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遹

- 姓名:江遹
- 别名:
- 性别:男
- 朝代:宋代
- 出生地: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江遹,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辛亥十月,立太学生三舍法,分外、内、上三舍。江遹自称杭州州学内舍生,著有《冲虚至德真经解》二十卷。
江遹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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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子遗书
清初学者汤斌所撰杂著。斌之学源出孙奇逢,治程朱理学,也不废陆王之说,虽以宋儒为主,亦不废汉唐儒者之所长。主张“身体力行” ,以正心诚意,讲求实用为本。尝谓: “圣贤义理,载于五经四书,而其要在于吾身,若舍目前各人进修之实,不以改过迁善为务,纵将注疏大全辨析毫厘,与己终无干涉。” 又说:“夫所谓道者,六经、四书之旨,体验于心,躬行而有得之谓也。非经书之外,更有不传之道学也。故离经书而言道,此异端之所谓道也; 外身心而言经,此俗儒之所谓经也。” (《重修苏州府儒学碑记》) 是书为其门人王廷灿所辑,复为编类,皆汤氏语录、诗赋、杂文、奏议等作,共10卷,末附年谱、誌状1卷。有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王氏树德堂刻本及同治九年(1870年)睢州汤氏宗祠重刻本,《正谊堂全书》题为《汤潜菴集》。
噶玛兰厅志
地方志。清陈友松初辑,陈淑均总纂,李祺生续辑。八卷。友松事迹不详。淑均,福建晋江人。嘉庆举人,曾任噶玛兰仰山书院讲席。祺生,台湾噶玛兰(今宜兰)人,道光生员。是志道光十二年完成初稿,二十年(1840)最后成书。噶玛兰设厅始自1812年(清嘉庆十七年),初无厅志。1831年(道光十一年)陈淑均始纂该志,次年粗成志稿10卷。经过删繁补缺,于1840年改订为凡八卷,分十二纲,一百二十余目。卷首有序、例言、引用书目及图。卷一封域,卷二规制、职官、赋役,卷三礼制、礼典、风教, 卷四学校、武备,卷五风俗,卷六物产,卷七、八杂识。
宋艳
笔记。清徐士銮撰。十二卷。士銮字沅青,天津人。尝任台郡太守,有政声。是书为作者息居里门时,辑平者所记而成。约成书于光绪间,十四万余字。是书全仿刘义庆《世说新语》体例,专载北宋、南宋名人艳事。凡于所记之事有辨论、有佐证者皆附录其后,历朝掌故、光正格言亦得以附著篇中,使一代掌故不致湮没。其间虽片言只语皆有所本,有一定的资料价值。《笔记小说大观》谓之“赵宋一代艳史者,当推此书为骊渊矣。”有光绪十七年(1891)碟园刊巾箱本,《笔记小说大观》本。
苑洛志乐
二十卷。明韩邦奇(1479—1555)撰。邦奇字汝节、苑洛,朝邑(今陕西大荔)人。是书首取《律吕新书》为之直解,凡二卷。前有邦奇自序,后有卫淮序。第三卷以下乃为邦奇所自著。其于律吕之原,较明人所得为密,而亦不免于好奇。其说虽多本前人,然决择颇允。又若考定度量权衡、乐器、乐舞、乐曲之类,皆能本经据史,具见学术,与不知而妄作者殊异。史称邦奇性嗜学,自诸经、子、史及天文、地理、乐律、术数、兵法之书,无不通究,所撰《志乐》,尤为世所珍。末有嘉靖二十八年(1549)其门人杨继盛序。是书有清浙江汪启淑家藏本、《四库全书》本。
资治通鉴考异[四库本]
北宋司马光撰,司马光等人所撰成的《资治通鉴》,共294卷,共参考正史之外各种杂史著作322种,历经19年最后完成,是中国古代第一部著名的编年体通史巨著,在编撰《资治通鉴》的过程中,司马光比较各种史料,辨明选定的理由,同时撰写了《考异》一书,作为副产品,共30卷,宋神宗元丰七年(1084),与《资治通鉴》同奏于朝。《资治通鉴》的编撰,常有一事用三四出处纂成者。洪迈《容斋随笔》曾指出,其书所用材料,包括《河洛记》、《魏郑公谏录》、《李司空论事》、《张中丞传》、《凉公平蔡录》、《邺候家传》、《两朝献替记》、《金銮密记》、《彭门记乱》、《平剡录》、《广陵妖乱志》等等。所列不过偶举数端,实际数目远不止此。这些稗官野史,往往多记传闻异事,喜造虚言,司马光对比,即多写成考异。考异一方面是对史料的真伪加以辨驳,一方面又以存异的形式保存了有争议的史料,可供读者重新加以研究。《资治通鉴》所参考过的二三百种书籍,大半以上原书已经散失,赖《考异》得以保存,因而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以往史书的注释,以裴松之《三国志注》最为详善,能详引诸书错落之文,而折衷之以归一是。但由作者在书中自陈材料去取之由的,却无先例。《资治通鉴考异》开创了这一方法,其态度严谨客观,故多为后人所取法,被称为“考异法”。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等书,都承袭这一体例,对后世有较大影响。该书与《资治通鉴目录》30卷一起,原与《资治通鉴》并行。自胡三省作《资治通鉴音注》,始散入于正文之下,随文而见,目前通行的1976年中华书局出版的《资治通鉴》标点本即此。单行本仍有刊行,但较为少见,有《四库全书》据明初刻本刊本等。
民国奇闻
湘人李子荣宾凤阳;陈嘉言宾玉瓒;王香余宾燕敖等,为百岁老人宾纬斋先生发出征诗启云:
“衡岳老人宾纬斋,先生今年百岁矍铄如常,慈善性成,且耽吟咏。兹特录其自寿百岁七律四章,如承赐和,请交省垣土硝总公司,或直交衡山南城震益恒转寄,以便汇刊成帙,藉博鸿词。以彰人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