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钦若

王钦若
  • 姓名:王钦若
  • 别名:字定国
  • 性别:
  • 朝代:北宋
  • 出生地:临江军新喻(今江西新余)人
  • 出生日期:公元962年
  • 逝世日期:公元1025年
  • 民族族群:

王钦若(公元962年—公元1025年)字定国,临江军新喻(今江西新余)人。他出身书香门第和官宦世家,官至宰相,是北宋初期著名的政治家,主和势力的代表,也是北宋时期江南宰相第一人。北宋真宗时参知政事、中书侍郎、同平章事仁宗时门下侍郎、同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淳化年间(990—994),擢进士甲科,历右正言、知制诰、翰林学士、西川(治所在今成都市)安抚使。咸平四年(1001),授左谏议大夫、参知政事。景德元年(1004),契丹入犯,密请真宗逃往金陵(今江苏南京),为寇准阻挫,终使真宗亲征澶渊。自请北上,判天雄军(治所在今河北大名东),无功而还。因与寇准不协,累表解政事,罢为刑部侍郎、资政殿学士。判尚书都省,领修《册府元龟》,功归于己而咎于人,排斥倾轧寇准。后改兵部,升大学士,知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尚书左丞知枢密院事、修国史。迎合真宗旨意,与丁谓勾结,造天书、献符瑞,以道教事君,为真宗东封泰山、西祀汾阴大造舆论。后迁礼部尚书、户部尚书、吏部尚书。大中祥符五年(1012),除枢密使、检校太保、同平章事。天禧元年(1017),拜左仆射兼中书侍郎、同平章事。三年,出判杭州(治所在今杭州市)。天圣元年(1023),拜司空、门下侍郎、同平章事、玉清昭应宫使、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呈《迁叙图》以献 《真宗实录》成,进司徒,又封冀国公。三年,卒,赠太师、中书令,谥号“文穆”。


性倾巧,善迎帝意,为人奸邪险伪,时人将其同丁谓、林特、陈彭年及刘承规称为“五鬼”。历史上对其评价贬多褒少,且由于其长相不雅,颈脖上长有肉瘤,被世人称为“瘿相”。这是以绰号称人,带有轻蔑之意。但通观其一生,王钦若固然有不少品行为人所诟病,不过也有其怜悯善良之举。在为政方面,也有独到的一面,甚至做了一些益政利民的事情。他身上的是与非值得后人细细品味和深入思考,尤其是他超凡的政治才干和奉帝所好的处世之道,使他能长久稳立于朝廷,并得善终,也属不易。

王钦若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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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韩愈所撰别集的校注本。愈籍河南河阳(今河南孟县西),而自谓郡望昌黎,世称韩昌黎,因以昌黎名集。清末桐城派古文家马其昶校注,马茂元整理。该书共计包括文集八卷,文外集二卷,遗文一卷,附录集补文三篇,集传一卷。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出版。1986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复据该书分段标点后重排出版。本书收集了韩愈的全部文章,在文字训诂、名物制度、史实疏证等方面,都对旧说作了补充和订正,对旧本字句的讹误也作了校勘。其中所收“守戒”、“圬者王承福传”、“御史台上论天旱人饥状”、“论捕贼行赏表”、“黄家贼事宜状”和“论变盐法事宜状”等文反映了韩愈以道统论和性三品说为指导的丰富的法律思想。其中提到的“圣人”立法设刑的法律起源论,关于“德礼为先而辅以政刑”的治国主张,以及在法制方面,所主张的信赏必罚,上下一体守法,采取严刑,使“下者”“畏威而寡罪”等等,都对后世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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