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约

沈约
  • 姓名:沈约
  • 别名:字休文
  • 性别:
  • 朝代:南朝
  • 出生地:吴兴武康(今浙江德清)人
  • 出生日期:441
  • 逝世日期:513年
  • 民族族群:

沈约(441~513年)南朝史学家。字休文,吴兴武康(今浙江德清)人。出身仕官之家,历仕宋、齐、梁三代。刘宋时起家奉朝请,累迁尚书度支郎。入齐,官至五兵尚书、国子祭酒。在齐梁易代之际,力劝萧衍称帝,故入梁后封建昌县侯,官至尚书令。沈约自幼笃志好学,博通群籍,齐梁时为文坛领袖,创立了以“四声” “八病”为基本内容的声律论。在史学上也很有造诣,著有《晋书》120卷、 《宋书》100卷、 《齐纪》20卷、《高祖纪》14卷,现仅存《宋书》。《宋书》记事,上自杀晋安帝义熙初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管东晋军政大权起,下至宋顺帝升明三年(公元479年)亡国止,首尾75年。沈约写作是书,抱有“作鉴于后”的目的,他在《上宋书表》中表白,刘宋“英主启基,名臣建绩,拯世夷难之功,配天光宅之运,亦足以勒名钟鼎,昭被方策。及虐后暴朝,前王罕二,国衅家祸,旷古未书,又可以式规万叶,作鉴于后。”为了起到劝戒的作用,他很注意历史的真实性,他总结此前写成的刘宋一代史书说,“且事属当时,多非实录,又立传之方,取舍乖衷,进由时旨,退傍世情,垂之方来,难以取信。”(《宋书·自序》)和同时代的史学家相比,他对“志”的编写格外重视,鉴于《三国志》无“志”,刘宋又大多因袭晋朝制度,他的“律历”等八志不拘泥于断代史的界线,而从魏朝开始叙述,使魏晋到刘宋一代的典章制度源流分明。列传的编写,内容上吹捧高门士族,王、谢两大姓入传的就有30人之多;喜爱选录文章,凡诏诰、符檄、奏章、辞赋,几乎备载全文。在叙事方法上,采用带叙的形式比较多,即对没有设专传的人物,在他人列传中往往将其简历、事迹也附带写出。沈约的史学思想也存在明显的问题,由于他是有神论者,书中宣扬天命论、宿命论的篇幅很大;此外,对晋宋、宋齐之际的史事多有回护,未能完全实践他自己史书应当成为“实录”的思想。

沈约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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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铅余录

十七卷,又《续录》十二卷,《摘录》十三卷,《总录》二十七卷。明杨慎撰。旧时考证诸书异同的著作都冠以“丹铅”二字,因“古之罪人,以丹书其籍”,杨慎被流放,名在罪人之列,故以“丹铅”二字寄意。凡《余录》十七卷,《续录》十二卷,《闰录》九卷,杨慎又自为删削,为《摘录》十三卷。首刻于嘉靖二十六年。后其弟子梁佐又删同校异,分类合辑,定为二十八卷,名为《总录》。其书考证材料丰富,不乏新见,但因涉及范围太广,难免芜杂之病,且杨慎务奇好胜,取名太急,稍成卷帙,即付刻印流布,甚至伪撰古书,以助论证,态度不够严谨,难免疏误。明人王世贞评其“工于证经而疏于解经,详于稗史而忽于正史,详于诗事而略于诗旨,求之宇宙之外而失之耳目之内”,非常中肯。时人陈耀文作《正杨》一书,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专设《丹铅新录》和《艺林伐山》两部分,专门攻驳杨慎之误。《丹铅余录》有《四库全书》本,《丹铅续录》有《宝颜堂秘笈》本,《丹铅杂录》有《函海》本,《丹铅总录》有明万历、嘉靖刊本等。

兰言述略

四卷。清袁世俊撰,卷首为“艺兰总说”。内分花晶、花性、种类,培养、名贵、杂说,纪事等项,记述兰花的品名,技艺和事典。其中纪事项下,记载道光后植兰名家事迹,情况尤详,为其他记兰之书所不及。世俊字忆江,江苏苏州人。据文献记载和调查访问资料于光绪二年(1876)成书。有光绪二年刻本,光绪二十三年袁仲蔚重刻本。

产论

产科著作。一名《子玄子产论》。4卷。日本贺川玄悦(子玄)撰。成书于日本明和二年(1765年)。卷1孕育;卷2占房;卷3已娩;卷4产椅、镇带论。全书共收51条论述、74条治则、13条治术,概述妇女胎前产后诸疾的病因证治,以及难产的处理方法。于“产椅、镇带论”中着重批评日本妇女妊娠5月以带束腹,及产后于产椅跪坐7日等不利胎儿发育和妇女产后养息的陋俗旧法。末附作者临证治验48则。现有日本明和二年(1765年)平安济世馆刻本。

丹房须知

古代炼丹著作。宋代吴悮著。吴悮(生卒年不详),自谓“幼慕丹灶”,“晚遇淮南王先生授《金碧经》”,“因集诸家之要,以为指归,可谓深切著明矣。犹虑学者未悟,复编进真铅、真汞、华池沐浴、鼎炉法象、火候次序,凡诸家互说不同者,推载共理,若合符契,谓之《须知》。皆出古人之传,曾非臆说”(《丹房须知·自序》)。《丹房须知》共二篇,介绍了炼丹炉、抽汞器(蒸馏器)、研磨器具等炼丹设备。书中引用《参同录》、《火龙经》、《金碧经》、《混元经》及魏伯阳、阴真君、葛仙翁、青霞子、如云子、司马子微的论述,叙述了择友、择地、丹室、禁秽、丹井、取土、造岚、添水、合香、坛式、采铅、抽汞、鼎器、药泥、燠养、中胎、用水、沐浴、火候、开炉、服食共二十一项有关炼丹的注意事项。书中附有坛式、抽汞、未济炉、既济炉灶、研钵五图。其炼丹法是以黑铅丹砂为料,经采铅抽汞而得真铅真汞,二物研末,“令相制入鼎内”,固济火养。“药在鼎中,如鸡抱卵,如子在胎,如果在树,但受炁满足,自然成熟”。丹成去毒,即可服食。“服食”一节,仅存前数语,后阙。书中所载的抽汞器(即蒸馏器)颇为复杂,,对于蒸馏水银极为有效,反映了当时的炼丹水平。书中不免含有浓厚的迷信成份,但我国古代的炼丹者毕竟曾经丰富了我们一些化学知识。通行本有涵芬楼影印《道藏》本。

惠子

一卷。周惠施 (约前370—310)撰。施,战国时宋人,仕魏,相梁惠王。惠又作慧,惠施亦称惠公、惠子。据郑樵 《氏族略》记载: “惠氏,姬姓,周惠王支孙,以谥为氏也。”施相惠王,《战国策·魏策》于惠、襄、哀三王中皆记其事,可知哀王时施尚在人世。惠施的主要思想,是 “合同异”。他认为 “大同而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具体事物之间的同异是“小同异”,而天下之物谓其相同则皆有相同之处,谓其相异则皆有相异之处,这是“大同异”,从而否定了 “同”、“异”概念的确定性。他提出的“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具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因而,《汉书·艺文志》将其列入名家,云 《惠子》 一篇。《隋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并未著录该书,可知原书佚失很久。清人马国翰从群书中广征博引,辑得十七节,以玉函山房辑佚书本刊行。国翰所辑,错误很多。如在序中云惠子为魏人,而高诱 《吕氏春秋·淫辞篇》明云宋人,国翰误。他以 《庄子·天下篇》 “惠施历物之意” 一句,即题《历物篇》,尤为无据。此外,《惠子》的版本还有 “明归有光辑评《诸子汇函》本;惠施诡辩新解一卷,民国时胡怀深撰,《朴学斋丛书》 本等。

大方等大集经菩萨念佛三昧分

亦称《大集经菩萨念佛三昧分》、《大方等大集菩萨念佛三昧经》、《大集念佛三昧经》等。佛教经典。隋达摩笈多译。十卷。属大集部类经典,主旨在调和净土经典与般若经典,宣扬念佛三昧。认为念佛三昧是见佛的前提,也是菩萨修行的主要内容。经中所说的念佛包括忆念佛及佛的功德,认为由此能产生无量功德。异译本有南朝宋功德直译《菩萨念佛三昧经》五卷。与异译本相比,本经少最后的《正念品》及《大众奉持品》两品。两种译本均为历代大藏经所收,敦煌遗书亦有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