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品

童品
  • 姓名:童品
  • 别名:字廷式,号慎斋
  • 性别:
  • 朝代:明代
  • 出生地:明兰溪 (今浙江兰溪)人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童品,生卒年月不详,字廷式,号慎斋,明兰溪 (今浙江兰溪)人。弘治九年 (1496)进士,为兵部主事,弘治十五年(1502)致仕。家居十九年,以读书丧明而卒。著有 《周易翼义》,其他著作有 《春秋三传辨疑》、《礼记大旨》。朱国桢称“其学问行谊,不后于章懋”。

童品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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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邵武府续志

康熙邵武府续志

十卷,(清)汪丽日修,吴迪化纂。丽日,六安州(今安徽六安)人,康熙三年(1664)由拔贡任邵武府知府,在任九年。迪化,邵武县(今福建邵武)人,举人。邵武有志,自宋上官氏《和平志》创始于前;元陈士元《武阳志》踵事于后;沿及有明成化中冯孜、成化末刘元、弘治末夏英、嘉靖中邢址,万历末韩国藩等相继修葺。是志系万历志之续志,修成于康熙九年,续万历四十五年(1617)之后至修是志时邵武府史事。其体例因万历志分十纲为:舆地志、建置志、赋役志、官师志、戍备志、秩礼志、选举志、人物志、艺文志、杂事志。子目少于万历志,为四十九目,又七目附。正文前列序,续志纲目,《邵武续志檄》,凡例。全书约十万余字。是志校正不细,官师志中“国朝知府”内容有重复。有康熙刻本。

列仙传译注

列仙传译注

2卷。《正统道藏》本列传70人,人系以赞。《云笈七籤》节载48人,有传无赞。旧题刘向撰。据《真诰》记载,“刘向撰列仙亦七十二人”。全书记上古三代秦汉之神仙,起于赤松,终于玄俗。博采诸家言神仙之事,传赞编纂,全仿《列女传》。 据本传和《汉书·艺文志》载,刘向博采传记,著《新序》《说苑》《世说》和《女传》等67篇,无《列仙传》之名。也有近人认定其为东汉时方士托名刘向所作。 无论本书是否确系伪托,《隋书·经籍志》已载《列仙传》之名,东晋葛洪《神仙传》亦有引用,是晋时已有流传。后世言神仙事,亦多据之。实为开神仙传说专著之先河。

太上洞玄灵宝宣戒首悔众罪保护经

太上洞玄灵宝宣戒首悔众罪保护经

原三卷,今缺上卷,仅存二卷。传天师道首罪悔过之法。谓人身中常有司过之神,随时上下,告人善恶。罪过从百二十至三千六百分为十七等。按罪过轻重,给以惩罚。如百二十过则使人“多衰少利”。犯三千六百过则令人死亡。小过只报其身,大过殃及子孙。只有诚心悔罪改过,长期坚持,乃可转祸为福。或请道士设斋醮,诵升玄悔过之文,也能消灾免罪。收入《道藏》第203册。

钦定八旗通志

钦定八旗通志

兵制史书。又名《八旗通志二集》。清铁保等奉敕续修。铁保,字治亭,号梅庵,姓栋鄂氏,满洲正黄旗人,累官吏部主事。是书约于嘉庆间精选补充《八旗通志》而成。较之《八旗通志》,资料来源有所扩大,体例亦有所变通,并增加了一些类目。计凡三百四十二卷,卷首十二卷。卷首载天章、敕谕。“志”有旗分、兵制、职官、氏族、土田、典礼、学校、选举、营建、人物等类。“表”分封爵、世职、宗人府、内阁、部院、直省等大臣以及内大臣年表,八旗都统年表。另有八旗大臣题名。全书已非原志之志、表、传三部分,原志诸传收入人物志内,人物志所补,多系李绂补撰。志下有目,如氏族志下分八旗满洲谱系、八旗蒙古谱系、八旗高丽谱系、八旗汉军谱系等子目。世职表按满洲、蒙古、汉军之黄、白、红、蓝,或前镶后正,或前正后镶,分述其世职。八旗大臣题名按各省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分卷。所补内容以乾隆朝为主,卷首天章、敕谕所收资料尤为难得。系研究八旗之社会制度和军事制度沿革的重要参考书。有乾隆末年刻本、1984年中央民族学院影印本。

法苑义镜

法苑义镜

《法苑义镜》六卷,日本 善珠述。是对窥基《大乘法苑义林章》的注释,这些书中引用诸如《论语》《左氏传》等汉籍释读文义,除具有佛学义理研读之价值外,同样具有文本校勘的意义。收入《大正藏》第71卷。

禅门锻炼说

禅门锻炼说

全一卷。又称禅林锻炼说、锻炼说十三篇。明代僧晦山戒显著,清代穆宗同治十一年(1872)刊行。收于卍续藏第一一二册。戒显以为锻炼禅众应如孙武用兵,书中列举锻炼禅众之方法,次第为坚誓忍苦、辨器授话、入室搜刮、落堂开导、垂手锻炼、机权策发、寄巧回换、斩关开眼、研究纲宗、精严操履、磨治学业、简练才能、谨严付授等十三项。