏战斗精神。全信笔调委婉曲折,不仅辞意恳切,中心明确,条理清晰,而且语言简明流畅,情真意切,直抒胸臆;并将叙事、说理和抒情有机融合在一起,把爱妻子的感情寓于爱祖国的感情之中,读来感人肺腑。

乐论

三国魏阮籍作。《乐论》继承孔子以来儒家的音乐观念。中国古代乐论正统思想的核心是“和”。《礼记·乐记》中说:“乐者,天地之和也;”宋代理学家程颐概括的更为明确: “礼只是个序,乐只是个和。”这个“和”并不单指狭义的和谐,它包括音乐的性质,音乐美的标准以及音乐的社会作用等等。而且儒家的论乐总是与礼相提并论的,只有礼乐同施,人与人的关系才能相亲相敬。阮籍在《乐论》中完全继承了这种观点,他认为孔子只是开个头,并未举出大概,而他却要细加考察。首先他指出“和”是音乐最高的审美标准,也是圣人、先王制乐的准则。只有合于这个标准,才能实现“移风易俗”的社会功能。在“昔者”与“其后”的比较中,他推出雅乐是“正乐”的范本,因为它“使人无欲,心平气定”,甚至使孔子在齐闻《韶》,竟然“三月不知肉味”。最后归结为“圣人之乐,和而已矣”。儒家之所以这样推崇“平和”及雅乐,因为它符合儒家最高的道德标准——中庸思想;雅乐的内容多以演述文治武功为主,有利于维护统治者的权威。所谓“礼乐正而天下平”,就是要求礼不能逾其制,乐不能失其声,这样才能尊卑有序,定象平心。阮籍甚至认为,礼乐虽然与时俱变,但“和”的准则却不能改,只要“改其名目,变造歌咏”就行了,其结果必然把雅乐引向公式化概念化的死胡同。与雅乐相对立的是淫声,这是传统音乐思想家所摒弃的“邪音”。值得重视的是, 《乐论》正视淫声是衰末之世的音乐, “乐废则淫声作”,而且这种音乐来自现实,题材广泛,为“百姓”所“安服”。 《乐论》说它“取于近物,同于人间;各求其好,恣意所存;闾里之声竞高,永巷之音争先;儿童相聚,以咏富贵,刍牧负戴,以歌贫贱;君臣之职未废,而一人怀万心也。”淫声虽然违背了和的宗旨,其感染力却远远为雅乐所不及。

钝吟杂录

笔记。清冯班著。十卷。卷一、二为“家戒”上、下,卷三为“正俗”,卷四为“读古浅说”,卷五为“严氏纠谬”,卷六为“日记”,卷七为“诫子帖”附“社约”,卷八为“遗言”,卷九为“通鉴纲目纠谬”,卷一○为“将死之鸣”。《四库全书总目》谓:“班著述颇多,没后大半散佚,其犹子武,搜求遗稿,仅得九种,裒而成编。‘家诫’多涉历世故之言,……‘正俗’皆论诗法,‘读古浅说’多评诗文,‘日记’多说笔法、字学,……‘严氏纠谬’辨严羽《沧浪诗话》之非,‘诫子帖’多评古帖、论笔法,末附以‘社约’四则,皆读书之法,‘遗言’、‘将死之鸣’,皆与‘家诫’相出入,‘通鉴纲目纠谬’尚未成书,仅标识五条。”又称此书“论事多达物情,论文皆究古法,虽间有偏驳,要以所得为多也”。前有冯武序。有康熙中刊本、《四库全书》抄本,另有嘉庆间刊《借月山房汇钞》本、道光间刊《指海》本、民国间排印《丛书集成初编》本。

马端肃奏议

十二卷。马文升撰。马文升(1426—1510),明河南钧州(今禹县)人。字负图,号三峰居士。景泰 (1450—1457)进士。授御史,历任山西、湖广巡按,福建按察使。成化(1465—1487)初,巡抚陕西,与总督项忠平定满四起事。成化十二年(1476)以兵部右侍郎整饬辽东军务,上边计十五事。为权阉汪直所诬,谪戍重庆卫。二十年(1484),再度巡抚辽东,次年任漕运总督。弘治(1488—1505)中历任兵部、吏部尚书,严核将校,罢黜贪懦,屡平西北边塞。正德二年(1507)权阉刘瑾乱政,被罢官。有文武才,长于应变,朝端有大议,往往待之决。功在边镇,外国皆闻其名,尤重气节,卒谥端肃。有《马端肃公诗集》、《马端肃奏议》等。《马端肃奏议》集五十五篇,乃嘉靖丁未(1547)其孙马天琇编次,并以恩命录、行略、墓志等文附之,所载多和明史及本传印证。有《四库全书本》

应庵昙华禅师语录

凡十卷。又作应庵和尚语录。宋代应庵昙华撰,守诠等编,孝宗乾道二年(1166)刊行。收于卍续藏第一二○册。内容包括卷一至卷六之住妙严禅院、住天童山景德禅寺第十四会之语录,卷七至卷九之法语、书,卷十之颂古、真赞、偈颂、佛事等,卷末附录塔铭、祭文、松源和尚普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