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自珍

- 姓名:龚自珍
- 别名:字瑟人,号定盦
- 性别:男
- 朝代:清代
- 出生地:清仁和(今杭州)人
- 出生日期:1792
- 逝世日期:1841
- 民族族群:
龚自珍(1792—1841),晚清著名的启蒙思想和文学家。一名巩祚,字瑟人,号定盦,晚号羽岑山民,清仁和(今杭州)人。出身仕宦世家。从小随外祖父、文字学家段玉裁学习《说文》等古籍,有扎实深厚的汉学基础。嘉庆二十三年(1818)举人。二十五年任内阁中书。道光九年(1829)进士。十七年任礼部主事。十九年辞官归里。二十一年春主持江苏丹阳书院讲席,次年暴卒于丹阳云阳书院。
龚自珍一生处在封建制度腐朽没落的时期,他对清统治集团的腐败和黑暗十分不满。早在23岁时,就写了著名的《明良论》4篇,猛烈抨击封建统治,斥责贪官污吏,认为士人不知廉耻,就是国家大耻。他把没落的封建社会,比喻为满身疮疥的无法救治的病体,已是行将下山的太阳,是“大乱将起”的“衰世”。他反对封建名教,猛烈攻击科举制度,认为封建名教摧残了人的才智。他极力提倡“更法”、“改图”,并就土地所有、八股取士、财政税制等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他的这些维新思想和变法主张,对近代中国思想界产生了重大影响。梁启超曾说:“晚清思想之解放,自珍确与有功焉。光绪间所谓新学家者,大率人人皆经过崇拜龚氏之一时期,初读《定庵文集》,若受电然。”他的“君臣共治”和“贫富平均”的政治主张,成为后来戊戌变法的思想来源。在鸦片战争前夕,他主张移民实边,开发西北边疆,警惕沙俄觊觎,以强国固边。他全力支持林则徐赴广东禁烟,作《送钦差大臣侯官林公序》赠行。他称鸦片为“食妖”,不仅夺人性命,而且废坏国财,竭力鼓励林则徐坚定禁烟决心,决不要游移不定,对干扰反对禁烟者要杀一儆百,并建议林则徐要随带重兵、准备火器,以防英国侵略者的欺诈,主张用武力对付外来入侵者。龚自珍在学术上,深得近代今文学派的先驱刘逢禄的影响,28岁时曾在北京拜刘为师,学习《公羊春秋》,志趣相投。他是嘉庆、道光年间主张“通经致用”的今文经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提倡尊史,认为一切学术都是史。在哲学上,他既反对孟子的“性善”说,又反对荀子的“性恶”说,认为“性无善无不善”。他还认为事物都处于发展变化之中,“自古及今,法无不改,势无不积,事例无不变迁,风气无不移易”,提出了“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的历史进化论观点,预言未来光明“不在朝而在野”。在近代哲学思想史上有重要地位。龚自珍善诗文,散文奥博纵横,自成一家。诗词瑰丽奇肆,有“龚派”之誉。一生所作文300多篇,诗词六七百首,其中《尊隐》、《明良论》、《乙丙之际著议》、《送钦差大臣侯官林公序》、《病梅馆记》、《己亥杂诗》等篇,是其思想观点和诗文风格的代表作。他的著述,近人辑有《龚自珍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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